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奶奶再见,路上小心。”冯安安乖巧点头。
林奶奶笑眯了眼:“诶诶好,乖孩子,回去吧。”
解决了终身大事后,林景耀才算是松了口气,第二天带着林奶奶和小平到冯家去吃了顿饭,又给冯安安塞了点钱,次日一大早起床,随意收拾了些东西离开了村子。
他走得静悄悄,只和冯家以及李队长说过。
现在是1976年,明年就改革开放了,他得在这之前攒下足够的钱才行。
林景耀离开的第三天,就有村民发现不对劲了,要知道平时老林家这大孙子上工最积极了,连续三天不上工的情况以往就没出现过。
担心出什么意外,有人找到李队长说了这个情况。
李队长一听就笑了,语气里满是羡慕:“你们还不知道吧,小林啊去市里了,人家现在在厂里上班,吃商品粮呢!!”
“什么??吃商品粮???”“咋回事啊??”“看不出来小林这么厉害,默不作声的混成了工人,真好啊,能赚不少钱吧?”
众人又惊又酸。
心思活络的已经寻思着找时间上门说亲了,吃商品粮啊!每个月都能拿工资!这样的女婿谁不想要??
这消息扩散出去,林家瞬间变得炙手可热起来,只可惜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而田薇听到这个消息后很不可置信,在她看来,像林景耀这样的泥腿子,注定要一辈子呆在农村种地,不会有什么大出息。
没想到他居然走狗屎运成为工人吃上了商品粮,每个月都有工资拿呢!
田薇之前带来的钱已经花得七七八八了,家那边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没有寄信过来,在这样下去马上就要挨饿了。她急着想给自己找个长期饭票,但农村,没有挣钱渠道,而那些知青过得还不如她呢。
现在听说林景耀成了工人,田薇这心思立马活络了起来。
如果林景耀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那他的工资,自己不就能花了吗?
第10章 深情糙汉男配(十)
深城,经济全国排前三的沿海城市。
这里的风气非常开放,是最先实行改革的城市,走在街上随处可见穿着漂亮衣裳卷了头发,化着妆的时尚女郎和潮流男士。街道两旁也是各种铺子,人来人往热闹极了。
林景耀花了将近半个月时间,乘坐绿皮火车,从所在的羊城前往深城,途中经过别的城市也会停留一天查探那边的情况,风尘仆仆到了深城。
后世都说改革初期的深城,就算是捡垃圾都能捡成富一代,处处是黄金。虽说这话有点夸张成分,但有一点不假,深城确实来钱快。
林景耀兜里揣着一千来块,找了个价位便宜的宾馆,用两天时间将城里都跑了一遍,把该了解的都了解得清清楚楚。怕自己记不住还买了个小的记事本和笔随身带着,上面记载着不少东西。
哪家的东西便宜,哪家东西性价比高。
第三天,林景耀开始采购物品,准备运到别的城市去卖掉,也就是所谓的“倒爷”。说实话,这行为很危险,但对他来说是最好也是来钱最快的选择,而且上辈子他也这么干过,有过经验,知道该怎么隐藏自己。
衣服是最优的选择,深城的衣服漂亮又时尚,而且从深城进货价格也不贵;其次便是手表,这玩意儿在别的地方买不仅要钱还得要票子,深城只要有钱就能买到;林景耀甚至还搞到了几张自行车票和缝纫机票。
买到东西,他又坐绿皮火车去往别的城市,以稍高的价格出掉手中的货物。
如此一来一往,手中的积蓄快速增涨,只不过比起预期目标还是有好长一截的距离。林景耀也不着急,距离改革开放还有大半年时间呢,他有信心在这之前攒下买货车的钱。
暑去秋来,天气陡然转凉。
十一月初,在外漂泊了两个月的林景耀携带大包小包东西回了趟村子。
正是秋收的季节,村里人都在田地里忙活着呢。天气冷了,大家伙儿换上了厚衣服,热火朝天地干着活儿。有人累了停下来坐在田埂上休息,眼尖地看到了村头进来个高大的身影,背上背着东西,手里也提着一堆东西,像是来串亲戚的。
再仔细一看,有点眼熟,然后猛地反应过来。
嚯,那不是他们村子里的大红人,去市里当工人吃商品粮的林景耀吗!??
“你们看,那是不是老林家那大孙子?他从市里回来了??”
一石惊起千层浪,原本正埋头认真干活的村民们瞬间就兴奋起来,抬头往前看。
“哎哟!真是小林啊,厂里放假了这是?”“瞅瞅他身上大包小包的东西,哎哟,我看肯定赚了不少钱吧?啧啧,我家那小兔崽子咋就没这个福气?”“过去瞧瞧,也不知道市里是啥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