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倏然间思绪一荡,惨笑着说:“大人,你说他本事这样大,我不如他远矣,他要我死,是不是我死了对西疆才好?”
叶明钦好吗?
不算好,他冷酷薄情,强征徭役,破家灭门,养寇自重,不把人当人。
但是他张三荣打不了胜仗,对付不了红毛,他叶明钦就是做得到。
战场上的事,就这么严酷,赢就是赢,你就算冷酷无情横征暴敛不当人子,也是赢。
输就是输,你就算是真龙下凡忠勇双全仁孝礼义一分不差,输了,依然是输了。
唯独输赢这件事,做不得假。
“要在我们两个人里面选,似乎确实是我该死的。”张三荣喃喃道。
千金看着他,道:“你要是想死,等我杀了叶明钦,再杀干净红毛,我倒也可以送你一程。”
张三荣看着她,问:“叶明钦好杀,可是大人你又要如何杀干净红毛?”
千金见过红毛了,也不过是凡夫俗子,肉体凡胎。
她慢慢说道:“我一天杀五百个,十天也杀五千个,一百天也杀五万个了。”
如果两军对阵,张三荣这些老兵,不是红毛的对手。
千金一个人,也无法对付一个成型的军团,三轮弓箭齐射,不是修士,根本挡不住。
但是一个略显薄弱但是败而不溃的军团在前,加上千金这样一个人绕后屠杀,这就足够了。
千金长舒一口气:“好呀,红毛的事情终于有解了。”
她确实一直被这件事困住手脚,她不确定自己一个人要怎么解决红毛这一整个族群,如果她自己不能解决这件事,又杀掉了能解决这件事的叶明钦,那恐怕这辈子不要想着离开这个世界了。
留下来渡劫吧。
天道不会放过她的。
张三荣这个时候来投靠她,属于是来得正巧。
这下她终于可以杀掉叶明钦了。
第28章 长谈,击杀
叶明钦回城了。
他回城时, 青云客栈已经彻底化成了一捧灰,城中的动乱也全都消失了。
就像是……老虎回到山中,魑魅魍魉皆匿迹。
千金在高处的塔楼上向下俯视,她看见叶明钦一脸平静, 明明是大胜而归, 他的脸上却毫无喜悦之情。
他骑坐在高头大马上, 忽然似有所感,抬头向千金投来一瞥。
千金并不躲,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 但很快随着队伍的前进,两人的距离被拉开了, 视线一触即分。
系统突然讶异地说:“他对你的好感度不低呀,真奇怪,他现在应该早就知道你杀了他弟弟的吧。”
千金漫不经心地问:“有多少?”
系统说:“有30!”
千金笑了。
三十不能算高,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 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 初始好感度就有50。
但这也绝对不低了, 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 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
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
“真有意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没有一片云,只有点点繁星, 在空中闪烁着,像是一只只眼睛, 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
“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千金说。
系统仔细思考片刻,肯定了她的推测:“好像真的是这样耶。”
它说:“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
“你们人类啊……”它感叹。
“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千金平静地说道。
要杀一个人,不在于他的年龄、性别和故事,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
千金去取刀。
张三荣简直是阵及时雨,他不仅为千金解决了军团作战的问题,还为千金解决了刀的问题。
千金的刀,再一次完全卷刃了。
她需要磨刀。
张三荣的青云客栈虽然毁了,但是他本就是西疆本地人,为这片土地立下汗马功劳,之后又在城中经营多年,为千金提供一个落脚的地方,和一个出色的磨刀师傅,还是做得到的。
新磨好的刀又快又锋利,千金轻轻一弹刀刃,发出一阵金石交击的声音。
身旁的张三荣暗中咂了咂舌。
这位代号阿修罗的姑娘,真的是人类么?人类的手指,怎会发出那样的声音?
但正是这份非人感,让张三荣凭空增添一份对千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