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洛夏榆垂了垂眼睫,遮住眼中的情绪。
此时此刻,她和霍霁虽然分开两地,可是她悲他所悲,痛他所痛。
洛夏榆抬脚刚要离开,手中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是霍霁的消息。
“今天公司的事情反而忙,我要晚点回来了,你晚上用完餐就早点休息,不用等我。”
如果不是孔管家告诉洛夏榆,霍霁是不是就不打算将这件事情告诉她,也不打算影响洛夏榆的情绪。
可是爱,是齐头并进。
洛夏榆没有多说一句话,她转身重新坐进了车子里,她开车来了霍氏集团总部大楼。
霍霁却不在这里。
林特助告诉洛夏榆,“夫人,您走后,少爷也离开了,每年的今天,他都不让我们跟着。”
你看吧,伤疤果然没有痊愈,哪怕是已经结了痂的伤口,伤疤并不是铠甲,只要轻轻一戳,伤口就会松动,鲜血就会重新渗出来。
每年的今天,他都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兽,独自躲起来舔//舐伤口,疗愈过往。
童年的阴影要用一生来治愈。
洛夏榆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霍霁九岁那年,他大哥遭人虐杀。
其中的细节,洛夏榆并不了解,她不知道他大哥是不是为了救霍霁而遇难,霍霁是不是又目睹了那血腥残忍的一幕,从此留下了心理阴影。
她真的对霍霁了解的太少太少了。
但是从现在开始,她会努力去了解霍霁,去读懂他。
“你知道他会去哪里吗?”
林特助摇了摇头,“不知道。”
霍霁不在公司,也不在檀府,难道他回了京城,霍霁大哥霍敬的墓碑在京城的墓园。
想到这里,洛夏榆立刻联系私人飞机管家,霍霁给她留了一只私人飞机,让管家以最快的速度安排送她去京城。
差不多两个半小时后,下午两点,洛夏榆抱了一束白荔枝玫瑰花来到了御园。
御园是京城最贵的墓园,这里一小块地贵的远远超出普通人的想象。
御园很安静,风景优美。
她来的时候,碰见了一位穿着黑色风衣的女人,女人的打扮偏法式风,带着一顶浪漫的法式小小姐帽,遮掩了她半边容貌。
洛夏榆与她擦肩而过时,闻到了一阵淡淡的荔枝甜香。
她只当这只是个普通的路人,可是走了没两步,她感觉背后有人看自己。
科学的理论说,人的视线其实也是一种电波,是可以被察觉到的。
洛夏榆停下步伐,下意识的转过头去,她回过头的瞬间,看到那位像是从法式庄园里走出来的小小姐,不紧不慢优雅的收回视线。
所以她刚才的感觉没出问题。
那个陌生的女人是真的在看她。
感觉有点怪。
不过人已经背对着她离开了,洛夏榆也不好一直干站在原地盯着她。
洛夏榆回过神,重新朝着霍敬的墓碑走去。
墓碑前放着三束鲜艳欲滴的白荔枝玫瑰,还有一束纯黑的厄瓜多尔玫瑰。
白荔枝玫瑰和厄瓜多尔玫瑰是极致的雪白和纯黑的色泽碰撞,颜色很鲜明,显的送这束黑玫瑰的人很特殊。
洛夏榆看着那几束玫瑰,深呼吸一口气,她将白玫瑰也放下。
如果洛夏榆的判断没出错,那三束白玫瑰可能是霍霁的父母和他送的。
洛夏榆可能来晚了,霍霁已经离开了。
洛夏榆收拢心中的杂念,目光淡淡的投向了墓碑上那张稚嫩却透出成熟稳重气质的脸。
霍家的基因真好,霍敬这张脸也是费尽上帝心血雕刻而成,他的模样生得极好。
想到这里,洛夏榆又不禁可惜一番,也不知道如果他大哥长大了,和霍霁比较,不知道谁更帅,应该是不分伯仲吧。
毕竟他们兄弟俩的基因和父母辈比起来青出于蓝胜于蓝。
“大哥,你好,我是洛夏榆,是霍霁的未婚妻,我来的可能有些晚了,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特地过来看看你。”洛夏榆对霍敬的了解不多,先做自我介绍。
“大哥,我不知道十二年前,在你和霍霁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这些年来霍霁没有一时一刻忘记过你,他敬重你的同时,同时带着深深的愧疚活下去。”
“如果你在天之灵,也不想看到霍霁这副样子吧,我也不想看到他这么痛苦,以后我会尽我可能慢慢的开导他,让他走出痛苦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