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负负。”应止玥极度不耐烦,从来没见过这么啰嗦的人,只敷衍道,“我负责还不行吗?”
行事作风极度人渣,范老爷这种渣中之王见到她也要叫祖宗。
不过,大小姐的忍耐也到了阈值上限,如果陆雪殊还磨磨蹭蹭,她估计就直接撒手不管,爱怎么样怎么样。
然而陆雪殊没再问了,他身上那种似花非木的清新雨汽弥散开,透过红色的绸缎向里渗,挑开盖头的手指修长干净,瞬时间全世界的红色都远去,炭火无声烧着,纸钱的碎末悠悠打着转。
不过应止玥这时候并没有察觉到,因为有本只当做是细微末节的小事,占据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沁着无根水的林叶轻轻地落在了她的嘴唇上,凉的。
陆雪殊压轻的声音回荡在乱摇的珠饰旁,带着层薄薄的笑意,氤氲在一触即离的交接光影下。
“姑姑说过的话,我可是会牢牢记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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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止玥没说话,闷着头向前走,身后缀着个唇角含笑的小白脸,脚步压得不远不近。
刚才在于府成亲的时候,应止玥是因为大小姐脾性发作,压根没受过这种窝囊气,这才做出了从来都没想过的惊人举动。
可是等他们后来起身,并没有进入于府的洞房,而是场景一换,变成了乡下的田园小路。
独白音似乎终于满意了,声音也变得舒缓起来。
【我小的时候,曾经住在乡下,最喜欢偷偷去河里捉鱼吃。现在想起来,可真丢人。】
应止玥之前在凉菜铺主那里就听说过,昌家虽然清傲,但是最不屑孔方和阿堵物。
换句话说,很穷。
可还生了很多孩子。
像是昌十四这种不值钱的姑娘家,更是早早的被放养,小时候做过屠户女儿的邻居,与朱朱分别后,也在乡下田间度过了漫长的时间。
想来,这里就是昌十四曾住的地方。草木翠绿,鸟鸣清脆,浅色的湖泊荡漾出湖影,不时有金黄的鲤鱼越出水面,鱼尾荡出的水花都快飘到远山上。
只是,变个位置,应止玥也有点回过味了。
陆雪殊不亲就不亲,谁稀罕啊!她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是活生生吃了个大亏,偏偏这亏还是她自己咽下去的,连埋怨都找不到人怨。
以恋爱脑为生的僵尸看到她都要呸一口:“呕,死要面子活受罪!”
作为业界小白脸,陆雪殊洞察别人的情绪不一定行,对应止玥的关注倒是一等一,敏锐道;“姑姑是后悔了吗?”
应止玥下意识反驳他:“怎么可能?我自己做过的事情,可一件都没后悔过。”
“那就好。”陆雪殊也不纠缠,还是那副青涩懵懂的样子,直接挑明了道,“我还以为姑姑是不打算对我负责了。”
就算真的是这么想,应止玥也不可能承认,她为了表示自己所言非虚,还踮起脚拍了拍他的头,跟给狗撸毛似的:“自然不会,怎么说,你也是……”
应止玥纠结了一下,最后还是挑了个中性一点的用词:“我的人。”
——是我的人,自然会对你负责。
说完,她也不想再纠缠这桩糊涂官司,指了指前面:“这应该就是昌十四童年时常在的地方,可后面全是坡,这小姑娘为了捉个鱼还需要天天爬山吗?”
鞋子都要粘上泥巴了。这可和她印象中迂腐守礼的于昌氏不一样。
却没留意,唇角含着两个甜蜜酒窝的少年视线微垂,漆黑眼瞳氤氲一瞬,辨不明的情绪转瞬即逝,复又露出单纯的笑,脱下鞋履,赤足站在碎石板路上,“没事的,姑姑踩在我的鞋上,就不怕弄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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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昌十四的少女生活很愉快,说的难听一些就是普普通通,只是最寻常的小姑娘会做的事情。
猫着腰从山上溜下来,在河里拍打水花的时候,比游鱼还要灵动敏捷,有时候袖子里还会塞着甜糕,等到发现被水彻底泡坏的时候,连懊恼都来不及,只能哀叫:“这可是我等了整整两周的绿豆糕,还要寄给朱朱呢!”
昌十四还很会捉鱼,红的白的,最喜欢捉的是一种肥大的鲤鱼,她就地和其他的小伙伴们架开一口没人要的锅。脸蛋被碳灰染得黑黢黢的,但是也不去管,只是呼呼着去吹碳火。直到乳白色的鲫鱼汤散发出香气,昌十四连去捉蜻蜓的小伙伴都不去管,直接伸出手去撕鲫鱼肉,又“呼哧”“呼哧”地吹气,看着都觉得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