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南两大爱好,一个是钱,一个是吃。
不过这两样却不是他最烧钱的东西,他的钱大部分,花在衣服上了,出去总要有门面,明星穿的太差也不行。
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撑门面的东西,一件衣服花销够他吃好几顿饭了。
“当明星没挣多少,花起钱来可快了。”
“你适应的很好。”
巫云淡淡的说一句,岑南很适合当明星。他不畏惧其他人的目光,长袖善舞,见到人从来不怯场,总能和人迅速熟悉起来,阳光又张扬,说话又讨喜,这样一个人,很难让人不喜欢他。
“那又怎么样?这个地方,就这么现实,有人捧,可能不红。没人捧,绝不可能红。
在其他人眼里,我才是格格不入的那类,讨厌那些潜规则,那些应酬,我不想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肉体,被欺压也乐呵呵的。
在他们看来我就是个傻子,假清高的傻子,有简单的路不走,非要挑一条最难走的路。
即使注定是个十八线的不温不火的小明星,可是,老子乐意啊!老子一样活的很开心。”
岑南给巫云一个大大的笑脸,眼里看不到不甘心。
巫云却知道这叫豁达,岑南其实很有本事,他比很多人都天才,只要他愿意,他有很多选择。
巫云说的选择,不是选择潜规则,上谁的床,而是岑南够聪明,他可以利用他的智慧,得到很多人拼命追求都得不到的东西。
岑南不是一个怕鬼,只会怂叽叽,抱大腿的废物。
相反他很聪明,观察敏锐,性格豁达,敢想敢干,懂得隐忍和藏拙。也够努力,够拼搏,是一个矛盾结合体,也是一个聪明的多面人。
“你眼神告诉我,你喜欢我!”
岑南一句话,让巫云愣了一下,他有表现出喜欢他吗?
岑南正经一秒,随即又嬉皮笑脸的笑起来。
“正好,我也喜欢你。大佬,求抱大腿,求罩,求包养!”
巫云无奈,刚对他有点好印象,他就弄这一出。
“你的清高呢?”
岑南比了个丢东西的动作。“刚才喂了狗了,大佬,以后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最忠诚的牛马,从今以后,你指东,我绝不向西,你让我打狗,绝不撵鸡!”
“哼!”巫云半分不信,他要真是听话,就不是岑南了。
“大佬,你别不信啊,我这人说到做到的,能把家里钥匙给我一把吗?”
岑南可怜巴巴的伸手,巫云侧头看他,怎么突然转到这里了。
“你没有给我家里钥匙啊,我都不敢出门怕锁外面,让里面的鬼仆给我开门我又害怕。给孩子把钥匙吧。”
岑南托着下巴,瞪大眼睛,让自己看起来真诚一点。
“你看孩子,祈求又真诚的小眼神,你就心疼心疼你的腿部挂件吧。”
“你有没有发现?”
“嗯?”
岑南疑惑,发现什么?
“进出小区扫脸。我家指纹锁和人脸识别。”
巫云真的想抽他一巴掌,他撤回之前说这小子观察细微的话。这小子就是个逗比,网络流行词语,叫铁憨憨。
“呵呵呵。我还真没注意,主要最近我都没出门,下回我注意。嘿嘿!”
他就说大佬这办事的能力和手段,怎么可能犯如此的低级错误,原来是他搞得乌龙。
巫云瞥他一眼,不搭理他耍宝。
岑南将他的碗筷都摆放好,给他倒好热水,他发现大佬不喜欢喝茶,也不喜欢喝饮料,就喝水。
说不挑剔吧,他很多都不吃,不喝,不穿。说挑剔吧,他喜欢的东西都是最普通。
后来随着相处,岑南才发现。
巫云不是挑剔,是他习惯待在自己建造的舒适区里,周围都是熟悉的东西,还要没有陌生人。
他在自己建造的舒适区里,最放松,最惬意,不愿意踏出去一步。
第92章 宅男巫云
用现在最流行的形容词,形容巫云的情况,他就是一个资深的社恐,加宅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岑南严重怀疑,巫云会选择对付鬼怪,加入官方,一直不停的战斗,不是什么因为要保护人民的安全,为了世界和平等等高大上的理由。
可能只是因为,鬼怪是他熟悉的世界,擅长的领域,那是他的舒适区,待在熟悉的地方,他更舒服自在,仅此而已。
岑南笑起来,不管什么理由,他们两个在特质上,还真是互补呢,他怕鬼,巫云杀鬼,巫云怕人,他长袖善舞,善于交际。
他们加在一起,能在两个世界都混的如鱼得水了,还真是绝配,像是奶茶和珍珠,泡面和火腿肠。少了对方,味道都不对了。
“在笑什么?”
巫云看他突然不说话,反而笑出来了,忍不住好奇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