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这出自坟冢的宝刀,自此便得了个诨号“坟墓之子”。我身上总散发着一种诡异的香,那是在玫瑰油里浸泡七七四十九个日夜才会有的香气。这香气会让持有我的人在夜里见到一位威严俊美的黑袍男子,那男子在幻相里坐于花下弹奏着一把乌德琴。他微微垂首,雪白的脖颈诱惑的露出衣领之外。
关于我的传说,在市井与江湖到处流传。人们煞有其事的议论,我有多么多么的不祥。又有哪个爱刀之人,在我发出的诱惑中莫名其妙的发癔症而死。人们唾弃我,视我为不祥。但又都疯狂的想要看我一眼,并进而拥有我。
最后一位拥有“坟墓之子”的是北庭都元帅府的元帅女真人济尔哈朗,最后一位记得“坟墓之子”的是活到了洪武初年的浙江山阴才子张宪张思廉。
济尔哈朗只得到了“坟墓之子”不到三年,就死于镇压叛乱的摩尼教徒的路上,然后他的十万讨逆大军一哄而散,大部分投奔了叛乱者。
而文人张思廉作为济尔哈朗收拢的幕僚,在旧恩人败亡后,他先是南下投奔吴王张士诚,署太尉府参谋。在士诚败亡后,他变姓名为佛家奴,周游四方,不娶妻,不返乡,时人呼之为狂生。最后一个亲眼见过这位山阴才子的人,是他所寄食的杭州报国寺的厨下僧。那时的张思廉终日书不离手,时哭时笑,时歌时泣,至老终身。
张思廉死时,寺僧给他收尸。见有《玉笥集》十卷遗于室内小案之上。抄卷字迹挺拔秀丽,纸页微黄。寺僧想,应该是死者携带身上舍不得的亲笔手卷。正要收起来随葬,却不想忽而一阵烈烈狂风破窗撞门而入,席卷着吹进死者寄居的简陋厨下僧舍。那案上手卷被风吹的七零八落到处乱飞。它们有的落入洪炉之中化为飞灰,有的飞出破窗柴门之外如一群蹁跹而去的白蝶,登时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风过后,只遗一页纸于屋内泥地之上。僧人小心翼翼的将那页泛黄的旧纸从地上拾起,却因不认得字而弄不清上面写的究竟为何。只好去寻本寺住持,将遗物交给他,并求主持解读上头都写了些什么。
主持接过那页纸,以手掸去纸页上沾着的灰土,逐字逐句的念了起来。
只听他道:
“此为《北庭宣元杰西番刀歌》。
此刀乃北庭都元帅府元帅济尔哈朗公征淮西红寇时所佩者。
‘金神起持水火齐,煅炼阴阳结精锐。
七月七日授冶师,手作钳锤股为砺。
一千七百七十锋,脊高体狭刀口洪。
龙飞蛟化岁月久,阮师旧物今无踪。
爪哇绣镔柔可曲,东倭纯钢不受触。
贤侯示我西番刀,名压古今刀剑录。
三尖两刃圭首圆,剑脊䵝䵝生黑烟。
朱砂斑痕点人血,雕青皮软金钩联。
唐人宝刀夸大食,于今利器称米息。
十年土涮松纹生,戎王造时当月蚀。
平章遗佩固有神,朱高固始多奇勋。
三公重器不虚授,往继王祥作辅臣。’”
自此,“坟墓之子”不再见于世。
第152章 《两片杏仁》番外-以舍施尔之名
“行主道于险途者,你唯凭此而得胜。”
少年清澈而专注的目光盯着刀身上镌刻出的华丽苏鲁斯体波斯铭文,一板一眼、逐字逐句、认认真真的将它读出,仿佛是想将这些字句铭刻于自己的心上。
被授刀的那一年,他记得,自己是十五岁。
那年的春季来的很早,才三月,湿润的地中海海风,就带着从沿海来的咸腥气,唤醒了波斯的大地。每当这个时候,牧人们就知道,该要是进行苜蓿春播的时候了。今年一年的运气就在于此。苜蓿春播若是成了,一年的牲畜繁衍就开了个好兆头。
哎,他想,你们还以为他们这些牧人真的是“逐水草而居”的吗?你们真是不知道,一年播种三茬的苜蓿简直比种田还辛苦呢!春播只是一个开头,跟在后面的还有夏播和秋播!谁说他们不用种地来着?他们简直是把能种的地方全播种满了,没有一处地是闲的。
苜蓿、小麦、葡萄、橄榄... ...,从《圣经》的时代起,一代又一代的亚述牧人们,就靠这些喂饱自己并哺育着下一代。
生生不息,绵延不绝的生命啊!我们需要羊毛和毛毡,也同样需要麦粉和果园。没有放牧与种植,就没有我们亚述人永不中断的生命。
当我以十四岁的年齿,被从伊尔汗俺巴海的宫闱里送出,来至军营时,我心里是失落的。远离了宫廷内闺的香榻和锦绣,不再有源自君王与太子的临幸,并不能让我这个过惯了后宫生活的孩子感到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