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张拍照和15秒录像。”胡谷添吹了吹相机镜头上的灰,“设置模式是被动式,当恒温动物的体温和环境温度产生温差,就会触发相机拍摄。”*
“这对拍蛇是不是没啥效果?”狄远恒开玩笑道。
“没错。”胡谷添扬了扬眉头,拍拍狄远恒的肩膀,“冷血变温动物暂时不在考虑范围内。”
“毛茸茸的哺乳动物明显更可爱,这个问题就让研究爬行和两栖类的人苦恼去吧。”
忽然一只灰褐色的野兔从灌木丛蹦了出来,几步闯进了红外相机的拍摄范围内,它抬头对上了几个人类的目光。
狄远恒吓了一跳之后向它吹了声俏皮的口哨。
兔子东跑西窜想要跑回灌木丛里差点就可以成功逃脱了,被胡谷添拦住去路,一只手从背后提起兔子的后颈,被迫耻辱地拎到相机面前拍下丑照。
兔子瑟瑟发抖,尖叫地挣扎了几下,发现没用之后停止了尖叫,屏息不动,两只长耳朵紧紧贴到脊背上,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
狄远恒能清晰地看到它小小的三瓣唇紧张地一直在抖,他忍不住拿出手机留影纪念。
“这只兔子太年轻太鲁莽了,后腿的肌肉还没长好,很容易被捕食者吃掉,再加上现在大白天的就敢出来晃荡,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
胡谷添恶趣味地拽拽它的短尾巴之后,笑了好几声后把它放回了灌木丛中,“我不吃兔肉,但是我真的喜欢抓兔子的感觉,回家找妈妈吧。”
兔子刚落地咻咻撒腿就跑没影了。
胡谷添甩甩手中的灰尘,“一般野兔会是在黄昏或者凌晨活跃,这个时间段比较安全,大不列颠有句俗语叫三月的野兔,意思是兔子交尾时,雄兔会忘了自己有多弱小,它们为了求偶会用后腿踢敌人,猛一点的兔子会把敌人蹬出血。”
夏日之中,蝉还在聒噪地鸣叫着,已经一两个星期没有降过雨了,森林中的落叶堆了厚厚的一层。
如果说找一个展现葡泸的动物,可以是野兔、山鹰或是狐狸,为什么非得是才迁徙过来不久的狼群?
“胡老师。”狄远恒问道,“为什么拍摄的对象一定要是狼呢?”
胡谷添说,“因为狼和人特别像,我在它们身上看到了人类自己。”
“在狼群之中,所有成员听从经验丰富的头狼指挥,头狼作为大家长以身作则承担责任,做出有利于族群的决定,享有至高无上的尊重,同时狼群紧密协作、令行禁止、互帮互助,在草原上狼群的通力合作可以猎杀几百斤的野牛。”
“很难想象,狼群会照顾年老或者生病的成员,直到它们康复或者死亡。”
“虽然第一眼看上去,黑猩猩比狼看上去更像人类,但是灵长目雄性不会照顾后代和年老的同类,人类和狼群是如此相似。”*
“所以人类没有接纳猴子,反而接纳了狼进入我们的生活。”
温柔炽热的夏风吹过峡谷,狄远恒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中怦怦跳动,他回想起自己弟弟和狗的相处,心里想,这个理由确实很充分,而且足够浪漫。
他想起放在客厅中书本的那句话。
谁能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谁能让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除了狗还有谁呢?*
狼、狗和人,他们找到了彼此,注定天生一对。
第28章
“要不以狼群的生活习性和群体行为为主题如何?”洪誉雄给好友提出建议, “我记得脚本啥的你还没开始动笔写?”
“我相信很多人会对这个很感兴趣。”他说。
狄远恒对他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他清清嗓子,模仿着纪录片开场白的口吻说道, “有一个物种从远古开始就伴随着人类的成长, 它们在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守护着人类的孤独*,它们虽然没有和人类相同的血缘, 却有着极为相似的生活习性和丰富的情感 ,它们是生活在荒野的狼, 它们是睡在我们沙发上的狗。”
狄远恒即兴发挥后,周围一片静寂。
他尴尬地岔开话题, 半蹲下身假意察看着绑在树干上的相机,“额这个电池多久换一次?”
胡谷添一脸发现宝藏的眼神看着面前的年轻人,“没想到你文采这么好, 有兴趣过来和我一起写脚本和解说词吗?”
说着,扬扬手中只写了半页不多的本子,“我还想着写完解说词后找你外婆润色, 现在看来不需要多麻烦,你完全继承了她的才华横溢和文采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