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望书心下满意,月下看美人,特别是楚楚可怜的美人,越看越心动,依旧拖着任母进了小树林。
任昭明永远记得,月光下的知千湾很美,林中母亲哽咽着叮嘱他乖乖的不准过去,不要乱跑,不要哭。
她说。
宝贝乖,妈妈跟你玩游戏呢,你藏好,妈妈马上就来找你……
董望书畅快后扬长而去,甚至好心情地捏了捏任昭明的小脸蛋,完全不觉得自己犯了强/奸罪。
他又不是不负责任,反正早晚都是自己媳妇,早一天伺候老子还不是天经地义,谁又敢说什么。
为母则刚,任母整理好自己后擦干眼泪,紧紧地抱着儿子,在他耳边不停道:“宝贝不哭,我们离开这里,妈妈带你永远离开这里,我们再也不回来了!”
她原先是计划逃跑的。
然而造化弄人。
当晚母子俩就悄悄收拾好行李,连夜离开,奈何体力透支的任母在精神状态极度不好的情况下,恍惚中踩滑了跌入知千湾当场溺亡。
母亲的葬礼上,董望书哭得肝肠寸断,还说母亲是他未过门的媳妇。
任昭明冷眼旁观,摸了摸脖子上母亲的遗物,根本不相信鳄鱼的眼泪。
如果他真有一丝丝悔恨,就不该玷污母亲身后名。
那年任昭明才四岁多,他能记得什么呢?
他什么都记得。
他讨厌知千湾,他厌恶父亲,他憎恨董望书。
没有人能为母亲讨回公道。
包括他自己。
他恨不得董望书去死,但他不敢杀人,他曾做过无数次准备,幻想过一百种杀掉董望书的方法。
但是他不敢。
他懦弱。
他不配做母亲的儿子。
任昭明每天都在自我厌恶中拉扯,一边说自己还小,还有很多机会,不着急,一边反感自己胆小懦弱无能,不敢为母报仇。
所以当天赐的机会突然降临的时候,任昭明动手了。
董望书工作的地方是个生产火腿的小作坊,没有监控,安全措施很不到位。
任昭明经常去帮忙,美其名曰不要工钱只要点边角料拿回家改善伙食。
老板自然很乐意,半大的小子虽然顶不上大用,但免费劳动力不要白不要,任昭明力气不大脑子却很灵活,还会上网学习新知识,很能帮得上点儿忙。
比如使用切割机代替手工切割就是他提出来的建议,果然大大节省了人力,提升了生产力,老板开心员工也开心。
提建议的时候,任昭明还不满十四岁,是个孩子。他只是无意间在老板面前看了几个视频而已,购买机器是老板自己做出的决定。
之后任昭明又耐心等待了三个月,然后在董望书的工位上,无意间漏了点儿机油。
一切看起来那么水到渠成,充满了意外。
当董望书右手手腕被割下来的时候,趁着鸡飞狗跳的混乱现场,任昭明悄悄用猪肉替换了手掌。
当救护车送董望书去医院,上了手术台,打开层层叠叠包裹右手的毛巾,一看,众人都傻了眼。
妈的哪个脑残拿错了肉!
董望书躺在手术台上绝望地呐喊——
手呢?
我手呢?
众人一阵兵荒马乱,又呼啦啦一群人回去找手。
哪里还有手,说不定已经上生产线做成火腿肠了。
但任昭明不会恶心消费者,他将手掌偷偷带回家,扔进了知千湾喂鱼。
董望书错过了最佳接肢时间,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得了老板二十万赔偿。
“这个结果,你觉得痛快吗?”
宋嘉言轻轻叹息,问眼前的浓眉少男。
“不痛快。”任昭明老实回答。
在宋嘉言面前,他发现自己根本撒不了谎,只能说真实的心里话。
“他居然还有钱拿,不公平。”
少年社会知识明显不够,不明白为啥明明是董望书自己“不小心”,老板却要赔钱,他还挺喜欢老板的,不想牵连了他。
“安全生产做不到位,活该被罚,”宋嘉言无奈地看着眼前的少年,“你想不到的事情多着呢,比如让你爷爷担惊受怕。”
任昭明自责地垂下头。
良久之后,宋嘉言又道:“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可船过水留痕,你去接你爷爷,就是典型的嫌疑人忍不住想重返案发现场的行为。”
任昭明用力咬唇,直至尝到一股铁锈味。
“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承认故意害人,但能不能请你们不要公布我的作案动机,我不想抹脏妈妈的身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