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里头穿的卫衣、毛衣,颜色不是粉蓝色就是奶白色、粉红色,一件比一件更嫩。
是最近几年很流行的多巴胺颜色。
钟曦之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穿什么衣服只看自己喜好,跟年龄无关。”
柯箫没有说话,他自己想了一下,笑了:“那我身上这件衣服也没什么毛病,你刚才一直看我是为什么?”
柯箫道:“因为再见以后你就总是穿得比较成熟稳重,今天突然不稳重了,好奇多看一眼。”
钟曦之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短款羽绒服,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没有办法。客户和我之间本来就没多少信任,看我不够稳重,他们就更不会信任我了。”
柯箫一本正经地说道:“那你可以考虑留个山羊胡、八字胡什么的,这样更成熟。”
钟曦之愣了一瞬,才发现她是在开玩笑:“那他们该嫌我不修边幅、太邋遢了,个人都管理不好的律师,肯定难以委以重任。”
柯箫想了一下钟曦之胡子拉碴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留长胡子的人确实挺邋遢的。”
说到邋遢她又想起了昨天酒店里吃饭看到他身上脏兮兮的样子:“晚上张卉纯跟我说在宠物医院看到你了。”
张卉纯初中跟他们俩也在一个班,只是初中的时候她和柯箫的关系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好。
钟曦之昨天才遇到过,就算本来忘了,昨天也肯定又想起来了。
“嗯,昨天去酒店的路上看到一只断了腿的小流浪,这么冷的天,不管它它可能就等不到春天来了。”
但昨天去酒店的时候大家发现他的衣服脏了,他根本没提流浪狗,只是说自己踩到活动的地板砖溅了一身污水。
柯箫道:“它怎么样了?是什么品种啊?”
“土狗串串,暂时没有看出来串的什么品种。医生说它大概五岁的样子,体型不大,像……我们上一年级的时候,你家养的那只大黄。”
冷不丁听到这个名字,柯箫也愣了一愣。
大黄……
不缺吃喝的年代,农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猫养狗,养狗是为了看家护院,养猫是为了捉老鼠。
柯箫家也是一样。
所以柯箫一直很喜欢小动物。
大黄是她家养过的一条狗,黄毛的狗子,额头中间有一个小白点,见过就不会忘记。
它很聪明,到家才几天就认识柯箫全家的人了。
除了家里人回来,别人来它都会汪汪叫。
只是抱回家才几个月,大黄就吃了不知道谁家的老鼠药被毒死了。
农村里这也是常有的事情。
大黄死后不到五天,柯箫家里就又抱回了一只黑色的狗子。
柯箫没有转学到南雁市之前,家里养过很多条狗子,她已经不太记得大黄了。
没想到钟曦之还记得。
钟曦之又说:“它的后腿被人打断了,好在不严重,还能治好。需要养一阵子。我已经跟那家宠物医院说好了,等它养好了,就做了体检驱虫绝育,帮忙找个领养。”
这个柯箫也已经听张卉纯说过了,她点了点头。
钟曦之怀念道:“搬到城里,就再也没能养猫猫狗狗了。在广州的时候我经常做梦梦到还在老家里的日子,放假了就漫山遍野的跑,去摘山里的野果子吃、摘野花玩,回家老远家里的狗子就朝我吐舌头想往我身上扑,晚上睡觉,狸花猫会躺在被窝里,毛绒绒的,还会打呼噜。”
柯箫其实也做过很多小时候的梦,懂他的那种感觉。
她没有问钟曦之既然喜欢猫猫狗狗为什么没有养,因为她也才中奖没几个月。
以前社畜的日子她自己明白——
养了宠物就要对它负责。
可是她那点工资,先不说养猫养狗有多吃力。
养了狗狗需要每天带它出去活动,遛狗。
她休息的时候还好,上班那一天万一碰上加班,可能要凌晨一两点才回家。
怎么遛狗?
她加班还是常有的事儿。
钟曦之大学一毕业就在广州工作,生活压力可能比她还要大。
大概没有时间、没有经历,也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好好养一只宠物,对它的一生负责。
两人聊着天到了清河村。
村里人这段时间已经全都知道柯箫要给家里头盖新房子的事了。
车子一进村,就有人跑到柯箫家附近看热闹。
施工队已经过来开始工作了。
柯箫和钟曦之一下车,还穿着棉袄、羽绒服,戴着遮住耳朵的厚帽子的村里人就围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