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事到如今,他非但不能去找叶轩对峙,还要配合对方演好这一出戏,以免露出马脚。
叶则深呼吸了一下,低声喃喃自语道:“阿琉斯……”
这个名字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能够带给他无穷的力量,支撑着他继续前行。
启明纪355年,叶则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生物医学系毕业之后,他的导师莱斯利·威尔莫特将他推荐到了北海水下实验室做助理。
临行之前,叶轩仍然在试图劝诱他留下来。
“阿则,你去当科学家了,叶家这么多的产业难道要便宜外人吗?”
叶则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道:“爸爸,你现在正值壮年,应该能给我造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吧?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
“……”叶轩沉默了一下,问道:“难道你不会嫉妒吗?你不害怕爸爸以后不爱你了?”
“不,”叶则摇了摇头,说道:“你不会的。”
没等叶轩露出笑容,他又补充道:“担心会失宠的人,应该是你才对。毕竟,弟弟妹妹比你可爱多了。”
“……”
寒叶飘零洒满我的脸,吾儿叛逆伤透我的心!
叶轩到嘴边的一句“你真了解我”憋屈地咽了回去,脑海中只剩下这句不知从哪看来的哀痛话语。简直字字诛心,声声泣血!
就在他因为自家宝贝儿子居然对自己冷嘲热讽而心碎的时候,叶则冷不丁地问道:“爸爸,你在担心什么?我是去工作,又不是去上刑场。”
话虽如此,可是对于叶轩来说,那个北海水下实验室就是刀山火海!
虽然这几年来,叶则一直都没有将要恢复记忆的迹象,但他心里还是觉得不踏实。
具体缘由不能说出来,叶轩只能苦笑道:“爸爸就是舍不得你,儿行千里父担忧,懂不懂啊?你个小没良心的。”
“不用担心,”叶则说道:“我在那边有熟人,你也认识的。”
“谁?”叶轩警觉地问了一句,拧着眉头说道:“弗洛里·路德维希?”
叶则点了点头,笑道:“这下放心了吧?”
“……完全没有,”叶轩恨铁不成钢地盯着他,就像是在看一盆将要泼出去的水,“我这心里感觉更加不安了。”
叶则说道:“我会随身携带武器的,爸爸,你别担心。”
叶轩看了他半晌,终于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每天都要发邮件给我汇报你的日常起居,知道了吗?”
叶则抽了抽嘴角,说道:“实验室是全封闭式的,所有发出去的邮件讯息都要经过审核。而且,我又不是小孩子,爸爸你不要太黏着我。”
被自家宝贝儿子嫌弃了一把,叶轩也不在意,而是轻笑道:“我是怕你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
叶则眉角一跳,无语地看着他。
叶轩继续说道:“以前小时候,你还一直喊着要嫁给爸爸当新娘子呢。结果现在长大了,翻脸就不认人,爸爸在你心里的地位还比不上你的学长。”
说完之后,还煞有其事地叹了口气。
“……说得跟真的一样,”叶则抽搐着嘴角,淡淡道:“你不要仗着我想不起来以前的事情,就在这里胡说八道。”
叶轩低声笑了起来,随即一把将自家宝贝儿子从轮椅上抱起,让他横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叶则被他吓了一跳,连忙用手撑着他宽厚的肩膀,瞪着他俊朗的面孔说道:“爸爸,你干什么?快放我下去!”
“你太瘦了,”叶轩摸了摸他苍白冰冷的脸颊,柔声说道:“在实验室要记得按时吃饭,不要太废寝忘食了,知道吗?既然不能携带保镖照顾你的衣食起居和人身安全,你就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叶则眼睫微微一颤,点头说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爸爸,你也要注意身体。”
无论叶轩在自己与人鱼的恋情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至少他对自己的爱是不掺杂任何水分的。
对此,叶则始终心存感激。
十月份的时候,叶则终于登上了即将开往北海水下实验室的巨轮。
在他抵达目的地之时,迎接人员正是被他扣了很多顶黑锅的弗洛里·路德维希。
这位背锅侠见到心上人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他冻得青紫的唇色。
“太冷了吗?”不等叶则开口拒绝,弗洛里·路德维希就将自己身上的风衣脱了下来,盖在他身上,而后走到轮椅后面推着他往卧室的方向走去,边走边说道:“先送你去住的地方安顿下来,我给你煮点热可可,喝了就能驱寒。”
“谢谢。”
叶则闷闷的声音从风衣下面传来,他整个人几乎都要缩进轮椅,看起来可怜兮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