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淮臣问:“可否拜托程公子帮忙问问,村里有没有最近往辎城去的兄台,我想给家人寄封信。”
程伦说:“举手之劳,交给我便是。不知陈府在哪条街,哪个巷口?”
沈淮臣一顿,后知后觉想起他用的假名字,“去司部衙门,交给殷时月,殷大人就好。”
殷时月那么聪明,应当明白他的意思。
程伦眼中划过一抹讶异,点头应下。
沈淮臣松了口气,显而易见地高兴起来,“多谢程公子。不知报酬如何支付?在下身无分文,大约只能打工抵债了。”
程伦摇头轻笑,“何须如此客气,若真想帮忙,便替我把园子里的菜浇了吧。”
“现在吗?”沈淮臣为难地蹙眉,“我与容……沈轩约好上后山打些野味,可能明日才得空。”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单纯的人?所思所想,喜怒哀乐旁人一眼就能猜透。
程伦心中感慨,笑容有扩大的趋势,“不必着急,哪日空闲过来便是,程某随时恭候。”
沈淮臣愈发不好意思,主动许诺:“若我们打得猎物多,可分你一只。”
“不过要先问过沈轩。”
程伦奇道:“他不是你的书童吗?书童应当听公子的话。”
沈淮臣并不认同这套观念,反驳说:“弩箭是他做的,猎物是他打的,若我走不动,还需他帮忙。沈轩出力最多,当然有权利决定如何分配。”
程伦唇角微抿,神情若有所思。半晌忽然道,“陈公子,你们二人感情一定很好。”
猝不及防被戳中心事,沈淮臣抬眸,发现程伦有一双跟容瑄一样洞悉万物的眼睛。
沈淮臣脸颊一热,也不知为何要慌,说话吞吞吐吐,欲盖弥彰:“没有啊,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与我喜不喜欢他无关。”
事情越描越黑,沈淮臣在程伦玩味的目光中落荒而逃,丝毫没发现墙角闪过一片属于容瑄的浅蓝色衣角。
仗着自己有功夫,偷听完墙角的容瑄不紧不慢返回小院,明知故问:“程公子答应了吗?”
沈淮臣点头,两人简单收拾一番便出发了。
这回时间宽裕,容瑄又带足了水和干粮,故而前进的速度非常慢,与其说是打猎,倒不如称之为散步郊游更贴切。
沈淮臣走累了,便找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歇歇,容瑄在四周逛了逛,摘了几颗野桃回来,洗净后递给他。
沈淮臣咬了口,还挺甜。
原本他想着,若今日什么都没猎到,干脆从商店买几只肥鸡丢进林子里,叫容瑄捉回去吃,谁知他们运气竟这样好,没多久便遇见一群悠闲觅食的山鸡。
容瑄架弩瞄准,临了却又犹豫了。
以他的能力,一箭打过去最多同时射穿两只,其它的受到惊吓四散逃窜,再想抓就难了。
容瑄不愿放弃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收起弩箭,将包成漏斗状的宽树叶用穿了果子的细树枝固定住,神不知鬼不觉的丢进鸡群。
正在觅食的山鸡想吃果子,连食物带树杈一块啄了起来。鸡的眼睛被叶子蒙住,只能咕咕咕原地打转,人走近了也不跑。
沈淮臣看得一愣一愣的。
古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今有容瑄蒙眼捉鸡,一捉一个准。
容瑄一气抓了六只,两公四母,一只用来吃,剩下的回去养起来,这样肉有了,鸡蛋也有了。再不用麻烦程伦,亦或是靠沈淮臣的术法。
孤村依山傍水,一弯小溪绕山而过,应当是那条暗河的分支。容瑄有自己的偶像包袱,处理活鸡时并不叫沈淮臣跟过去,过了约半刻钟的工夫回来,鸡毛还在鸡身上,内里的脏器却已被掏空,去掉了腥味。
沈淮臣两只眼睛探照灯似的扫来扫去,等人走进了还皱起鼻子用力嗅了嗅。
容瑄的双手、衣袍、袖摆干干净净,身上更不见半分血腥气,只有淡淡的清香,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
“吃不吃叫花鸡?”
沈淮臣的注意立刻被转移了,口腔中隐隐分泌口水,“吃!”
容瑄一笑,用溪边挖的泥巴将鸡裹严实了,置于火中,再洗了手回来慢慢煨烤,时不时拿树枝拨弄一二。
等待的时间里,沈淮臣忽然记起系统交给他的办法——想判断自己喜不喜欢一个人,就跟他对视三十秒。
这样好的机会,此时不试,更待何时?
“容瑄。”
“嗯?”
容瑄看过来的瞬间,沈淮臣便莫名有些紧张,望着那双茶色眼眸强自镇定道,“干等下去也太无聊了,我们来比一场吧。”
容瑄问,“比什么?”
实话实说肯定不行的,沈淮臣灵机一动:“比谁先眨眼睛。”
“在心里数三十个数,输了的人……就把鸡腿让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