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大人真神啊!”黑麻由衷叹道,“就是银子,跟我们在井底捞出来的一个样式的银锭子!”
江广起身,掸掸身上的尘土,道:“我们去审审那冯五和林大娘子,准备结案!”
第100章 夜审
◎林大娘子的故事。◎
这次审问冯五和林大娘子, 不同于之前审问徐三夫妇,江广换了个顺序,先审的冯五, 后审的林大娘子。
审冯五无甚可说,该说的他都说了。审完冯五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时分。黄斑给江广准备了一份点心,江广一边吃点心一边喝茶又一边想那案情, 这个案子, 在他的脑海里, 实则已经算是破了。两个案子其实是一个案子, 两个人头实际上是一回事, 破了一个,另一个也就破了。
但是江广破案,追求完满。
什么叫绝对完满?江广的想法就是:一个足够高深聪明的推官,实则是不需要犯人的口供来破案的;首先是寻找线索,然后用线索去推导一个逻辑, 用逻辑去寻找证据,再反过来用证据来证明这个逻辑。当一切都可以做到自证和反证的时候,便是完满的状态。
完满状态的结果就是,无论犯人的口供是什么, 无论他招或不招,都无所谓, 光凭证据和推理就已经证明了他的犯案事实、甚至推导出他整个犯案的过程了, 这便是最为高明的推官,这便是如火纯情的状态。
为什么江广打心眼里排斥用犯人的口供结案?因为人是会撒谎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而只能用犯人的口供, 那种状态实则是推官被犯人牵着鼻子在走;只要犯人自己能够自圆其说, 那么他说什么都是对的。你只能听他的。这里, 犯人口供即是事实的前提条件就是,犯人不会撒谎。这个前提太过扯淡,大多数情况与真相不符。
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屈打成招。
如果一个推官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最终只能凭借口供来定犯人的罪,那么屈打成招的可能性便很大。屈打成招或许是一个最快结案的招数,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屈打后的成招,都并非真相本身。
在江广看来,一个案子要么不审不查,既然审了查了,就该对真相负责。
以前在大行王朝,大行王朝的律法认为,犯人只要有口供,并且画押认罪,此案便结。官员便可以依照口供来认定犯人的罪过,定夺处罚。
江广为大行王朝破了几十年的案子,一直认为,这条律法是不对的。恰恰是律法认同了“口供即真相”的结论,才导致了更多的冤案错案的出现。犯人可以通过口供来欺骗官员,官员也可以通过口供来制造结案。两方面不管是哪种,都背离了真相的原则。
口供当然也重要,但推官还需找到证实犯人口供的证据,这才算完满。就比如徐三交代了他们偷窃了童老七四五千两银子藏在井里,这时候你必须在井里找到那四五千两银子,相互印证,才算完满。
可是他们没有找到四五千两银子,却只找到了两千多两,便不算完满。为了追求完满,就必须查出那剩下的一千多两哪里去了!
一个正确的律法,遵从的破案第一原则应该是证据,而不是口供。
而且这个证据,须得由衙门去找犯人犯罪的证据,而不应该由犯人提供自己“没有犯罪”的证据。这一点尤为重要。
当年在大行王朝做推官断案的时候他这么做,如今来到这云土国,他审案断案还是这么做。
哪怕这个云土国实际上连所谓律法都没有。
但有没有律法是一回事,真相到底如何是另一回事。
不能说没有律法就没有寻找真相的必要了。
江广此刻之所以能想到这些,是因为这个案子还不够完满。
不够完满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只有两个人头,却还没有找到一具腔子。
所以,江广不得不去审冯五和林大娘子。
吃完了点心,推门而入,见到了那林大娘子。
江广还是坐在一个小马扎上,黑麻和黄斑则一左一右站在他的两侧,像两个门神。
那林大娘子一见江广进来,便蹭一下坐了起来,破口就骂:“怎么现在才审我?呸!还需要审吗?人是我杀的,要杀要剐随你们便!”
江广面无表情,淡淡地只说了一句话:“冯五我们已经抓到了。”
林大娘子顿时一脸煞白,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继而又结结巴巴地道:“你们---你们抓冯五干什么?不--不关他的事---”
江广摆摆手,道:“今天不是来审你的,而是我说,你听着。如果我说的对,你就认了。说的不对,你再说,好不好?”
林大娘子此刻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好久后才沙哑着声音道:“你说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