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绝对挑着干净的地方买的。”
他伸出四根手指发誓一般坚定说道。
“你不要做饭,弹琴给我听就好。”叶浔笑道。
他不适合柴米油盐,风花雪月最为适宜。
沈约将那把落灰的吉他包擦了擦,从里面取出来,木色的吉他泛着光泽,男子低头调试着音弦,嘴角噙着一丝笑意。
铮——
随着指尖轻轻拨动,流水般乐曲落在心头,他弹的还是那年求婚时的曲子,他好像也就会这一首,但就这一首弹得很是熟练。
沈约自己都惊奇了,他没怎么练过,手指像有自己的记忆一般。
窗外骄阳正好,树叶沙沙发响迎合曲音。
不知何时病房门口站了一群人,曲调悠扬温馨,为这冰冷的医院蒙上一层柔和。
拄着拐的,坐着轮椅的,眼睛蒙着纱布的,胳膊吊在胸前的……
老人、女人、男人、小孩……
他们站在门口张望着,或许是在医院的时光无聊又难熬,难得这一曲吉他。
叶浔眉头微挑,发现了这些人,一个男人憨憨地笑着,“俺们能进来听吗?”随后又怕叶浔不开心赶紧摆了摆手道:“俺们不会打搅你们的,不行也没事。”男人的声音越来越小。
叶浔笑笑,“招待不周,请进。”
男人吊着胳膊,脑门上还缠着一层纱布,老实憨厚的模样,双眼朦胧,忍不住抹了抹眼泪。
“俺和老婆结婚时就是放的这首歌,要不是那天晚上俺没看清路她也不会就这么走了,俺这一辈子无能,也没让她过上好日子。”
医院里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冰冷无奈,却难得这闲暇时的温馨乐曲,吉他的木质音调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人渐渐地多了起来。
好在沈约的声音也不算是特别大,病房又在走廊尽头,不会打扰到其他病人的休息。
还有的人举着手机把这一幕录了下来。
沈约就差在医院开演唱会了,平姐一个电话过来结束了这一切,沈约一看时间,吓得连忙收拾了东西就往外跑。
“我先走了,晚点来看你。”
老天爷,还有五分钟。
沈约急急打了个车,踩着最后的点到了,一进门就看到平姐锅底般黑的脸,他深吸一口气默默走到一旁。
“我给你请了老师,下次再踩着点来你就别来了。”
据说那位老师曾在某知名艺术学校任教,年过半百,平时不怎么出来带人,而且主业好像是学的唢呐,不爱洋乐爱民乐,只是不知为何会出来教授吉他。
提到唢呐沈约脑中瞬间闪过一个人的身影,只是快得叫他抓不住。
老师看到他的指法鼻头一酸,不知为何眼眶就红了。
“我有一位学生,她的音乐造诣极高,不管是什么乐器都玩的很厉害,她们宿舍的几个小姑娘都很厉害,还组了一个乐队,经常去人家葬礼上吹奏。”
老师谈起那位学生时忍不住大加夸赞,眉飞色舞,那是他最得意的学生。
却又忍不住哀声长叹。
沈约好奇问道:“她们怎么了?”
“宿舍漏电,一个宿舍的小姑娘现在还没醒过来。”老师摇摇头,十分惋惜,若是那几个小姑娘还在想必现在也都是很厉害的大家了。
“你这吉他是跟谁学的?她就有这么个毛病,说了几次改不过来。”
脑海中一闪而过几个女子,曳地长裙,手持魔杖,微抬下巴,神情高傲,但下一秒就破功。
“沈哥,今儿闲着无事教你弹琴如何?你这形象配上古琴不知要迷惑多少小姑娘。”
“哈哈哈,沈哥光这张脸就能迷惑一群男人了,又何须你这古琴。”另一个姑娘捧腹笑道。
印象中紫衣男子抿唇一笑,不爱古琴,偏偏选了一把吉他,为什么呢?
好像脑海中盘旋不去的那个聚光灯下的人嘴角含笑抱着一把吉他轻轻弹唱。
平姐也曾说他有一种古典气质,要他学古筝,偏偏他又挑了这么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吉他。
沈约猛然惊醒,老师还在感叹,他对沈约印象很好,大抵是这个学生的指法细微之处像极了那位天妒英才的人。
弹指一挥间,叶浔的伤势渐渐好转,这日沈约给叶浔办好了出院手续,大包小包地拎了一堆东西正要出去打个车,叶浔打死都不坐。
“我有车。”叶浔如是说。
“行行行,坐你车。”沈约再三道歉把出租车师傅哄了回去。
然而当他看到叶浔的车时整个人都傻眼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就这?”
眼前一辆车布满尘土,轻轻一拍就能扬起无数颗粒,朴实无华的一辆紫色小电驴。沈约一捂脸,再看看手里的大包小包,应该塞得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