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可鉴人的大银镜,在他们那时代,亦会是价值千金的珍
贵之物,在这里却是家家户户都可拥有的小物件。
镜子里的女子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裙,衬衫裙的质感与她之前所拥有的所有衣物都不一样,触感细腻的同时版型亦是略显硬挺,只显得她的脊背异常的挺直,那种她自己所习惯的温柔和顺的姿态似乎消失了,也令她觉得镜子里的这个人……有些陌生。
秦蔻出现在她身后,她今天带了个不算小的包,跨在肩上,头发便是那种经过精心计算的“慵懒”,一双修长的腿大剌剌地展示着,对她道:“走哇。”
林诗音轻轻地微笑起来,向她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秦蔻悄悄塞给了一点红一个小包,并让他待会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打开。
一点红:“?”
他问:“里面是什么?”
秦蔻叮嘱他说:“你过一个小时,才能打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
然后转身就跑了。
一点红:“???”
他盯着手上的针织小包,用手捏了一下,感觉里面放的是一张硬质的卡片。
……是什么呢?
他的手有点蠢蠢欲动,想要现在就打开,又碍于秦蔻神神秘秘的嘱咐,只好摁下自己的好奇心,先把这东西塞兜里了。
另一面,秦蔻和王思雨约在了一家四川红油抄手店,就开在路边儿,桌子就五六张,价格也不贵。
——好朋友之间,请吃饭就可以这样啦,不必讲究什么面子里子,好吃最重要。
三个人各自都点了抄手,又顺带着点了红糖冰粉和稀溜耙——其实就是煮的非常软糯糯、非常入味、一吮就脱骨的鸡爪子。
红糖是自家熬煮的,与很多卖冰粉的点里会用到的那种红红的、稀了吧唧的红糖汁不一样,这家店的红糖看上去其实颜色会有点像芝麻酱,很浓稠,吃一口,沙沙的——是未曾完全煮化掉的红糖沙,与冰凉凉、略微有一点硬度的冰粉融在一起,口感很奇妙,红糖不算很甜,有被熬煮出来的焦糖味。
思雨吃了一口,就开始讲昨晚上发生的事情,眉飞色舞。
“我昨天上去就啪啪敲门,我大姨一开门,我都不等她说话,嗷一嗓子就大哭,手指不是流血了么,那血流的还不少,我一巴掌呼我
大姨衣服上,留了半个血手印!”
“她当时就懵了,问我怎么了,我就哭,一边哭一边骂李春雷,问她怎么给我介绍这种对象,还说李春雷要打我我不活了,反正把她吓得够呛,一让我冷静我就干嚎,拍着大腿说我不活了、不活了哇。”
“她没办法,就给我妈打电话,我妈电话里让我回家我也不回,反正就赖在她家不走,也不睡觉,就一边放录音一边哭。”
“然后我妈我爸就来了,估计没见过我这样,我妈都不知道咋办,就让我先回家,笑话,我能回么?我就不,我就逼我大姨现在就打电话给李春雷爹妈,问问他儿子什么意思——哦,李春雷妈和我大姨是同事。”
“反正他们就要息事宁人嘛,我就抢我大姨手机,我大姨快急死了,还说什么说不定是误会,我就说那这么好的男人给你们家闺女留着吧,我要不起,你们天天误会去吧。”
“然后她瞬间就火了,问我怎么说话的,我就干嚎当亲戚的哪有这样的啊,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么,我太难受了,我要叫二姨和大舅过来评评理!”
“我大姨当场就开始抹眼泪,说我怎么能这么说话,她好心没好报,我爸和我妈只能两头劝,可累的够呛。”
“最后回家,我爹妈都不敢说话,也不闹着说什么我不订婚她整晚整晚睡不着了!”
最后,思雨总结道:“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抡大棒的感觉真好。”!
第124章
红油抄手,皮薄馅大。
面皮薄得如蝉翼,能透过面皮来看到里面粉红色的紧实肉馅,拖出来的那个“尾巴”,是最入味的。辣,当然不是非常辣,麻,却也不是非常麻,但红油很香,酱油的底味调得很好,里头漂浮着几根被红油所浸透的蔬菜,再倒上一点醋……
这样的东西,十几块一碗,乃是街边小店常有,但X市的食物并不以馄饨、抄手见长,许多店用的都是半成品速冻馄饨,这就会导致馄饨皮死厚死厚的,管他什么馅料,吃起来都没滋没味的。
外头的太阳很大,地面反出刺眼的日光,躲在空调开得很足的小店里,舒舒服服地吃上一碗红油抄手,顺便再点一个凉菜——蒜泥白肉,肉切得很薄很薄,汆烫得十分细嫩,夹在筷子上,微微颤动。
这样的重口味,林诗音也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