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信仰我的同伴们。”——聪明的许梦亭,直爽的韩旭,嘴硬心软的苏昕,嘴和心一样软的方浩。
“最后,我信仰我自己。”
我会让她们逃离这座酒店,回到平淡安全的生活中去。
“我想我可以做到。”江萤微笑着转头,与江晚对视,“你说对吗,姐姐?”
画像里的江晚已彻底睁开眼,干枯的脸庞、凹陷的眼眶显示她经历了不少磨难,可她的眼神却坚定而温柔。
仿佛拥有自我意志一般,画像自动竖起与江萤面对面,江晚从画中伸出手,轻轻摸上江萤的面颊。
丽丽逸出一声低呼,本能地靠向巨虫:“爷爷,这不可能!被污染的见光只会在黑暗中挣扎毁灭,怎可能恢复清醒?!”
巨虫摆动触须,长长的肢体一节一节扭动,将丽丽护在中间,摩挲的口器里传出模糊的尖锐音。
——【她是圣女啊】
作者有话说:
又是周一,嗷一嗓子
第44章 出口(七)
◎它的所在◎
我叫丽丽.萨逊, 8岁时跟随爷爷来到海市。
萨逊的大本营在中东,可除了爷爷外,我从未见过第二个萨逊族人, 包括我的爸爸妈妈。
在海市,爷爷和我住进了很大的房子,那里有漂亮的花园和许多仆役。我最喜欢贴身女佣罗娜,她很聪明,尽管我有发音困难的问题, 她却总能猜对我的心思。
可惜一个月后她消失了, 爷爷不得不为我重新安排贴身女佣。后来这样的事时常发生, 我从一开始的伤心失落,逐渐变得习以为常。
之后我进入本地最好的女子学校,由于口齿不清,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交不到朋友,直到高年级,我终于掌握了清晰的发音技巧,也交到了人生第一个朋友, 李柚美。
因为爷爷出色的经营手段,萨逊家成了海市家喻户晓的存在,很多同学开始亲近我, 想要参观我那“堪比皇宫”的住处。可我只允许李柚美一人留宿,因为我只认可她这一个朋友。
遗憾的是,在李柚美第三次留宿后,她也像之前的贴身女佣那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这次爷爷发了很大的火。他亲手把我关进地窖, 并警告我, 如果再不学着收敛自己的本能, 我就会像我无用的父亲一样,被送回家族,等待做“它”低贱的仆从。
我不知道“它”是谁,也不知道富有的萨逊族人为什么要服侍“它”。在那个地窖里,我只明白了一件事,原来女仆和李柚美的失踪都是我造成的。
哦,原来我是一只怪物,哦,原来整个萨逊家族都是怪物。
从那以后,我不敢与旁人亲近,生怕一不小心酿下大错,被送回遥远的家乡。久而久之,我便成了旁人口中“高傲、目中无人”的萨逊家大小姐。
这样没什么不好,我告诉自己,我不需要朋友,爷爷就是我的朋友,他比任何人都博学,比任何人都聪明,也比任何人都爱我。
然而上天似乎不愿眷顾我。
在我21岁生日那天,一名族人千里迢迢赶到海市,与爷爷密谈一夜,随后两人便匆匆收拾行李离开,临走前,爷爷把我叫去书房,只交代了三件事。
第一,如果他不回来,不要找他。
第二,如果有一天收到他寄来“雕像”的手稿,立刻烧毁,决不能寻找。
第三,不要爱上人类。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半年、一年、两年,爷爷始终杳无音讯,我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爷爷他不会回来了。
我得遵守承诺,我不能找他,可是我很困惑,没人能为我解惑。
我躲在家里,用大量的阅读打发时间,麻烦却接踵而至。
失去爷爷的我,在旁人眼里就像一头待宰羔羊,爱慕者们从各个角落钻出来,向我表达联姻的愿望;工厂和酒店意外不断,报纸大肆渲染我的无能;曾经与爷爷私交颇深的部长和院长们,不断劝说我放弃手里的产业,“交给男人们打理”。
我知道他们想干什么,我只是孤僻,并不是傻。
但凡我松口答应他们的要求,下一秒那些贪婪的豺狼就会抢走我兜里最后一分钱,让我从萨逊家大小姐变成流浪街头的孤女。
我用爷爷教我的手段与他们周旋,我要保住自己的产业,尽管那样使我身心俱疲。
我曾考虑过吃了他们,就像我吃掉女佣和李柚美那样,但那样我也会失去留在海市的资格。
巨大的压力令我失眠,原来怪物也会失眠。
爷爷,我好想你。
于是我打破了与爷爷的第一条约定,开始借着游山玩水的名头,私下寻找他。
我没找到爷爷,却遇到了丁齐。
丁齐和我认识的人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