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怡晴说:“我也觉得你没有那么蠢。”
她本来的计划是什么呢?
应该是把男孩骗到她家, 趁着他拿回那个藏着罪证的手机的时候,将刀子插进他的背后。
小赵弯起了眼睛:“谢谢陆姐的夸奖。”
她注视着她。
“陆姐, 我其实很喜欢你的。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你长得像我的姐姐,我是很喜欢你的。”
陆怡晴说:“好,谢谢你的喜欢。”
“我看得出来你向来都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这一次为什么要管我的闲事呢?”小赵看着她,眼泪一颗一颗地滚落。
“你知道吗?他们之前诈骗我,将我家里的存款积蓄全都骗光了,我爸爸因为这个跳了楼,死不瞑目,我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他们难道不该死吗?!”
话说到最后,她的语气有些尖利。
“我确实不喜欢多管闲事。”陆怡晴说,“可是你表现得太奇怪了,奇怪得让我感觉到不安全。”
小赵哽咽着问:“我到底哪里做错了,我对你那么好。”
陆怡晴说:“可能就是太好了吧。”
小赵愣了一下。
她的眼泪仍在往下落,表情却是一脸的惊愕。
终于,她像是忍不了了似的骂道:“神经病!”
陆怡晴弯起唇:“答对了。”
她是个神经病。
所有和陆怡晴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
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在生活中独来独往,很少和人交谈。
偶尔有的时候会直勾勾地盯着你看,然后露出一个怪异而扭曲的表情。就算知道是在练习微笑,那也会让人感到恶心。
——真是个神经病!
陆怡晴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她很享受作为神经病带来的便利,不必与别人社交,不必费尽心思维持和别人的关系,走在路上不用和别人打招呼,不用扯动肌肉露出那些只会增长法令纹的微笑。
而小赵——
她越界了。
她表现得越好越温柔,陆怡晴就觉得她越不正常。
“这样啊。”小赵抬手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一直都觉得你是个怪胎来的,没想到在你眼里的我,也是如此啊。”
她挥刀,甩了一下刀刃上的鲜血。
“亏我还很喜欢你的。”
她的语气那么遗憾。
陆怡晴说:“我劝你最好不要这么做。”
“是吗?”小赵脸上的笑容弧度愈发大了,“一个不与别人交谈,屡次三番陷入案发现场的阴暗怪胎,和一个喜欢社交、活泼开朗的阳光女孩——你猜,人们会相信谁的话呢?”
“如果你你乖乖死掉,我会说,是你保护了我,让我拼死从那个男人的手里逃出来。”小赵说,“陆姐,你会再次成为英雄的。”
陆怡晴:“……我从没那么想过。”
真是一个天大的冤枉。
当英雄有什么好的?
陆怡晴想,只会害死她的发财树。
她难得想要解释一下这些天被人们冤枉的经历,但小赵却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
她一手猛地掀开了床上铺着的防尘罩,趁着陆怡晴视线受阻的情况下,挥刀,狠狠地冲她扎下去。
陆怡晴倒退了两步。
笃的一声,她的刀扎偏了,刀锋在她脸颊一寸左右的距离狠狠地钉上了地板。
小赵没有想着拔出刀,只是按住刀柄,将被固定住的刀尖作为固定点,将刀刃狠狠地压向陆怡晴的脸。
她的身上还带着自己划出来的伤口,鲜血落到了地板上,滴答,滴答。
但她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只是笔直、牢牢地锁定着她认定的猎物。
陆怡晴的右手被压住,于是用左手抽出贴身藏的瑞士军刀挡了一下,只是这个角度,她的着力点有些困难。
“陆姐,对不起。”小赵注视着她,“再见了。”
陆怡晴干脆放弃了那把瑞士军刀,她干脆地放了手,因为对抗的力量骤然消失,小赵握刀的手晃了一下,但她的反应很快,立刻再次压向陆怡晴。
陆怡晴趁她晃动的那段空间,终于空出了那只右手,她干脆地用左手抓住了她的刀刃,也没管刀刃压进血肉的刺痛感,只是迅速地用右手抽出了藏在身后的另一把小锥子。
嗤——
利器没入了血肉的声音。
那一刻,小赵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因为剧痛,她松动了握着刀把的手,陆怡晴趁机抽走了那把尖刀,夺到了自己的手中。
鲜血喷涌,到处都是,两个人的身上都是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但谁也没有因此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