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夷人家(22)

想不到小小的后巫夷寨子里竟然生出了一个出色人物……先生自此有了一种使命感。

总而言之,从赶山会回来,先生登门与阿爸阿妈一番详谈,此后阿爸阿妈看阿苏南的眼睛都是亮亮的,告诉他以后下午也要跟着先生念书,打猪草挖蚯蚓这些事情就不要再干了,态度非常坚定,不容反对。

晴天霹雳……当真是晴天霹雳啊!

他才刚刚央求阿爸帮他做了个笼子,三对小兔子才刚刚放进去……他的富家计划啊!

好说歹说,阿爸终于同意他下学后的时间自由支配,后来阿爸阿妈看他没有耽误功课,这才不再过问他养兔子的事情。

学馆里面,先生像是在测试他的潜力似的,识字以外又增加了历史算学,看他应付的蛮轻松,又开始教授诗歌……自此,阿苏南在课堂上的学习效率惊人,天天把他的特殊纸笔带到学馆,一得空就抄书做作业。一般小孩子初学写字,能够不歪不斜就很难得了,先生看他一个一个的字写的似模似样的,还以为他在课堂外花了多大功夫,暗自感叹朗玛神赐福,不只是让他遇到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还小小年纪就懂得勤奋自律。

先生全然不知,他眼中的这个“天才”,如此用功如此努力,所图也不过是为了挪出时间来养兔子——阿苏南现在才晓得兔子也不是弄个好养的,倒不是小兔子娇贵,是兔子野惯了,压根不愿意被圈养,刚开始捉回来的几只都是不自由毋宁死,给他来了个血溅后院,后来阿哥捉回一只怀孕母兔,大概是母亲护崽的天性起了作用,他们家才算是成功养活了第一只兔子。

一门心思想要赚钱养家的毛孩子阿苏南不知道,寨子里面大感时间不够用的小朋友远不只他一个。自打他大大降低了纸墨的成本之后,但凡有能力的人家都给小孩子买回一叠芭茅纸,没能力的也想方设法几家人合买,总之,纸买回来了,染浆随便用,鹅毛随便拔,每天必须要写满一小页生字才准吃晚饭。以前还好,沙盘里面鬼画一番算完,现在字写纸上,家长们才发现小崽子们画出来的东西与鬼画符相当,一个个气的七窍生烟,一顿顿“青竹笋炒屁股肉”过后,以前的野马们纷纷被套上笼头关在家里看书写字……

可想而知,这群野小子对始作俑者痛恨到何等程度。

第10章 月街兔丁

而这个始作俑者,对于伢崽们的怨气毫无察觉,现如今最让他头痛的事情是:他家的兔子长的太慢、太慢啦!

他记得小时候养兔子,见风样长,一天一个样,两三个月就喂大了。现在养的野兔食量不小,个头却不见长,该不是品种不同,生长周期也就不一样吧?

好在巫夷山上的野兔很多,自家的是指望不上了,只得央求阿哥帮他打几只回家,阿哥也痛快,没两天就带了两只回来——有了此前卖香包的战绩,全家人都眼巴巴地等着看他如何用兔肉换钱呢。

阿苏南此前认真计较过,一只八斤重的大公鸡换二十文,一只同样重量的兔子只得七八文,如此不值钱,一是野兔太多,二来也是烹调不得法。巫夷人家饮食简单,肉类大都是抹点盐,挂火塘上烤着吃,或者用水煮,锅里放些香料菜叶……操作简单,营养丰富,却实在是太单一,天天吃,年年吃,再是美味都该腻味了,何况夷家人的饮食也实在是算不得美味。所以,阿苏南琢磨着把兔子做成兔丁,拿到集市上去卖,只要大家喜欢,价钱可以卖高一些。

上辈子的随安认识一位异国友人,那人大学毕业后到随安常去的医院做义工,那时候随安只十六七岁,他居住的二线城市尚且看不到西餐的影子,小伙子有一次异常痛苦地抱怨说只有五星级酒店才能吃到西餐,太贵了。随安大为惊讶,中餐又好吃又便宜,干嘛放着中餐不吃非要去吃西餐?有苏姓病友为他解惑:中餐好吃那是对你而言,对他来说,家乡的牛排面包才是百吃不厌,你要晓得在他老家,就算是极度热爱中餐的人,也不过一个星期进一次中餐馆……

这件事教会随安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偏好(不单单是饮食),是跟他自小的生活习惯密不可分的。正因为如此,他才没胆子像其他的穿越族一样,再世为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开餐馆,阿苏南首先想到的,是口味。幸而朗阿寒一带阴寒潮湿,居民们无辣不欢,山上的野辣椒比记忆中的朝天椒还要厉害,就算是煮菜汤都要放上一两棵,如此来说,前世那款辣子兔丁,应该会得到认同吧?

……

“放点盐,不要放太多,好,拌匀……嗯,再倒一点酒进去……好了,放那儿搁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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