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接吻
盛奚伏在她身上。
床头橙黄的灯光昏暗,朦胧的光影中暧昧气息疯涨。
他与她十指相扣的那只手,握得一紧再紧。指腹按压在她柔软的手背上,无意识中摩挲着她的指缝。
他凝着底下女人的脸庞。
从她拧起的烟眉,到小巧的鼻子,醉酒微红的脸颊,还有轻声呢喃不断开合的红唇。烈酒令她干燥,她时不时会舔一舔自己的唇——
盛奚的目光被她舔唇的动作扼紧。
他喉头微哽。
回忆起几分钟前她唇瓣贴上来的触感,身体的温度骤然攀升,血液沸腾。他盯紧了她的唇,仿若黑暗原始荒野里蹲守猎物的野兽。
她启唇轻呼。
热气蔓延。
伸出的舌尖刚要沾到上唇,男人倾身咬了上去。
细微的疼痛随着酥麻的战栗从被咬的地方蹿入身体每个细胞,林曼歌葱白的指尖微颤,闭着眼睛本能吃疼细哼。
她的手掌心向上,被他十指相扣压在床褥上。
手指蜷缩,指尖还未碰到男人的手背,就被他更加用力地往下压,继而握紧。
呜咽的细哼从喉咙溢出。
刚到嘴边,还没来得及发出,就被他吞进了腹中。
光影下,盛奚吮着她的唇,他一面加深了吻,一面掀开眼帘近距离凝视着下方女人的脸,留意着她每一个表情。
他咬她的时候,她会皱起眉眼。
像是痛苦。
他松开她,退出来,温柔细吻她唇瓣时,她如画的眉眼松弛。
舒服愉悦。
不知吻了多久,察觉到她的腿在蹭他的腰腹,甚至在往他后腰处勾的时候,盛奚猛地回过神,吻红的薄唇离开她的唇,额头抵在她皙白的额头上。
额上肌肤相碰。
汗水交织。
他及时握住她搭在他腰间的脚踝,湿热的指腹按压在她踝足肌肤上,徘徊于理性与失控边缘,几番按压,他还是把她的腿放了下去。
“林曼歌。”
“……”
男人低沉嘶哑的声音落在她脸上。
嗓音悦耳。
林曼歌闭着眼呓语般呢喃了两声。
他从她身上下来,下了床,站在床边给她理好裙子,随后去了盥洗室拿了块干毛巾打湿,折回卧室,细致帮她擦了擦脸和手。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夜里十点。
林曼歌睡着了。
呼吸绵长,睡颜安静乖巧。
盛奚坐在几米外的单人沙发上,目光定在床上熟睡的女孩身上。
少时曼歌成绩并不好。
她贪玩。
学习很马虎。
因此小学留级跟他同一个班。
他比她小一岁,打小跟她玩在一块儿。父母要去F国工作,很大可能会把他一起带走。他舍不得她,盛管家就告诉他:“少爷,你娶了泡芙小姐,她就会永远和你在一起了哦。”
于是。
第二天上学,他就跟林曼歌说:“泡芙,嫁给我吧?”
她当时惊呆了。
早餐没吃就跑了。
没得到答案,盛奚就天天在她耳边念叨。从一开始委婉的“嫁给我吧”到最后强势的“我们两家会联姻,长大后你还是会嫁给我,早嫁晚嫁都要嫁!”
那天后,林曼歌埋头学习。
第二年的学业成绩就冲到了年级前十,下半年还参加了全国少儿组的奥林匹克赛,夺得了冠军。
之后。
她在学校稳坐前三甲的位置。
程七月有次开她玩笑,说她:“出生就是莫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坐拥百亿家产,还这么内卷地学习,给不给别人活路?”
林曼歌怎么回答的?
也是凑巧。
盛奚那天刚好就听见了,她说:“不好好学习会嫁给盛奚。”
他被她整乐了。
无论是家世背景、身材长相还是个人发展能力,她是年级第一,他是年级第二,各方面都与她相配,不说超越所有同龄人,但99%的人盛奚还是有把握的。
她却嫌弃他。
自后,他与她不和,时常吵架,一吵就是十几年。
两天前沈南风找到他。
从西藏回到榕城,那厮在医院住了十天,病愈后就去告白了。什么时候表白的,盛奚不知道,但沈南风他失败了。
他说:“她有喜欢的人。”
盛奚不语。
沈南风又说:“我问了她是不是你,她说不是,然后我就没再问。”
他只认盛奚一个对手。
输给盛奚,沈南风认了。如果是盛奚以外的人,他宁愿不知道。无论是家族身世,还是个人能力,目前的A大,除了盛奚,输给其他人,沈南风自认这是一种侮辱。
所以他没再问。
也十分尊重女方的选择。
盛奚沉默许久,最后只说:“追得那么拼命,放弃得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