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逢凶化吉[穿书](150)

“唔, 那怎么办?”向晴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

路峥眨了眨眼睛, 其实他的眼睛还是酸痛的, 就算睡不着,闭目养神一会儿,也会舒服一些。

但他舍不得。

也许是因为生了病的人比较脆弱,路峥明明打定主意,不会让自己的心思困扰向晴,此刻却仍忍不住眷恋这一点温柔,甚至本能地想从对方身上攫取更多。

“我记得,”他想了一会儿,慢慢开口,“小时候我妈经常会唱一首摇篮曲,很好听。”

向晴:“……”

她想说“我又不是你妈”,但想到路峥早早失去了父母,这一幕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或许是少有的足以慰藉怀念的场景,便也不好意思刺人了。再说,他还是病人呢。

她只能道,“那没办法,我也不会唱歌呀!”

“嗯,没有要让你唱歌的意思。”路峥说道,只是声音闷闷的,连眼睛里的光亮似乎都黯淡了一些。

向晴又忍不住心软了,她轻轻地叹一口气,拉了椅子在床前坐下来,掏出手机道,“这样,我给你念会儿书吧。分一下神,可能就没那么难受了,要是能催眠就更好。”

路峥立刻抬起眼,一瞬不顺地看着她。

向晴捧着手机操作了一阵,好歹也算是睡前故事,还是给病人听的,她思来想去,终究还是决定选择一个轻松一些的童话故事。

最后,向晴在《灰姑娘》《白雪公主》和《小红帽》之间,选择了《小王子》。

提起小王子,人们似乎总是津津乐道于他和他的玫瑰,他和他的狐狸,驯养与被驯养,爱与被爱。

可是向晴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它开头的这个故事。

当六岁的主角在书里看到一条蟒蛇将野兽整个吞下,然后花费六个月的时间在睡眠之中将之消化的过程之后,就自己画了一幅画,但当他将画拿给大人们看时,却没有一个人能认出来,哪怕他将剖面图画出,大人们似乎也还是难以理解。

“真妙啊!”第一次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向晴就在心里这样为主角的奇思妙想而赞叹过。

现在翻开它,再看一次,也还是一样,觉得他真是个妙人。

并且为自己终于长成了一个还不算那么平庸、乏味的成年人而庆幸。

于是向晴先不念故事,而是含着笑,将那张主角的涂鸦之作放大在手机屏幕上,递到路峥眼前,问他,“你觉得这是什么?”

“……一顶帽子?”路峥不太确定地道,“但似乎有点过于抽象了。”

向晴于是笑了起来,给路峥看了主角的第二幅作品,蟒蛇肚子里装着一头大象的剖面图。

然后,她才从第一章 的开头念起。念到最后一段时,向晴的语气里已经带上了几分揶揄。

“当我遇到一个头脑看来稍微清楚的大人时,我就拿出一直保存着的我那第一号作品来测试测试他。我想知道他是否真的有理解能力。可是,得到的回答总是:‘这是顶帽子。’我就不和他谈巨蟒呀,原始森林呀,或者星星之类的事。我只得迁就他们的水平,和他们谈些桥牌呀,高尔夫球呀,政治呀,领带呀这些。于是大人们就十分高兴能认识我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路峥很好地接收到了这种揶揄,于是他也微微笑了起来,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的想象力的确贫乏。

从前,他不以这种贫乏为念,因为他的重点在另一个领域。而现在,他也不以这种贫乏为耻,甚至,路峥有些庆幸自己没有看过故事,能让向晴那捉弄人的小把戏得以实现。

故事的第二章 ,主角终于遇到了小王子。

当小王子一口说出那张画是一条肚子里装着大象的蟒蛇时,虽然是意料之中的发展,但路峥仍觉得,自己心底的喜悦与感动,或许完全不弱于故事里的主角。

只因为他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但却比任何人都更能理解主角在成长过程中所感受到的那种孤独。

幸好,主角遇到了小王子。

而他遇到了向晴。

……

生病的人是享有特权的。

路峥对这一点或许并不完全地了解,却已经本能地运用起了自己的这份权力。

接连两天他都待在房间里,饭是向晴端上楼来的,水是向晴递到手边的,还随时可以点名要一些不那么出格的服务。

不夸张地说,除了不能趴在她的膝上撒娇之外,向晴对他的照料,甚至比记忆中的母亲更加体贴入微。

如果说以前路峥有七分的病,会忍住四分,只露出三分。那么现在,他就是在七分病的基础上,又演出五分,显露出来就成了十二分。

一个小小的感冒发烧,严重得简直快赶上绝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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