“你应该让你女朋友陪你去。”丁予诺淡淡地说道。
“她最近很忙,没时间,这票子也不便宜,不去的话就浪费了。”秦晟一边在键盘上打字,一边头也不抬地和丁予诺说话。看似漫不经心,其实短短几行字他已经反复打错了很多次,紧张得连手指都不听使唤。
丁予诺一听到“浪费”,神情都变得凝重了起来。他又看了一眼票价,2459元对他来说确实不便宜,而这两张票的加起来可以说是普通白领一个月的工资了。
“那好吧,我和你去。”最终丁予诺向票价妥协了。
直到门被关上后,秦晟那颗惴惴不安的心才随之落了地。他身体一下放松了下来,把整个背都靠在了椅子上,满脸倦怠地看着桌上的票子,自语道:“总算是答应了。”
临近下班时间,原先要提前出发的他们,却因为客户的一通电话被拖到了六点。秦晟本想提前和丁予诺出发去演唱会,结果还是晚了。等他打完电话后,看到丁予诺还在座位上工作,便立即拿上外套,直接走到了对方面前,“走吧,明天再做。”
“啊?哦。”丁予诺马上合上电脑,拎起书包,跟在秦晟的后面。
周围有同事注意到了这一幕,一双双好奇的眼睛跟着他们一同走出了办公室。
不过,和他们坐上同一部电梯下楼的夏菲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像看西洋镜似的瞧着他们,她只是用余光轻轻瞟了瞟站在电梯角落里的两人。她总觉得这不是一个亲妈生的俩兄弟关系好得有点不正常,甚至胡乱怀疑丁予诺可能是秦晟安插在同事中间的卧底,导致她在公司都尽可能远离他们。
由于演唱会是晚上七点半开始,对于六点多才出发的两人在时间上稍有吃紧。为了不迟到,秦晟提出在演唱会附近的商场里随便吃一点,丁予诺对此也表示赞同。于是,两人现在坐在披萨店里,丁予诺看着手里的菜单,问道:“你想吃哪个?”
“我都可以,你选吧。”秦晟低头看着手机说道。
“哦。”丁予诺抬眼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的男人正在手机上飞快地打字,而这个外表衣冠楚楚的帅哥与周围一群拿着海报和荧光棒的人竟是那么得格格不入。
不一会儿,披萨店里的人就越来越多了,嘈杂的环境里,秦晟一边吃着披萨,一边还在手机上回复消息。浓稠的番茄酱正一滴滴顺着他手里的那块披萨流到了桌上。
丁予诺眼看着秦晟那套昂贵的定制西装的袖口,就快要碰到桌上的那一滩红泥时,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小心袖子。”
不过,秦晟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他几口就吃完了手里剩余的披萨,然后从纸盒里拿了一张餐纸,直接盖在了那一滩番茄酱上。接着放下手机,喝了一口冰可乐后问道:“我们还来得及,要不要再点一份鱿鱼圈?”
“不用了,这些都吃不完。”丁予诺不想再让对方破费,刚刚在结账的时候就被秦晟抢着买了单。无论是金钱还是人情,他都不想欠这个人太多,怕哪天老天爷想起要他还债的时候,穷困潦倒的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还,也还不起。然而,丁予诺没有意识到自己并非一无所有,反倒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而变得富足强大。
“你有没有发现周围的人都和我们一样,是来看演唱会的。”秦晟蓦地说道。
丁予诺逡巡四周,顿时恍然大悟道:“还真是这样,你看他们手里的海报,还有那边那几个人头上的帽子,一看就是铁粉定制款,感觉这家餐厅都快变成粉丝俱乐部了。”
秦晟见丁予诺兴致高昂,接着问:“你这些年还听谢云的歌吗?”
“听啊,他去年还出了一张十周年纪念版的专辑。”
秦晟眼睛一亮,兴奋道:“我买了那张专辑!”
“嗯。”其实丁予诺看到谢云出十周年纪念版专辑后也想买,可是因为习惯了长年经济拮据的生活方式,他最终还是没买来收藏,只是在各种app上听免费的试听版。而他之前从来没有看过演唱会,他不舍得把钱用在娱乐消费上,平时最多就在网上下载演唱会的视频资料,他告诉自己坐在家里观看和到现场聆听两者没什么区别,虽然他知道这是自欺欺人的想法,但秦晟今天的邀约确实吸引了他。与其说他一直期待看一场演唱会,不如说他想要和这个人一起亲临现场。不过不安和负罪始终笼罩在他心头,他却只能暗暗开解自己:演唱会的票价贵,不去就浪费了。
临开场还有二十分钟,两人进场后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位子。丁予诺的眼睛一直在向四周探寻,这不仅是他第一次看演唱会,更是首次在VIP座位上近距离观看。他回头仰望身后茫茫人海,黄色的荧光棒如萤火虫般点缀其中,耳边的热闹声此起彼伏。而他心中压抑着一股道不明的亢奋感,仿佛所有的感官都被周围的气氛所牵引。直到演唱会开始,场内所有的照明被关闭,他才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再那么燥热,慢慢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