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丽和昳丽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
更透出些许魅惑来,魅惑得……甚至有些妖。
“青色是我的幸运色。”不经意间,他的目光掠过百城。
刹那间百城有种错觉,就是余弦知道他在想什么——青色是三九最爱的颜色;绫纱衫也是三九曾经在宅子中最爱穿的常服。
刚才起身太猛,百城眼前阵阵发黑,手撑上桌子,发出钝重之声。
余弦连忙大步上前,扶助百城,紧紧握住百城手腕,关切道:“柏君。”
“不碍事。”百城就着他的手摆了摆,难得笑了下。
只一刹那的工夫,余弦脖颈下方悬着的饰物映入他的眼帘。
似乎是……一颗红豆。
见百城目光锁在胸骨上窝,余弦先是一愣,继而低下头,摸到了那颗红色的劳什子:“哦,这个呀,是玛瑙,也是我的幸运石,怎么样,和衣服很配吧?”
百城定睛,果然见那玩意儿闪出石器特有的光泽,是一颗红豆形状的玛瑙。
余弦摩挲着玛瑙,一双剪水的眸子回看百城:“这是我家的家传物,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许多年了。”
多少年了呢?
百城思绪又飞回了很久以前。
刚和三九在一起时,某日百城看到了三九脖上的红豆,小小一颗,左右摆荡,如白玉中的一点丹砂,煞是好看。他来了兴趣,便问起了红豆的由来。
三九曾经的主人李龟年同诗佛王维交好,王摩诘曾有一首《相思》,诗云“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便是赠予李龟年之作。
摩诘先生乃是闻弦歌知雅意的妙人,连同这首诗一并送至李龟年手中的,还有一捧红豆。
三九颈间的这颗,便是李龟年当时赏赐的,他觉得漂亮新鲜,于是串了细绳,常挂颈间。
百城怔怔地看着余弦。
纱衫飘逸,玛瑙摇晃,风抹云痕,袅娜翩跹。
红香绿玉交缠着,漾进了百城心中。
他脑中蓦地想起一句诗——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心像被飞鸟轻轻按了一下,留下了痕迹。
若细细看去,那印子,是红豆之形。
胸腔内再度有了实质,他按住砰砰直跳的位置。
等等?
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跳动?
“柏哥,”梁丝桐咽了口唾沫道,“内什么,咱这儿是不是地震了?”
他又戏精上身地道:“艾玛,一定是因为我们综艺太受欢迎了,连土地公公都在鼓掌。”
这导演是懂怎么自夸的,百城回过神来,掷给他一个无语的白眼:“梁导,我看你不应该执导筒,如此犀利的嘴皮子,不卖瓜可惜了。”
梁丝桐早已习惯了百城的吐槽,并不放在心上,相反,他偶尔还颇为享受和百城的互动。
是精神抖M无疑了。
他眯起眼睛绕着吧台看了一圈,最终将目光锁定在桌边,攥住百城的丝绸衬衫。
上好的丝绸衬衫被拽出不规整的痕迹,百城伸出拇指食指,嫌弃地捻起梁丝桐的手:“小狗狗,爪子拿开。”
未料梁丝桐抓得更紧了,上下牙打架:“抽……抽屉在蹦迪!”
百城暗自一惊——抽屉里别无他物,只有一片百合花瓣。
正在乱动的,是白皎皎无疑。
白皎皎虽然身死,但生前已经得道修成了百合灵,这一年又跟在百城身边,沾了不少灵气,花瓣偶尔支棱两下,也是正常。
可自从余弦来了之后,白皎皎仿佛站姐追到了自家本命一样,疯狂开启了震动模式。
百城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余弦,大概、也许、可能的确是白皎皎曾经的主人三九的转世。
“皎皎,”他小声安抚百合,接着催动灵术,趁无人注意时给抽屉处送了一缕清风。
接着他面不改色对梁丝桐道:“你听错了,无事发生。”
……
余弦盛装打扮,百城素面朝天,然而二人并排立于书店正中,黑色丝绸如松烟墨,青色绫纱似翡翠玉,配在一起竟然莫名和谐。
万事俱备,也到了书店营业时间,梁丝桐本来都准备喊Action了,话到嘴边,愣是活活变成了一句:“这是个什么神仙组合?”
“咳咳……”听闻此言,百城嗓子眼一堵。
——自己还真是个字面意义上的神仙。
一旁的余弦也笑了,同百城挨得近了些,头也歪过去:“梁导过奖了,柏君是神仙,我不过是捧月之星罢了。当初我接下这档综艺,就是冲着柏君来的。”
片场吵闹,梁丝桐没听出这话的玄机,摆摆手道:“余老师太谦虚了!您和柏哥这盘儿正条儿顺的模样,就应该去民政局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