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个新年之前回来。”
这是丹珠卑微的嘱托,他不敢妄想更浓烈、更盛大的未来,他只要他的夫君平安,他第一次亲吻男人的额头,这是疼爱也是祝愿,他握住了他的手,再嘱咐:“等阿妈的新酒熟了,您就应该回来了。”
“丹珠,”贡嘎甲央亲吻了丹珠的指骨,说道,“叫我甲央。”
“我从来没有这样叫过。”
“你不敢?”
“我敢。”
“你怕羞?”
“不是的,”丹珠凝望着男人的眼睛,说道,“我怕我叫了,就真的和您分不开了,我怕我会想跟着您去官寨,我怕当您启程时,我会跟着您的马儿奔跑,我怕我的今后撕心裂肺,全都是对您的思念……我怕您不回来,怕您忘了我,怕——”
“不怕,丹珠,不怕,”贡嘎甲央的眼泪几乎要流下来了,他紧紧拥抱着怀里的人,他说道,“新年之前一定回来,吃我们丹珠做的卡塞,喝阿妈酿的新酒,要赶上成都的冬天,一起在小院里煮茶、看雪,从此不再分开。”
贡嘎甲央走了,他给丹珠留下了一块手表,他将糖块塞进他的嘴里,然后,深深地亲吻了他,他们品尝着共同的甜,你的眼泪和着我的眼泪。
丹珠看着远去的汽车,嚼碎了嘴巴里还没化尽的糖块,他张了张嘴巴,最终喊出一句:“甲央!甲央!”
丹珠穿回了一身素衣,剪掉了很长的头发,他变得和街上那些汉族的小伙子一样了,他不再佩戴饰品,爱上巷子口那家简陋的茶摊,他尝过了成都的十几种清茶,却仍旧忘不了边界苍穹下咸奶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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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红色的汉人的队伍来到成都了。
没有下雪,夜凉风清,丹珠站在人们欢庆的队伍里,却无措又迷茫,他尚且不知道世道的变数是好事还是坏事,正由于他不知道他的夫君会不会在变数里平安活着,他不再戴着眼罩,谁都能看见他那只坏掉了眼睛。
南措将汤面端上了桌,又拿来一盘咸香的干肉,她问到:“怎么回来这么晚,丹珠?”
“听说昭尼土司去投奔红色的军队了,我以为甲央少爷也会去的,我今天去看了,却没看到他,”丹珠失落地低下了头,这一夜,他与一整个欢乐的城格格不入,他说道,“他很久都没有派人来了,马上要过藏历年了,他说会在新年之前回来的。”
“你放心吧,我每天都在祈求佛祖保佑他,他会平安的。”
“阿妈,”丹珠吹着滚烫的汤面,说道,“不知道他在哪儿,要是我识字就好了,要是我能看得懂报就好了,我至少能够知道他的消息。”
“孩子,先把东西吃下去吧。”
南措眼见着丹珠消瘦,却心疼也无措,她摸了摸他的头,陪着他叹气,好一阵之后,丹珠才将汤面吃进嘴里,他说:“我在想啊,要是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要是……阿妈,原先我想,我会随他而去的,可我还要陪着阿妈啊。”
“丹珠,”南措擦着濡湿的眼角,说道,“那孩子会回来,如果你真的等不了了,便去找他吧,阿妈能自己养着自己,离开了官寨,过上了好日子,阿妈会无恙的。”
这一晚,城中彻夜欢庆,丹珠怎么也睡不着,他知道,颂岗领地气数已尽了,更甚,整个被奴役和迫害的藏地要变一种样子了。他为穷人们庆幸,却无法不担心他的爱人。
在丹珠的意料之中,贡嘎甲央这一次食言了,过完了藏历年,新酒开坛、卡塞上桌,银匠那里的学徒全都骑上了自行车,广播里天天说着四处解放的消息,天气再次暖了。
贡嘎甲央还是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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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做母亲了,贡布却战死沙场了。
相邻的土司领地买来了一堆得力的枪炮,于是,边界的争端变得更加残忍,英雄的贡布死在了马背上,第二天得到了消息,白玛便因为惊吓而分娩,将孩子生在了边界的营地里。
时间已经过去一百多天了,哀伤的白玛还是没能变得平静,她跟着贡嘎甲央,他去哪里,便带她去哪里,她总是背着婴儿忙碌在厨房里,惦记着为她的少爷做一顿热饭。
孩子叫次仁,名字为长寿之意,他有小半的时间是长在贡嘎甲央的怀里的,他继承了贡布刚毅英俊的容颜,也拥有着白玛温暖的灵气,他虽然是奴仆的儿子,却享受着队伍中的万千宠爱。
这一夜,贡嘎甲央叫白玛温了酒,他说道:“白玛,我打算步昭尼土司的后尘了,我可以不带任何人,但我要带着你和次仁,这是我向贡布承诺过的,他是为了颂岗家、为了我而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