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如何?”
散场后,我们在一众奇装异服的人群之中等优步时,托比问我。
“太棒了,这真的太棒了。”是有些醉了,也因为太过兴奋,我既语无伦次又辞藻匮乏,只能用双手乱挥来表达我的激动。
“接下来还有更棒的。”
当托比带着我去到那个地下派对时,我一时间还以为他要把我卖了——优步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们停在了一个空旷的露天停车场里。他请优步司机先别走,让我在车里等着。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下车后向角落里的一辆Uhaul卡车跑去,不一会儿,他便回来了,手里捏着一张白色的字条。
“这是什么?”我拿过字条,上面歪歪扭扭地手写着一个地址。
“派对的所在地。”托比从口袋里拿出剩下的两瓶迷你朗姆酒,“准备好迎接一个难以忘记的夜晚了吗?”
“到目前为止,已经够难以忘怀了。”我将其中的一瓶一饮而尽。
这一瓶酒可是把我给喝懵了,我最后的完整记忆是托比拉着我下了车,到了一个好像是废弃仓库的地方。那里的喇叭重低音很响,人声鼎沸,站满了穿着夸张且戏剧化的人们,我好像还看见了几个刚才和我们看了同一场电影的人。废弃工厂的最里面摆放了一个DJ台,各种深色的射灯在房间里不停交错,人们随着音乐狂舞,还有人在不加遮掩地亲热——果然是地下派对。我闯入这个新奇的世界,且迅速地爱上了它。
后面的记忆便是零零散散的碎片了,只记得我很疯,很开心,进了那个工厂后便挤到了舞池最前面,在DJ台的正下方开始了毫不拘束的狂舞。音乐声很大,我能感受到那从音响里发出的声波的震动。我爱这种极尽所能的吵闹,它让我那无休无止的大脑终于放弃了工作,拥有了一时间的空白。在敲动耳膜的音乐声和拥挤不止的人潮中,我不再需要搞清楚自己是谁,因为我已经全然忘了自己。
忘了自己的感觉真奇妙,一切都与我无关,都成了过眼烟云。我是谁不再重要,因为我的世界里不再有别人,只有我自己。当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独自一人时,我是谁便无所谓了。我无需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毕竟身份只是方便别人用来称呼和归类我的东西。当别人都不复存在,身份哪还有什么用处?此刻我就是我,我也不是我。最美妙的是,我不再需要想明白我到底是不是我,也不再有必要搞懂“我”到底代表着什么。
在疯魔一般的舞蹈和零星闪烁的哲思的间隙中,我一直支使着托比给我买酒,他任劳任怨地去吧台一次又一次地排队。每次他买酒回来,我都已经和身边的陌生男女跳在了一起,或拥抱或大笑,不亦乐乎。托比乐呵呵地看着我,我们对视,紫色、蓝色和红色的灯光在他脸上闪烁跳跃,他蓝色的瞳仁里倒映出我的疯狂。我随着科技电音不停不歇地扭动身体,在某一时刻,我只觉得眼前闪耀着如天神降临一般的白光,再之后便什么也不记得了。
我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
我仍然穿着昨天的衣服,身上一股烟酒沤了的味道。照了照床头常备的镜子,烟熏妆竟然丝毫没有花掉,只是口红没了,鼻子上也出了些油。我慌张地四处摸手机,却发现它端端正正地摆在床头柜上,旁边是一杯白水和一瓶电解质水,还有一小瓶布洛芬。床头柜的下方还放了一个垃圾桶,里面是新套的垃圾袋,有两层。
这肯定不是我做的,我已经断片到毫无意识了,不可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这么方便舒适的宿醉环境。难道是……福宝,或者李菲菲?
无论是被他们两个人中的谁看见我喝断片的样子,都是极其危险的。毕竟我心里还守着那么大的一个秘密,哪知道我有没有在失去自主意识后胡言乱语了些什么?
我就着白水吞下两颗布洛芬以缓解快要裂开的头,慌忙点开手机,一看时间,早上七点半。
跌跌撞撞地打开房门,家里空无一人,只有我自己。
我满腹狐疑地点开手机,这才从短信和微信中拼凑出了目前的情况。
首先是托比的短信,时间是凌晨四点半。他发来:“晚安,克洛伊。我把你送回了家,裹进了被子里。祝你好梦,明天醒来记得告诉我哦。P.S. 放心,我是一个绅士。”看着短信最后那个眨眼睛的笑脸,我松了一口气——是托比为我做的这一切,还好,不是李菲菲也不是福宝。
那么他俩在哪呢?福宝应该是在自己家,但李菲菲去哪了?
点开微信才发现,昨天夜里十一点我在疯玩的时候,李菲菲发了一条微信,说她晚上想在外面的酒店住。原来是福宝带她去了好莱坞山那一块,路过了马尔蒙庄园酒店(Chateau Marmont),她很喜欢那里,便收拾了东西去入住了。我不禁笑了一下,她真会选,估计是看外观漂亮便想住进去了。如果知道那里是好莱坞明星去“惹麻烦”“寻欢作乐”的地方,如果了解那里一直有着闹鬼的传说,不知道她还敢不敢住在里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