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不小心哪天回来,看见的就是浑身是伤的呈哥儿。
于丁一用木勺盛一口汤,轻轻吹吹,才送到呈哥儿的嘴边,这种近似喂食的行为,能给于丁一带来满足感,他也不知道自已这是什么怪癖。
呈哥儿也不会觉得尴尬,他觉得这和自已吃没有什么区别,等着于丁一把排骨挑出来,晾凉,排骨炖的软烂,用手抓着直接就能啃掉。
满满的肉香却不会腻,带着莲藕和玉米的清香,只有淡淡的咸味,都是食材本身的味道,根本啃的停不下来。
这种带着骨头的肉,呈哥儿很少吃,本来附近的镇子就离的太远,要是想吃肉就只能等村里谁家杀猪,一年能赶上几次就不错了。
他爹在村里的人缘很好,每次都能捞到带着厚厚肥油的肉块,花最少得钱吃最合适的肉,这样的带着骨头的肉也是肉,只是不招村里人喜欢。
呈哥儿是很惊喜啃排骨的过程,吃的嘴边都带着油,两只手上也是,啃完排骨才捞几块玉米吃。
玉米就像和排骨进行了双赢的交易,也带着肉香,更有玉米本身的味道,还能中和一下排骨的腻。
于丁一只是看着呈哥儿啃,就能看半天,他看起来吃的好香,呈哥儿抓着排骨送到于丁一的嘴边,让他也吃,干看着就能吃饱吗?
于丁一对这顿饭的量把握的很好,两个人正好全都吃完,剩下的一点素菜就可以直接扔掉了,反正下一顿也不会吃了。
他坐在桌子上,看的是云秀送来的给孩子的另一本识字书,它把大多数要识的字编在一起,组成长长短短有含义的句子,方便学习。
于丁一发现,这篇他看见过,也背过,具体是哪个朝代的记不清了,是他学汉语言文学硕土的表姐研究的时候顺便让他背的。
靠着记忆,他终于不用连蒙带猜的识字了,只是一下午,他就能把大多数常用的字对上号了,再也不怕在呈哥儿面前露馅了。
呈哥儿对于识字的人那种仰望,让于丁一学习的动力空前高涨,他努力的去忘记自已学习简体汉字的条件反射,用现在的字体去写字。
纸的价格昂贵,所以于丁一在沙盘上练字,呈哥儿看着于丁一拿着小木枝在沙子上写出方正的字,眼里的崇拜都要溢出来了。
于丁一死记硬背记住了字形,默一遍识字书,全部都能熟练默下来,他看着呈哥儿崇拜的眼神,那点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李闯拿什么和他比?
他搂过小心翼翼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打扰他学习呈哥儿,逗他说话,把他说的话用现在的字写下来,形成条件反射。
听见字直接写古体,不要先想简体,再按照自已背的字形转换成古体,效率慢,也还是没有真正学会古体字。
呈哥儿看见于丁一把他随口说的话写了下来,有一种亵渎了文字的负罪感,把脸埋在于丁一的胸口,坚决不说话了。
他不说,于丁一就逗他说,一会儿说不知道自已干儿子叫什么名字,一会儿问清哥儿以后的孩子该管他叫什么,问三婶的孙子叫呈哥儿什么。
呈哥儿打死不抬头,不说话。
于丁一蔫坏的说:“我儿子以后叫什么名字呢,跟我姓,还是跟你姓啊,叫什么呢?于呈行不行啊。”
呈哥儿憋不住了,抬手打于丁一,说:“胡说什么呢,怎么能带着我的名字,肯定要跟着你姓于啊。”
这时候的名字讲究很多,一般是按照族谱起名字,呈哥儿家的族谱不在他们家,他家属于旁支,只不过过的都一样不怎么好,谁也不嫌弃谁。
“当然按照你家的族谱起名字了。”呈哥儿忽然想到 于丁一是自已突然出现的,根本没有父母亲族,那族谱大概率也是没有的。
呈哥儿生气自已说话不过脑子,抬手抱着于丁一表达歉意。
于丁一抱着呈哥儿说:“要是按照族谱来的话,应该叫于彦,这名字不好听啊,还是不要按照族谱了。”
“当然要按了,就叫于彦。”有族谱就好,不然呈哥儿要愧疚死了。
“于彦。”于丁一在嘴里咂摸着这两个字,没想到自已的名字都嫌族谱不好听给改了,自已儿子还按照族谱起了。
第102章 大雪
这雪是真的大,房鸿运和两个小弟还努力了很久,才把房顶的雪打落,大雪遮住视线,按照这个架势,没一会就得接着下满屋顶。
屋顶是中间尖,两边短的形状,能一定程度上防止雪雨在屋顶堆积,但是不能完全阻止,还是要尽量的把雪扫落。
云秀正细心的把东西收拾好,衣服,被子,房鸿运花大价钱换来的醋和白酒,包好的剪刀等,要准备的东西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