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吃喝日常/在灾荒年代养夫郎+番外(22)

作者:alyuppie 阅读记录 TXT下载

但是银子现在不能换粮食,除非开很高的价格,不然根本没人理你,所以不如直接偷粮食。但是那个精瘦的男人让他觉得不安,他的眼神太贪婪了,而且一直躲在暗处。

那个男人虽然瘦,却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反而很有力量。要不是呈哥儿的提醒,还他的目光太直白,于丁一几乎不会发现有人在暗处对他们有想法。

于丁一大致记得那个男人白天选择休息的地方,他根本没有帐篷,就找了一个相对干燥的地面就直接躺下了,而且他并没有去看卖东西时的热闹。

就是这样,才不正常。要是对东西有想法,肯定会去看看有什么,要是对钱有想法,最该被盯住的人也不该是自已。除非他真的知道了什么,不管怎样,都要去了解一下情况。

要是他真的知道了自已超市的秘密,这就麻烦了。只有咬死不承认这一个办法了,毕竟这听起来太玄幻了,没有证据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只会当他饿疯了。

让于丁一去杀人灭口就更是不可能了,作为一个来自现代的服过兵役的大学生,让他草菅人命?除非那个男人杀人越货,也许他会选择以暴制暴。

就像那几个复仇的夫郎一样,否则于丁一绝对不会动这方面的想法。最多把他打老实,让他不敢说一个字,打架已经是他能想到最有效的方法了。

如果到了最差的情况,他就带着呈哥儿远走高飞,整个村子里都找不出几个能打的汉子,根本不在怕的。

而且他高中很叛逆,喜欢冷兵器,家里有好几把没开刃的唐刀,还有反曲猎弓,给刀开刃的工具他都有。这都是老贵的好刀,是哭着求老姨买回来的,弓也是专业级别的好弓。

这里人怕是连几把菜刀都拿不出吧。他想走谁都拦不住,要是真逼急了,他也什么都不顾了。

他的夜视能力还算不错,今夜无云,看得还算清晰。跑动时刻意收敛了脚步声,但是看见那块垫子的时候,上面还是没有人。

“小子,找我呢?”声音来自头顶,有个人单腿坐在树杈上,看向于丁一,说:“我还没找你,你到先来找我了。”

于丁一双腿分开站立,微微屈膝,是一个很戒备的姿势。说:“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来找我。”

男人跳了下来,站直看向于丁一,他的个子真的不太高,还不到一米七。但是看向于丁一的目光很直白,:“你不是普通跑货的吧,白天卖的也不过是你用来伪装的东西。”

“你什么意思。”几句话就把于丁一整懵了,啥东西啊?

“明人不说暗话,你手里的那个宝珠价值千金,但是你应该找不到合适又安全的买家吧?你与那个小哥儿新婚,定然不想打扰正常的日子。我不问你东西从哪来,我能帮你卖出去。”

这确实是彻彻底底的虚惊一场,但是他什么时候拿出来过宝珠啊?

刚来这里,整不明白拿取东西的时候,练习过几次,顺手把柜台上摆成一排的水晶球拿出来过一次。摆弄一下就放回去了,这也能让他看见。

那玩意儿就是学生时代送礼的小东西,巴掌大,也能叫宝珠?确实质地很干净,于丁一妈妈眼光好,上的都是圆滚滚,没有小树林圣诞老人的纯透明版,不然我怎么解释这东西的由来啊。

但是,这东西确实不招学生喜欢,除了于丁一送出去的那一个,就一个也没卖出去了。即使加了木纹的小垫子,学生还是更喜欢会唱歌,会发光的水晶球。

第17章 合作

于丁一很快镇定下来,看来自已最大的秘密没有暴露,一个水晶球,不算什么。

他低头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男人,眼神仍然凌厉,这个男人会提出合作。大概率是因为他没有把握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去得到这个水晶球,而且不敢打包票自已到底是什么人罢了。

如果自已再弱一点,他会毫不犹豫的杀人抢货,有这样在他眼里值千金的宝物在自已身上,他还有可能放过自已吗?

不管是逼问来源,还是卖出千金,怎么会和他一个泥腿子分。合作是要彼此势均力敌才叫合作,一旦发现自已只是个误打误撞得到宝物的难民,怕是要是杀人灭口。

“我可以把这个水,宝珠直接卖给你,但是拿出你的诚意来。我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相信一个陌生人。何况现在一直在打仗,什么时候可以太平下来还不一定,这宝珠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物件罢了。现在人命都不值钱,何况宝物。”

“这个宝珠是我无意间发现的,全天下独此一个,绝对找不到第二个。我不想卖出什么高价,我只想和夫郎过安稳日子,你能拿出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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