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止玥:“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她对着李夏延盈盈一拜,明明是蜡黄疲惫的一张脸,可因着动作袅娜,也显出别样的韵味:“方始八岁,李小姐已能诵读百篇文章,有过目不忘之能。及至年纪方十,已能挥毫绘画,意态飘逸,丹青无匹。踏入学堂后,更是妙语连珠,有纵横捭阖之能,辩得大儒哑口无言。”
堂内无风,因此她的声音虽小,每一个吐字都格外清晰,“寻常男儿拍马也赶不上的英才,我如何能不倾慕呢?”
李夏延眯着眼,只盯着眼前纤细平静的姑娘,目光能把她烧出个窟窿。
李夏延不喜欢这个人,不喜欢衣着白裙的柔弱小姐,不喜欢吟诗诵月的娇怯姑娘,更不喜欢对方安静温和的姿态。
一如李夏延不喜欢应止玥。
可是在这个边角的破落城镇,李夏延忽然想起若干年前和应止玥的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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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春日,李二小姐为了快要成婚的表妹去山上的寺庙祈福,这些繁文缛节本来就够她头疼的,偏偏她家人还逼迫她去和山中清修的应家大小姐问好。
李夏延被厚重的裙袍缠得束手束脚的,一边跟身边的侍女抱怨,说她多厌烦这些王孙公子在诗会上的附庸风雅。好比说,上次的诗会主题是为有着“郊狼为”称号的西域大将军写颂词,一位公子便摇头晃脑地吟诵:“郊狼为妻产稚子,子子孙孙无穷尽。”大家纷纷哔哔赖赖,说这词写得好,写得妙,写得蟾蜍醒了也要呱呱叫。
而这场春日宴的发起者正是李夏延的六弟,简称李六。
李六本还搂着侍妾昏昏欲睡,听到此诗猛地惊醒,高呼:“妙哉!六耶!”
二月二十二日,巳时二刻二盏茶,李六发表重要讲话,大家洗耳恭听,旁边的书童写得一手好小篆,运笔如飞,连平仄的声调都记录到位。
在万众瞩目下,李六咳了咳嗓子,深沉道:“这西域果然与我中原的风土人情不同,狼比人多也就罢了,居然是雄性为母狼产子,还不畏肛处剧痛,要子子孙孙无穷尽。狼族英雄,果然值得我们人类敬佩啊!”
在场听众目瞪口呆,池塘里的蟾蜍呕出来一股酸水,李夏延丢脸至极,只想自戳双目。
李夏延还没抱怨完,就听到一阵浅浅的笑声,音色是好听的,像是此时身旁随风摇曳的铃兰,淡白与翠绿交叠成花圃小径。
应止玥手里拿着本书简,两三朵淡粉的花飘落在书页上,反衬得她指尖雪白细腻,几欲透明的脆弱感。身旁的侍女个子高挑,敛目安静地为她披上外裳。
娇弱、伤春吟秋、生活不能自理,还穿了条白裙子。
这还是第一次,李夏延在生活中遇到完全踩中她雷点的人。
然而应止玥亭亭站起来的时候,李夏延好像被打了什么定身咒语,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宛若灵魂出窍。
“你就是李家二小姐吧,伯母刚刚和我说了。”果然是过于病弱的小姐,只是这么几步路,李夏延都要担心树叶婆娑的阴影会把人晃倒,可这位漂亮的大小姐在平静地和她对视了一会儿后,宛宛而笑,“你倒是比你弟弟可爱得多。”
如果李夏延足够了解应止玥,就会知道这不过是不走心的随口一提,笑意中的那点揶揄比风还要浅,轻轻一吹就散了。
可是从前李夏延对应止玥不够了解,这番话如当头棒喝,她骤然回神,脸一下子就红了,结结巴巴地开骂起来。
“首先,我不喜欢女人。我不是李六那个蠢货,你夸我也没用。”
“其次,我不喜欢女人。我可是喜欢郎君的,从来不搞磨镜那一套,我只能说你找错人了。”
“第三,我不喜欢女人。你以为你生得很美吗?好、好吧,就算你确实生得不丑,我也不喜欢长得漂亮的病弱小姐。”
“最后,我不喜欢女人……你、你、你在对我做什么?!”
话还没说完,最后气势磅礴的总结陈词骤然变了调,像是一只被掐住脖子的幼虎,应止玥从她鬓边抬了手,示意有柳絮粘到了她的鬓角上。
李夏延大脑宕机,无法回应,把凉茶放在她侧脸上便可以瞬间沸腾。
她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可以这么平静,可杏花疏影之下,应止玥只是简单点下头,温婉含笑:“李二小姐不必客气。”
从此,李夏延坚定地走上了和应家大小姐做对的道路,只是应止玥压根没发现。
或者说,还没来得及发现,应止玥就被冒乐掉了包,成了一只孤魂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