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快?我还没看够呢。”
书籍里有插画,唐丝丝最喜欢拿着药材与插画比对了,而且还能知道药材的属性,上面记载着相应的方子,治疗各种病症。
每当边看书边听高大夫讲解的时候,唐丝丝都觉得心胸宽阔起来,神清气爽。
她也不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只觉得舒坦。
天气一日比一日冷,小孩已经穿上了厚实的衣服,屋里的炉灶烧着,唐丝丝就将外面的披风脱掉。
高大夫笑着把藏灶膛里的红薯扒拉出来,烫人的温度让他嘶哈两声,将其放在桌子上。
早就等待许久的元宝眼巴巴看着,若不是唐丝丝按着他的手,小孩早上手抓了。
高大夫道:“再等一会才能吃。”
吃完红薯,唐丝丝就该回去了,临走之前高大夫忽地问她:“小唐姑娘,你要不要跟我学……算了。”
唐丝丝到底是侯府的客人,怎么能跟他学医术?高大夫将问询的话咽了回去。
一天比一天冷,春雨的腿恢复的越来越好,可以不用做轮椅了,但高大夫说尽量少走路。所以来接唐丝丝的活计就落在文香身上,她还特意带了厚实的大氅。
日头西落后,寒风吹的人头痛,文香将帽兜给唐丝丝戴好后,这才一起往回去。
日头升起的晚落下的早,白天时间越来越短。
唐丝丝本来想去找傅长黎的,但寒风吹进衣裳里,怪冷的哩。
还是算了吧,下次再说。
高大夫那屋里因为每日都有小孩子来,所以他都会提前烧的暖和和。
元宝很乖,给点吃的,就坐在那自己吃,偶尔带着自己的小玩物过来,默默的玩。
唐丝丝则是跟着高大夫继续认识药材,小孩进步很快,几乎能辨认出所有常见的药材,说出其习性,甚至可以背出一些方子。
高大夫欣喜若狂,夸唐丝丝厉害。
唐丝丝嘿嘿笑:“我很聪明的,铁蛋哥哥和春雨姐姐都夸过我。”
高大夫将入药的红枣干片取来,给唐丝丝当零嘴,笑着道:“确实聪明!”
这天,高大夫亲自送唐丝丝回去,春雨见他来,还以为要给她看腿。
“春雨啊,”高大夫有点不知道如何开口,但想到唐丝丝的天分,他还是说了。
“小唐姑娘似乎很喜欢医学,而且才九岁,就已经认识很多药材,甚至治疗基本病症的方子都背下来了,她很聪明。”
谁都喜欢被旁人夸自己家孩子聪明,春雨笑的合不拢嘴,还故作谦虚道:“哪有,是高大夫教的好,说起来,我家姑娘日日叨扰高大夫,没耽误您做事就好。”
“不打扰,他们俩去我那还热闹不少,而且孩子很乖,从来不闹。”见气氛不错,高大夫笑着继续道:“不知春雨姑娘有没有想让小唐姑娘从医的想法?”
“从医?”春雨愣住。
高大夫点头:“实不相瞒,小唐姑娘在这方面有过人的天赋,若是能从现在学起,想必将来一定会成长的迅速,造福百姓。”
高大夫表达完自己的想法后就离开,说让春雨好好想想。
春雨想了,但她不同意。
文香和文华诧异,春雨解释道:“我只想让姑娘开开心心的长大,等唐老爷回来,姑娘会更高兴,再过几年到了适婚年岁,给姑娘找一门稳妥的亲事,平安顺遂的过一辈子就好。”
春雨觉得唐丝丝过的苦,她想让唐丝丝往后的日子都是甜的。
“而且哪有女子当大夫的,我们村子里的赤脚大夫是老伯,王大夫和高大夫都是男子。”
春雨压根就没见过女人当大夫,况且医治患者时候,对方是女子还好,如果对方是男人怎么办?那她家姑娘岂不是吃亏?
总之,春雨有很多理由不同意。
现在的状态就很好,春雨不想打破。
但让春雨没想到的是,唐丝丝上前拽着她的手,摇来摇去撒娇道:
“春雨姐姐,你就让我去嘛,我想和高大夫学做白玉膏,就是这个。”
说着,唐丝丝把荷包里的那个拿出来,“涂抹之后清清凉凉很舒适,春雨姐姐,我想学。”
“可是……”春雨顿了顿,“姑娘,你才九岁,很多事情你不懂。”
都说医者仁心,总不能当了大夫后不给男子看病吧?可让春雨接受唐丝丝给男子看病,着实让她难受。
那她家姑娘肯定吃亏啊!看其他男子,也是姑娘吃亏!
春雨一心一意对待唐丝丝,虽不能提供最好的物质,但当真是捧在手心上养着的,哪怕在村子里也让唐丝丝过的像是小姐似的,什么都不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