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大脚,踏在了铜钱上,鞋子边,还沾着泥污。
阿云抬起头,见是一个壮实的大汉,身材高大魁梧,浓髯满腮,左颊一个寸许长的刀疤,样子颇为丑恶,此刻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
阿云不动声色,沉声道:“请把脚拿开。”
大汉阴声道:“怎么?老子想站在哪里,便站在哪里,你管得着吗?有钱就了不起,是不是?”
雪依望着那大汉,心中着实害怕,轻轻叫了声“阿云哥哥……”
大汉看了雪依有些惊恐慌乱的样子,哈哈笑道:“怎么?怕情哥哥被老子欺负是不是?”
雪依怒气满腮,却又不敢说什么。
老子?阿云的老子难道是他?
阿云站直身子,又说了一遍:“请把脚拿开。”话音刚落时,大汉颈间已多了一把刀。
夕阳下,刀身闪着幽幽蓝光,说不出的诡异、怕人。大汉一时惊呆了,有点不知所措,也不敢乱动。
阿云咳嗽了下,又道:“请把脚拿开。”他的声音依旧很轻。
因为他知道,如果对方认真听你说话的时候,是根本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来说话的。
声音很轻,却宛如一块千年寒冰,重重压在每一个人心上,让人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没有人知道,阿云是怎么出刀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会不会把刀向内再挥一下。
阿云的眼中,已布满红丝,像一头发怒的雄狮。雪依吓呆了,她是见过阿云是如何杀吕梁双雄的,忍不住叫道:“阿云哥哥,你不要杀人!”
大汉浑身一哆嗦,疾忙把脚收回,阿云的瞳孔已经眯起:“同一句话,还要我说了三遍才能听到,你耳朵是不是不好使?”
大汉一惊,道:“是、是……”
阿云淡淡一笑,道:“哦?耳朵不好使,那留着耳朵还有什么用呢?”刀光一闪,刀已入鞘,大汉还站在那里。
雪依舒了一口气,阿云这次没再杀人,但随即……雪依惊呆了。
大汉啊得一声大叫,伸手捂住了左鬓处。鲜血,不断从指缝渗出,一滴、一滴,滴在青石板上。
扑扑的滴落声,像是一曲动听的音乐,青石板上,便开出了一朵朵娇艳的红花,像是送给情人的玫瑰。
玫瑰旁,是一只血淋淋的耳朵。
阿云只说了一个字,这回声音更轻:“滚!”
大汉一个哆嗦,转身便跑。阿云淡淡笑道:“原来少了一只耳朵,却可以听得更清楚。”
雪依不安的望着阿云,阿云笑道:“他不知道欺负过多少人,欺负乡邻,霸占街市,留下一只耳朵,也算惩戒了。”
雪依茫然点了点头。
捡起大汉脚踏过的那枚铜钱,上面已经沾了泥污,阿云便在衣襟上擦擦,放入怀中。
她不会知道,真正让阿云割下他耳朵的,是大汉那一句骂人的话:“老子……”
阿云从小就是个孤儿,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老子是谁。
但无论是谁,决不会是刚才那个恶霸。
第18章 往事如昨
若不是雪依站在他身边,他不想再动手,若不是雪依出声拦着了他,他一定不会只是割下那恶霸的一只耳朵,而是让他付出更大代价。
一定会。
在他十一岁那年,只是有人骂过她一声:“臭婊子……”那时,她才七岁。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儿,怎么可能会是婊子!于是他便用一把破柴刀,砍了四个大人。
但那不是他第一次动手,他第一次动手的时候,才七岁。
七岁那年,他背着她,去沿街乞讨,馒头店的矮胖子,夜晚要收摊了,卖不出去的隔夜馒头,却也不肯施舍一个给他,反而手里捏着馒头在他面前晃,调笑道:“你在地上学狗爬,学狗叫,就给你吃……”
——他果然学狗爬,学狗叫,那矮胖子便用脚踩着他头,啐了一口,道:“呸,没出息的狗杂种,也只配要饭了。”然后就把馒头扔在地上,他便用嘴叼起馒头爬走了。
他不是狗杂种,也不是没出息,只是因为她已经整整两天没吃东西了。那时候,她才三岁,他可以三天不吃东西,但却不忍心看她挨饿的样子。
回到破庙,他便把馒头全给了她吃,自己偷偷跑出去挖草根。
他不是狗杂种,他可以学狗爬,学狗叫。馒头店的矮胖子,晚上当然也可以成了死胖子——这才是他第一次动手。
他小的时候,受过太多侮辱,太多的时候,过的是狗一样的生活,而更多的时候,连狗也不如。因为狗至少不会三天吃不上饭——除非是野狗。
自从他十七岁成名以来,没有一个人敢轻易侮辱他。
决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只要他还活着,还有力气,还能握得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