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国和赵梅军还没起床。
正好, 他可以借用一下厨房。
家里还剩下些辽东的山楂果, 上次没来得及给简彧做糖葫芦就出了邓斯予那事, 现在正好有厨房有调料,正好给这只傻狗补上。
简彧要来看他。
已经买了今天早上最早的飞机来燕京。
光是想一想,脸颊就发烫。
丁溪拿起锅子, 照着手机上搜索出来的食谱化开糖水, 实验几次都不太成功, 不是时间长了挂上霜了,就是火大了糊锅了,不过好在他有的是时间, 慢慢腾腾试验了几次,还真研究出点门道来。
看着锅里糖浆泛起绵密的小气泡, 他把手边红彤彤的山楂果放下去翻滚一圈,再拿出来时,一个个晶莹剔透,挂着均匀的糖壳。
傻狗肯定吃得很开心。
做好一切,丁溪自己先尝一颗。
他满怀期待地咬开糖壳,嚼了嚼,然后——整张脸皱起来。
好酸好酸。
嘶,今年的山楂好像没选好,酸得让人直流口水。
他吐掉嘴里的山楂,都被酸出一汪眼泪来。
早知道先尝一尝再做了。
这么酸肯定也没法给简彧吃。
他端起盘子,打算把里面的山楂果倒掉,手悬在垃圾桶上面时,忽地顿住。
丁小猫转了转眼睛,收回手,若无其事的把山楂装进餐盒里。
然后穿上外套,抱着餐盒,出门了。
昨夜下了一夜的冬雪,早晨起来格外的冷,丁溪围了一层厚围巾,带了个傻乎乎的帽子,又带了双厚手套,穿上棉靴,这才步履蹒跚走在雪地里。
别看他是个北方人,实际上不抗冻。
昨天夜里,表白过后的大狗说什么也要来燕京看他,丁溪没办法在和平门小院招待他,怕丁建国看见后找麻烦,只好约在市中心一处肯德基见面。
看一眼大狗的航班行程,应该快到了。
清晨的早晨人不多,丁溪穿行在早起上班满脸怨气的人之间,显得格外格格不入,因为只有他一个人脚步轻快,轻声哼着点小曲,走在路上。
看起来就开心。
去肯德基的路上,丁溪步子都很快,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见到简彧,但当他真正到了商场下,远远看到红色老爷爷标志的时候,又不自觉放慢了脚步。
心跳越来越快了。
他忽然有点说不出的别扭和羞涩,不知道一会儿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
他调整了一下表情,扶了扶帽子,继续走。
心跳已经过速,整个人出于一种飘飘忽忽的状态,既期待见简彧,又害怕见简彧,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当他鼓足勇气出现在肯德基玻璃橱窗外的时候,隔着通透的玻璃,再次见到那只朝思暮想的大狗,简彧套着件臃肿的羽绒服,早上没什么人,他结实修长的腿横在过道间。
今天的确是冷,简彧缩在羽绒服的领口搓着手取暖,连夜坐飞机的憔悴让他的卷发显得更为蓬松,乱糟糟的压在头顶,却一点也不显邋遢,碎发挡住他深邃的眼眸,那目光无辜又深情。
晨曦温柔,落在简彧浅咖色的发色上,暖融融的。
如果不是坐在人来人往的肯德基里,简彧还真像从哪个画报里走出来的平面模特。
最要命的是,这混血帅哥手边还放着一束绿莹莹的苏格兰玫瑰和一条包装漂亮的手工围巾。
路过好几个人都看见这幅图景。
“好帅”“在等女朋友吗”“外国人哎”“好羡慕”
这样的词汇落入丁溪耳朵里。
虽然丁小猫自己不愿意承认,但当他听到路人对简彧的夸赞时,还是不自觉的抬了抬下巴。
好像在用一种无声的方式告诉其他人。
你们夸的是我男朋友哎。
丁溪歪着头看着简彧。
再一次感慨人生处处是惊喜,谁能想到,上一次见他的时候两个人还不欢而散,他还发誓再也不想搭理这条坏狗,隔了几天而已,坏狗成他男朋友了。
谁又能想到,第一天在大学广告板后面,丁溪会被自己未来的男朋友砸了脑袋。
他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
叮咚一声。
简彧正好望向门边。
目光对视相接。
简彧的脸上还是那副傻乎乎,懵懵懂懂,没睡醒的样子。
反应了好半天,傻狗才咧开嘴笑了,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最后抬起来,局促地抓了抓头发。
“早啊。”丁溪选了个挺尴尬的开场白。
“早早。”简彧连着说了两声。
他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再抬头。
这一系列动作,两双眼睛就这么互相对视着,一句话都没说。
气氛真的很紧张。
丁溪好像回到了刚认识简彧,第一次跟他单独出门吃夜宵时候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