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487)

终于,他拿回了那颗原本挂在他胸口的宝石……那颗里面好像藏着一整片大海的,人鱼心。

他心满意足地攥着这颗宝石,倒在了地上。

然后等待他的是更多的拳脚相交。

这群人往死里踢打着他,他蜷缩起身体,忍耐着这些不知道名字的拳头和手脚,紧握双手,死死地贴在胸口,脸上还挂着失而复得的喜悦微笑。

他什么都不害怕……唯一害怕的只有,他会弄丢这颗远比他性命更珍贵的心脏。

只要他还能有这个就可以了。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却记得这是有人送给他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这好像是即使他丢了性命,都不能丢的东西。

他再也没松开手。

他就是这样,日复一日地继续着他在宇宙里的流浪。

他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了。

或许偶尔在做梦的时候,梦到过有人叫他“阿奇”,有时候,那个人也叫他“厉擎”。他不确定自己该叫阿奇还是厉擎,又或者二者都是、二者都不是。

在路上遇到的很多人,都会说他是“笨蛋”、“傻瓜”、“疯子”,他们说他不是正常人,说他永远都不会找到他要找的人。

但他不相信。

他想,他一定能找到的。只要他一直找下去,只要他还活着,只要他在路上,就永远会有下一个地方,能让他找到。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想找的人是谁。

他不记得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他只记得那些梦里零碎、隐约的片段。

那个他想找的人有着一张世界上最好看的脸。他最喜欢他的模样,每次一看到他,他就忍不住会从心底露出微笑。

在梦里那个漂亮的小人会趴在他胸口,长而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扇动,温温柔柔地抬起眼帘注视着他。

有时候这个小人还会张开嘴和他说话,连声音都很好听:“厉擎……你怎么又来啦……真烦人……”

又或者是:“……你看着我……不要走……”

又或者:“厉擎!我在认真和你说话!”

这个漂亮的小人好像也很喜欢他,每次看他的时候,眼睛都亮晶晶的,还会朝他露出好看的笑容。

偶尔,对方还会在梦里坐在他身上,贴着他,和他手牵着手,尾指相互勾缠,带着气音说:“……那等战争结束后,我们就结婚吗?”

每当做到这些梦的时候,他开心到连心跳都柔软。

可也痛得厉害。

痛到让他身体颤抖,情不自禁地想要嚎啕。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痛,也还是这么喜欢这个梦里的小人。

他喜欢看这个小小人趴在自己胸口仰头望他的样子,他喜欢看他攀着自己的脖颈、凑在他耳边说话的样子,他喜欢看他像是生气一样睁大眼睛朝他瞪眼的样子,他喜欢他对他笑、对他哭、和他说话,他说出的每一个字,他都喜欢到想哭。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叫作“爱”。

是爱让他绝望而幸福,痛苦而喜悦。

是悔恨,是过错,是遗憾,也是怅然。

他们相遇在了,最不该相遇的时间。

他来得太迟,也太晚了。

若他们能再早一些遇见,早在一切尚未发生的时候,他们之间就不会有那么多猜忌和怀疑,也就不会走向这样的终点。

明明他们……是如此相似的两个灵魂。

命运早已注定,他们会陷入这场无望的爱恋。

他在宇宙中一路找去。

就这么一个人一直流浪。

他没有名字、没有来历、没有身份、没有朋友,只有挂在胸口的那一颗心,是他唯一珍视的东西。

他为了保护这颗心,吃了无数的苦头:他徒步穿越漫漫黄沙,躲避马匪的劫掠;他从星盗的枪口下侥幸逃生,就算被光束枪打穿了手腕,都不肯松开自己的手指;他在贡多人的飞船里整整饿了半个月,他在某颗星球上只能啜饮降落的雨水。他去过宇宙中最凶险的无人之地,也曾到访过一朵爆炸的星云。

他用自己的双脚,在宇宙间流放自己。

而他甚至不知道,这是一场由他自己施与的终极流放。

……前尘往事,旧日风云,他早已通通忘却。

他不会再记得,自己曾经统御过寰宇群星,也不会记得,他曾经亲手铸造过怎样一个让全人类史书都铭记的传奇。

他再也不会是虚假的、强撑的、被建构的任何人。

他也不用再当任何人的神明、任何人的期许、任何人的依靠。不用再去当一个没有私欲和个人感情的标志,不用再将自己当成一台机器。

他只是他。

一个痴痴傻傻,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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