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秘闻,自然记录不少王室荒诞不经的往事。
温栩看得津津有味,结果某天晚上,他窝在君王怀里翻到一页,记录的是一百年前,一位妃子深得圣宠,硬是要求君王天天陪他。结果当时那位君王,每日除了上朝,便是呆在妃子宫殿里,每时每刻都黏在一起。
温栩觉得有趣,随口便念出来,结果搂着他的君王却眉头轻皱,斥了一句: “荒唐,整日呆在一个妃子身边哪有一国之君的风范?”
温栩想也不想就顶了一句: “那如果是我呢,我要你每日都陪我也不行?”
虽然千罗荧星没有其他妃子,可他是君王,公务繁忙,有时侯别说吃饭,就连睡觉他都在内殿那边处理公务。
温栩试过最长一次,千罗荧星足足三天没来找过他。
那会,千罗荧星也在看公文,几乎反射性就道: “你没这么不懂事。”
向来“懂事”的温栩突然来了性子,合上书, “陛下,那不如说说,在你心里,是我最重要,还是国事最重要?”
一心沉浸在公务中的君王自然不知道已面临“死亡选择”,他翻开手里公文下一页,非常“聪明”地作了个磨棱两可的答案。
“这个不能这么比较,得分时间,分场合。”
温栩甩开手里的书,直接靠上他耳边,吐气如兰, “这么说,有公务时就是国事比较重要,等你想睡觉时,就是我比较重要罗?”
气氛陡然变得旖旎。
气血开始活络的Alpha心思也不在公务上了,他搂过Omega纤瘦的腰,声音喑哑, “当然,在这张床上,除了王后,朕其他的什么也想不了。”
剩下的,自然是无限春光。
可自从那夜后,温栩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他之于千罗荧星,究竟有多重要?
人总是贪婪的。
他爱千罗荧星,爱到入骨蚀心,爱到放弃自由,甘愿困守在太阳宫内与他生生世世作伴。
同样的,他恨不得千罗荧星一颗心里都是他,满满都是他温栩的身影,容不得其他外物占据一丝一毫地位。
可惜,不能。
他爱的人是一国之君。情爱,是他生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却不是最重要的存在。
小插曲一阵猛风般迫使轮船偏离轨线,撞上暗夜里的冰山一角,使得庞然大物被窥见。
七年顺风顺水的婚姻生活,骤然揭开潜藏在底的那面。
任由和韵替自己梳发,温栩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像是自问: “所以,我是在无理取闹吗?”
梳发动作未停,和韵轻笑, “王后,您是杞人忧天。听闻,昨日监察官王大人向陛下进献百美图,还跪请陛下纳妃。结果您猜怎么着?陛下当场就将他的官职从三级降至一级。现在呀,外面人人都在说,王后您是独得圣宠,陛下一颗心全在您身上。”
这一头及腰长发每日都用精油护养,柔顺至极,在阳光下更是像会发光。
和韵熟稔地将它们拢在手心,然后用红色发带绑住,特地只余鬓边几缕碎发垂落在脸侧,平添了几许温柔。
向来寡言的君王曾经明确说过,最喜爱王后头发这样梳扮,美而不厉。
温栩一动,镜子里的人也跟着动。突然间,他对这样的自己感到有些陌生。
他从来都不喜爱留长发。
原世界里,他所在的时尚圈已经是走在潮流前沿,男人留长发并不是稀罕事,可温栩始终不欣赏。
而镜子里这一头光泽亮丽的长发,则是因为千罗荧星喜欢。
恍惚间,温栩看到结婚后的某天夜晚,他伏在新婚丈夫身上,任由对方的手轻轻穿过他发间,在耳边呢喃: “这头发,要是留长了会更好看吧。”
千罗荧星很少向他提出要求。温栩睡意渐起,可这句话还是刻在脑海里了。过后,他就任由头发慢慢变长。
Alpha的喜悦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未曾开口,可每晚,君王都喜欢亲手解开王后的发带,任由长发散落在床褥上……
以前的温栩,从未想象过自己深爱一个人是什么模样。七年了,他愿意呆在这王宫里,做千罗荧星的王后,变成他爱的样子。
“您在想些什么呢?”
和韵一声轻唤,温栩瞬间便收回思绪。他挑起自己的发尾,目光变得幽深, “我都有些想不起来,自己短发是什么样子了。”
和韵: “我当初被选来服侍您时,您的短发还未及肩呢。不过,要我说,还是长发更衬您。您是不知道,自从上回新年庆典您在城台上露面后,现在外面所有Omega都效仿您将头发留长。”
帝国这位平民王后一直是传说。先不说他一介平民,竟然能征服当年被誉为帝国Omega梦中情人的二王子。就以他所创立的W&X,这个主售人工信息素的高奢品牌,现在已成为法依斯帝国的第一纳税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