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有时候父女或者母女兄弟姐妹之间,常有一种心灵感应。”沈清画了一道护身符,递给章二狗,“你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单纯的心里不舒服,寝食难安,而是你女儿出了事,她现在过得很痛苦,甚至有性命之忧,你最好去找找看,能不能来得及将人救回来。”
章二狗一听,刷的一下站起来,脸上瞬间没了血色,双手猛地攥紧,“娘子……你,你怕不是在骗我吧?真的吗?”
沈清抬眸看他,“我从不骗人,你子女宫黯淡无光,已经凹陷,不仅如此,还有伤疤,应该是新伤?可见近期,你女儿有伤身之祸性命之忧,你去找找看,要抓紧时间了。”
章二狗身子一晃,有些摇摇欲坠。
自从妻子一家,逼迫他签了所谓的和离书后,他就没再娶了。
也是因为他家太穷了的缘故。
章二狗身体不济,这些年再努力,也没积攒下来多少钱,只是想要撑着一口气,再见见自己的女儿。
所以,发觉身上越来越不舒服,他怕是出了大病,便还是咬着牙,来了医馆,想请大夫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毛病。
却没想,得到的竟然是这么个消息。
沈清之前所说的话,都灵验了。
章二狗不敢不相信她的话,抓着沈清给他的护身符,他没顾上给钱,便踉踉跄跄地往外跑,生怕来不及似的。
旁人看到章二狗那样,心里都打了个鼓,这件事也冲淡了沈富贵夫妻带给他们的震撼。
第三百一十七章 要说法
不多时,便有人继续出现在沈清面前,请她为自己看诊。
而就在沈清,为他们看诊的时候,沈富贵夫妻俩,走到了曲阳城的大门口边,心里还是气不过。
“那个死丫头,明明那么有钱,就是不肯给我们钱,当家的,你说咱们咋办啊?”
李氏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擤了一把鼻涕,往地上一甩,又拿起袖子抹了一把脸,心里恨得要死,“咱们出来的时候,可是跟亲家说好的,会好好将林家那丫头娶进门,要在曲阳城内给他们置办一个宅子,现在可咋办啊?”
沈富贵心里也是一阵憋气。
他们这一阵子找沈清的下落,也是因为,他们的儿子,要娶媳妇了。
沈富贵的儿子,也是沈清的哥哥沈大宝,比沈清大了两岁,也正是娶媳妇的时候。
沈大宝老早就喜欢上了同村林家的小丫头,那丫头长得也不错,可林家父母都是个厉害的。
压根看不上沈家。
沈家这几年,靠着‘卖女儿’,拿着女儿出嫁的聘礼钱,日子过得还算不错,还盖了一个新家。
可是,林家还是挑三拣四的。
希望他们在平凤镇上,给沈大宝和林家丫头置办一个新宅子,给他们找一个营生,不至于让他们一辈子在田地里刨食。
可沈家哪里拿得出来这么多钱?
沈富贵和李氏东凑西凑,也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他们还跑去了几个女婿家,想要借钱。
自然也没忘陆家。
去了陆家村,才知道陆泾一家早就搬走了。
到镇子上一打听,有不少人知道,沈清和陆泾一家如今在曲阳城里,日子过得不错。
他们原本看到沈清现在开了个医馆,想着,随随便便就能从沈清那里,掏出不少银子来。
从平凤镇出发的时候,还信誓旦旦跟林家保证,保管在曲阳城内,给沈大宝置办一处好宅院,做他们小两口的新家。
现在却是……
“沈清……”沈富贵一想到林家往日咄咄逼人的嘴脸,反而更恨沈清了,眼里闪过狠毒的光,“这个死丫头!我是绝对不会放过她的!我一定会想办法,让她把钱吐出来!”
李氏抹着眼泪,“还能有什么办法,那丫头压根不听我们的,现在陆泾还成了举人老爷,她更硬气了,根本就不怕我们!”
“她就是一个小丫头,我就不信她还能翻了天去!”沈富贵眯起眼来,阴恻恻地道:“要是她被绑起来了,被打个半死,我就不信,她不肯给钱!或者,我就想办法让她的医馆开不下去,老子没好日子过,她凭什么过好日子!”
李氏哭泣的动作一僵,有些愕然,旋即心脏狂跳了几下,紧张地一把,抓住沈富贵的胳膊,“当家的,你,你可不能瞎来啊!那,那好歹也是我们的闺女!”
“闺女?我拿她当闺女,她拿我当闺女了吗?”
沈富贵一把甩开李氏的手,不耐烦地冷喝道:“行了,这件事我有办法,你就别管了!”
语毕,他没有离开曲阳城,反而掉转过头,朝着曲阳城内一处巷道走了过去。
李氏唯恐他办出来什么杀人越货的事情,连忙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