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张的是云崇竟然还给他抓了头发、喷了发胶,看到镜子里陌生的自己,武锐有些恍惚。
“怎么?看傻了吗?”
武锐脸一热,“以前我上班也穿西装,但跟这个比起来就像卖保险的。”
云崇低笑两声,“看来小锐很满意今天的搭配,那就上班去吧。”
武锐受伤这段时间都是云崇自己开车,他驾驶技术很好,又平又稳。
“我是助理,开车也是我的职责对吗?”
“嗯。”云崇今天心情也不错,时不时瞥一眼开心的武锐,“这辆车你最喜欢开,说空间大,座椅舒服。”
武锐看过他的车库,车不多,只有三辆,武锐惊讶的是居然没有跑车。
“我看那些有钱人都很喜欢买跑车,你不喜欢吗?”
云崇不喜欢太张扬的东西,“嘉岚喜欢,他有一辆红色的,有次带你一起飙车,下来你就吐了,腿都在抖,说以后再也不坐跑车了。”
“……”
武锐脑补了一番飙车被吓尿得场景,觉得很滑稽。
“也是,我也喜欢空间大的车,舒服。”
他从来不是喜欢刺激和冒险的人,喜欢平稳安定的感觉。
云崇趁红灯捏了捏他耳朵,“我说过,咱俩喜好非常相似,所以才能生活在一起。”
武锐也爱上了跟云崇一起生活的感觉,跟他在一起的感觉非常放松,仿佛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操心。
只要每天一睁开眼,都有着快乐的心情。
一到公司云崇就把人交给了阮明宇。
“你带小锐重新熟悉一下公司和工作内容,别让他太累,我先去处理文件。”
说着又按着武锐肩膀柔声细语嘱咐:“别拘谨,觉得累的话来找我,办公室有休息室,不要勉强自己知道吗?”
武锐心口充盈着一股温暖气息,他望着云崇深邃的眼眸,心脏好似被什么东西捏了捏,又酸又软。
“知道了,你去忙吧。”
阮明宇带他去了茶水室,给他泡了一杯养生茶。
“咦?”武锐捧着茶有些吃惊,“这杯子好眼熟。”
“这是你的杯子。”阮明宇坐他旁边,细细打量着他,“锐哥还没有恢复记忆吗?”
武锐记得阮明宇,他来医院看望过两次,知道他是云崇的秘书,也是自己的同事。
“没有。”武锐心情低落起来,“就这两年的事想不起来,好像穿越一样,说实话,到现在我也觉得不真实。”
他比任何人都想恢复记忆,身体状态好了很多,很想知道这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关系。”阮明宇推了推眼镜,“我刚来公司的时候就是你带我,现在由我带你重新熟悉一下公司。”
武锐心跳有些快,他以前也往云河投过简历,可惜给刷掉了,莎莎就在这里上班。
阮明宇带他四处转悠,同事们见他打着石膏都跟他打招呼。
武锐虽然不记得,但感觉同事们非常友善,可见平时在公司跟他们处得不错。
所以他成功在公司遇到了跟同事说说笑笑的潘莎莎,她化着淡妆,穿着舒服的平底鞋。
瞥见他打着石膏的左臂,潘莎莎问:“还没痊愈怎么就来上班,云总同意了?”
武锐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嗯,待不习惯,想干点活儿。”
“也是。”潘莎莎嘁了一声,“你就是个闲不住的人,以前没事就总爱收拾家里,地都给你拖得反光。”
提到这些,武锐又忍不住心酸,他瞥了一眼潘莎莎微微隆起的肚子。
“显怀了啊,几个月了?”
潘莎莎摸了摸肚子,忽然有些娇涩,“四个多月了,还好没怎么折腾我,孕反不是很严重。”
这一刻,武锐那点尴尬彻底消失了踪影,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放下了。
“那就好,莎莎,虽然我不记得很多事,但我希望你好,以后有需要的地方,还是可以找我,你知道的,我不会害你。”
潘莎莎也没有继续跟他唠的意思,“也希望你早日康复,武锐,虽然我们不合适,但你对我不错,我希望你好。”
一股心酸漫上武锐心头,他吸了吸鼻子,垂下泛红的眼眸。
“你也是,保重身体,别太辛苦。”
潘莎莎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哪怕现在完全可以当个全职太太,她依旧不愿放下手里的工作。
作为一路辛苦走来的小镇青年,她希望物质上优渥一些,精神上富足一些,但做家庭主妇并不是她所追求的。
潘莎莎也忍不住红了眼,正好瞥见阔步走来的云崇,下意识小退一步。
“咱俩以后还是不要走太近,我家那位会吃醋,你家的也会。”
说完跟云崇打了招呼就跑了,云崇带着他回到办公室,问他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