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天生的大小姐,也许可以为了复仇,在代城的九宿道观蛰伏几个月,也愿意任自己的脸被涂抹成一副怪丑的样子。
但现在,应止玥没有执着要完成的目标,也缺少非要活下去的动力。
她或许可以容忍几天,但不可能一直生活在破烂之中。
让大小姐衣衫褴褛,沦为流浪的乞丐,每天都惊惶地躲藏着僵尸的威胁,等待着不知何时会被咬住脖子的恐惧,整条衣裙都污渍斑斑,再看不出从前的好颜色……
她是没办法忍受的。
可能有很多人不觉得这算什么,毕竟没什么比抬眼见到第二天的太阳更重要。
斗争与顽强的生存,是人类史上永不能被轻易抹去的悠远议题。
瘸了一条腿,才从僵尸手边抢来的半口窝窝头何其珍贵,苦难锻就了人类的韧性,生命的强大可见一斑。
只有活着,才有未来。
——问题就在这里了,应止玥要未来做什么?
对于骄奢淫逸的大小姐来说,绵长珍贵的时间组成的未来,似乎远没有她此刻翻阅的古籍一页来得重要。
她就是要穿着纤尘不染的白色衣裙,鞋履上的珍珠要璀璨夺目,饮入口的茶水都得用梅上扫的雪烹煮,每日都要濯洗沐浴,半点委屈都不肯受。
让她拖着被僵尸咬断的腿去摸爬滚打,还不如一刀抹了她。
应止玥毫不羞愧地承认,“我很矫情。”
是了,有更多人比她更珍惜能争取的一切,比她更坚强不息地与命运抗争,也比她更配享有生命的乐趣——
所以。
活着好累,要不死了算了。
第96章 往死里作
入了夜, 更多的僵尸侵入应府,刀剑相戈声不绝于耳——如果僵尸的爪子也可以被视作利刃的话。
应止玥拢着衾被,看他冷着一张脸击杀僵尸, 替他觉得累的同时, 便将含在唇边的话润得更柔和了一些:
“要离开这里也可以, 我的一应习惯还是要照旧。”
陆雪殊或许能让她活命,但大小姐要的可不仅仅是活命, 非要说她是难伺候的海石榴也行,让她这盆娇贵的花掉叶子, 真就不如让她直接枯萎了。
——应止玥的大小姐习性,在风平浪静的时候还有人肯忍耐,要是僵尸来袭的时候还愿意伺候她,那就是脑子已经被僵尸啃了, 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因此, 当应止玥再次睁眼, 发觉自己已经在摇晃前行的马车中时, 心情也就可想而知。
陆雪殊沉默着对大小姐的拳打脚踢照单全收,将唇压过力竭的美人发顶,轿帘外是轻不可察的嘚嘚马蹄声——
傀儡操纵的马车缀在两人所在的轿子后面,在形单影只逃命的人群中显得尤为惹眼。
不仅惹人眼,也惹僵尸眼。
不过轿子里面没人, 全是大小姐旧日用的琐碎物什,光是瓶瓶罐罐就装了三车。
这简直不像是逃命,倒像是春游——
把家搬空的那一种春游。
他承诺:“我会让你继续做大小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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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一周的“逃命”后, 应止玥终于见到了活人。
在她睡着或者沉浸式读书的时候, 陆雪殊当然和其他人做过交易,不然她也不可能每天都见到新鲜花卉, 还能在葵水来的时候用上新的月事带。
尽管陆雪殊让她在马车上过得很舒适,但是——
“我要睡床榻。”应止玥面无表情,拒绝他为她寻来更柔软缛垫的备选方案。
她以手支颐,微风轻轻拂过发丝,同时也带来了不远处人群的嘈杂声,很快决定好去处,“就前面的那家客栈,停下。”
大小姐出行的马车本就豪奢,不必提还被陆雪殊加固过。车身由圆润的橡木雕刻而成,呈现出华丽的纹饰。连轮子上都镶嵌着精美的宝石,随着车轮辘辘滚过,闪烁出夺目的光芒。
骏马被套在马车前面,身披华丽的马鞍,鬓毛被梳理得整齐干净,威武雄壮极了。
这在尸潮未袭来前,也是不多见的奢靡场面,更不用说现在大家都民不聊生,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场面?
在骏马“咴”的一声停下时,人群的喧闹声消失得一干二净,陷入死一般的沉寂中。
刻意作死的大小姐挽过耳边的碎发,手上的书轻轻合起来,厚重温暖的门帘被突然掀开——
人们蜂拥而至,在极致的饥饿面前,没什么比食物更重要。
清雅的车案上摆着一只精致的食盒,正是陆雪殊递给她的午饭,她刚刚打开盖子,金黄色的糯米饭散发出诱人的香气,米粒饱满晶莹,鸭皮黄脆脆的盖在上面,下面的鸭肉肥嫩多汁,蜜汁满满地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