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话的人立刻挨了一个大嘴巴子。
掌柜怒骂:“说什么呢, 污了主子的耳朵。”
萧云好笑地说:“个人卫生还是要讲究一下的,回来之后要做好消毒。”
一群人条件反射地应声:“是。”
哄主子的话题到此结束。
衣物和凶器被他们逐一检查, 最终得出结论:不是他们的东西。
衣物是一件成年男性的外衣。
外衣的主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身材微胖,有杀人经验,只有袖子上血迹,说明用袖子挡了喷出的血迹。
从血迹的干涸程度来看,作案时间是前天晚上。
凶器是一柄成色很旧、并不锋利的短剑,从制作工艺上来看,像是十年前用来给小孩玩的玩具。
萧云看了眼说出这个比喻的暗卫。
对方注意到她的目光,颇为得意的说:“我给我儿子的可不是这种糊弄人的玩意儿,而是自己亲手做的。”
很好,这很暗卫。
掌柜掏出一卷账簿一样的东西,翻到某页递给萧云:“是这位客人留在这里的。”
在这种地段开金楼,平时并不会有什么生意。
所以长期来的客人都很特别,他们有做过背景调查。
阙广,京城本地人,家中经营布庄,姐妹妻妾众多,常以为家人购买首饰为由来店里购买金玉首饰,过去一年里买了近十万两的金饰,金楼近一年的营收,几乎都来自他。
掌柜:“我曾问过他为什么总是来这里买首饰,他说很喜欢我们这里的首饰款式。”
一般人买首饰,大多是去银楼。
去高档点的,也是老字号的首饰品铺子,哪有来金楼的?
他们这边为了装得像那么回事,都按照做暗器的精度来打造首饰,确实质量很好,但也很贵,单价都在百两以上。
要是王孙贵族家里,或者是像杨氏那种大富大贵的人家,这么买也就算了。
他家里就是开个布庄,明面上的资产价值没超过百万两。
一年花十万来这里买首饰,可以说很炸裂。
萧云:“他每次来这里的表现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每次来这里,都是为了避开别人试戴首饰。”有人说,“还会带女装换上。”
好几个人都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点头附和。
这就能解释阙广为什么能够避开他们将东西藏在休息室了。
被他多次辣眼睛的众人懒得去监视他。
他们习惯血腥味,遇害者也不是他们的人,所以一直没发现。
萧云:“阙广最近次来是什么时候?”
“正月初三下午,正月十五晚上,昨天上午。”
“去调查一下他的行踪,以及官府那边有没有人报案。”
已经确认了嫌疑人,要查作案过程和作案动机就简单许多。
萧云没有报案的意思。
因为她今天已经见识了官府的办案模式,并打算过两天让府君去跟天牢的前牢头当室友。
守护底线的人却是最没底线的,难怪百姓对朝廷没有好感。
朝廷的脸都要被他们丢干净了!
抱着掌柜给塞的,能当做武器使用的一盒金簪离开,萧云路过茶馆的时候发现傅朗还在哪里乖乖等她。
想了想莫名从房梁上掉下来的血衣和凶器,她还是决定跟对方分享一下情报。
当然,是仅关于嫌疑人的部分。
“阙广……我怎么觉得你说的这个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傅朗思索了一会儿说,“我正月三十,也就是前天见过他。”
“他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红色衣裳,作女子打扮,在问更夫自己像不像女子,更夫抖着身子说像,就怪笑两声离开。”
“更夫?你看到他时,是什么时辰?”
傅朗:“子时,我觉得休沐的时间太短,不舍得回去休息,就去胡市逛了逛。”
“然后遇上有人拐孩子后,两个拐子因‘向家人勒索还是直接卖掉’的问题产生了分歧……死了人,附近巡逻的人抓着看到此事的人问话了好半天。所以等我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萧云:“……傅大人的生活真是有滋有味,多姿多彩。”
晚年写本自传一定会很畅销。
说不定比《福尔摩斯》还厚,比《柯南》的案件数量还多。
而且还是路人视角,没有那么让人提心吊胆。
“我从前是不信那些命理之说的,现在信了。”傅朗摇了摇头,“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如此跌宕起伏的生活,所以我打算单过一辈子。”
很有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