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竟然还将它当成一个值得颂扬的爱情故事去写,想到这里我就羞愧难当。冯喻晗的误解是对这个故事最大的馈赠,将它拔高了一个层次,也使得我能以全新的视角去面对过往的那个自己。
带着一种自虐般的快感,我用可鄙的字眼形容笔下的主人公英梨。我说她矫情,说她蒙昧,说她愚蠢而不自知;我拿更恶毒的词汇描述蒋杰,说他低贱,说他无耻,说他是个精神强奸犯……在这种对从前的自我的批判中,我既感受着淋漓畅快的爽利,又品味到难以忽视的苦楚,前二十来年我竟没发现自己是个如此纠结矛盾的人。
一边写作,我一边怀念起了昨夜的酒精。喝酒是彻彻底底的逃避,虽然可耻,但是其能带来的快乐是令人无暇反思的。但写作不是,写作带来的快感之中蕴含着痛苦,写作让我不得不去面对许多本不想面对的东西。我必须梳理好笔下角色的想法和动机,才能去合情合理地编写她的故事。当这个角色是基于我而创造的时候,就意味着我要用笔尖剖开的是自己的内心。
我毫无怜悯之心地泼洒笔墨,让英梨的一切愚钝都现出原形。在批判自己从前的愚昧之时,难免会升起一丝对现在的自我的审查。经过一夜的狂欢,没有了重低音音乐和彩色射灯以及酒精来转移注意力,昨天下午那个让我惊慌失措的念头又悄悄开始冒尖:福宝于我,到底是真爱,还是我又犯了老毛病,在心底里美化一个男人以妄图被拯救呢?
美国人喜欢说一句话:“不要听从你的头脑,要听从你的心。”此时此刻,我的心在告诉我,福宝和赵存晖有云泥之别。一个是我童年便认识且命运安排我们在成年后重逢的灵魂伴侣,而赵存晖只是一个因为活得比我久太多、经验丰富,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耍了个团团转的卑劣陌生人。更何况,遇见赵存晖时我正在堕入黑暗的深海海底,求生的本能让我将漂进视野中的第一个废弃吸管误认成了救命稻草;但遇见福宝时,我可以说是半只脚已经逃出生天,正要开始生活的新篇章,不存在被人拯救的需要。如此说来,我应该并非算重蹈覆辙?
与福宝重逢后,我的世界变得复杂了许多。从前我不需要费力去搞懂自己是谁,我是谁很明确:我是夏知澜,我来美国有着具体的目标和计划,我要找一个小有钱财的美国男人结婚留在这里,从而得以在离夏浚译最远的地方度过余生。
而福宝的出现让我不再愿意继续扮演夏知澜,我对福宝的爱是如此真切而热烈,以至于我不能忍受不用自己的真面目去爱他。我渴求在他身上找到纯粹的爱,那种无论“我”是什么模样他都会坚定不移地守护的爱,那种因为我是“我”便能使他横冲直撞一往无前的爱。福宝唤醒了被我压抑已久的“张秧”,她不再愿意躲在角落里让“夏知澜”获得一切鲜花和掌声,她穿着福利院发的洗得掉了色的浅蓝粗布连衣裙走到灯光下,哭着扯扯我的衣角,说,那我呢,我就不需要被人爱吗?
我一直认为自己目标清晰、思维简洁、没有冗余的情感,这也是我之前内心深处不觉得我能在写作上做出什么大名堂、能因此留在洛杉矶的原因——作为一个需要时时刻刻警惕身边的一切并为了自己的未来去争取、抢夺、霸占的人,我一直处于“生存模式”里。敏感和多情是有闲人的奢侈品,我是万万不可享受的。感情使人脆弱,而生活需要我当一个无坚不摧的人。
也许是福宝的爱让我有了归属感,让我感觉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所以我才有了在这里伤春悲秋的闲情逸致。
我突然很想福宝。
说是突然,其实这种思念在我写作的时候便一直存在,只是一直被按压在心底,此时此刻终于积聚到了无法遏制的程度。我躺进椅子里,双腿蜷缩起来,用米白色的毛毯裹紧自己。凉丝丝的空气里有些许空气清新剂的 味道,此时此刻我想闻到的却是另一种气息。
自从第一次正式约会后,福宝的身上便一直喷洒着茉莉花味的香水。不仅如此,他在家中的角落也摆上茉莉花熏香,以让我能无时不刻地置身于熟悉的气味中,感到安宁和舒心。我问过他,如此保持着茉莉花的香气,不会太麻烦吗?他抚着我的头发说,秧秧,为了你,我做什么都可以。
福宝是个无药可救的浪漫主义者,他对爱情的投入时常让我惊讶。我怎么说也算得上是阅男无数了,男人在我的心中如同僵尸,鲜有灵魂。他们好似是同一个工厂流水线里造出来的一般:努力挣钱,挣到钱后追“女神”,将她追到手后便开始在她身上发泄装孙子挣钱时的不满。约会多了就知道,无论是有钱还是没钱的男人都一样,只不过是幸运的僵尸和不幸运的僵尸罢了。和他们相处就如同操纵机器般,说出什么话他们会相对应地有怎样的反应,就和按下哪个按钮键就能开启什么程序一样简单。他们懵懂、麻木、蒙昧,他们追求着一切社会告诉他们应该追求的东西:权利、金钱、女人,但他们从来没有自主地想过为什么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