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傍晚时,田堂静意识到开客栈的人不会做饭, 她今晚只有水喝,明天早上可能也只有水喝的情况下,整个人都蔫了。就像被霜打的豆芽菜一样。
女主还在旁边自告奋勇道:“不就是一顿饭,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那你去做, 先预定我一份。”她在旁边鼓掌,心想有口热乎的吃,就算不好吃也没什么,总不至于很难吃。
掌柜的也不好意思悄悄举手:“女侠, 能不能预定吕某一份?”
“要付钱。”女主朝两人伸手。
田堂静无语地付了把花生米:“不好吃把花生退给我。”
“啧啧瞧你这点胸襟。”女主呵呵道。
掌柜的付了十文钱。
总感觉哪里很奇怪。
开客栈的人好像是他吧?
这时田堂静才想起自己进的是尚儒客栈,而掌柜的还姓吕。
她忍不住道:“掌柜的,你该不会也是三岁识千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 二十五岁穷得连饭都快吃不起!”
“客官,尽管您说的不是吕某,可为什么听起来那么心酸?”掌柜的默默擦泪。
好吧!这只是凑巧的。
现在女主已经去厨房做饭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做饭。
厨房就跟饭厅隔着一层窗户,依稀能听见里面的剁菜声, 粘板还碰碰撞发出响声。
做顿饭就跟打架似的。
仗势不输于战场。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 长长的饭桌上出现三菜一汤。
她捧着脸看着那清一色的三菜一汤, 对,清一色的黑。
她用筷子夹起一根一丝炭根的东西:“这是从炉灶里掏出来的?”
“不识货!这是排骨!”女主夹起一根她口中的排骨放进掌柜的碗里。
“既然是排骨你怎么不吃?”她说着夹起一根排骨放进掌柜的碗里。
女主见她挑剔又夹起一条排骨放在掌柜的碗里, 她不满道:“能吃就吃,挑什么, 这方圆十八里都是穷乡僻壤,别说找厨子了, 连菜都很难买到。”
“不会做就用炖的煮的!做些简单的根本不需要多少厨艺!”她端起整盘排骨到进掌柜的碗里。
掌柜看着碗里一堆炭:........
“要不吕某去重新做一顿?不过吕某只会炒鸡蛋。”
“好啊好啊!有炒鸡蛋总比吃炭好!”她第一个点头支持。
女主忍住拍桌子的冲动:“那是排骨!”
尽管她强调是排骨,可眼睛却不看她的排骨。
田堂静看她还死鸭子嘴硬,就直接用手抓起一根排骨,往门外丢去。
刚好门外的流浪狗兴奋地叼走排骨。
“你看狗都知道是排骨,不像有些人娇生惯养的。”女主趁机嘲讽。
过会儿狗叼着那根咬了几口的排骨又回到客栈门口,放下就离开了。
“你看,狗都知道炭是拿来烧的!”她忍不住捂嘴笑道。
这时厨房内传来一阵炒鸡蛋的香味,纷纷勾起两人的馋虫分散了注意力便没有再斗嘴。
掌柜的端出二盘炒鸡蛋,看着原本吵架的两人突然乖巧的不得了,对吃的望眼欲穿。
刚放在桌上,两双筷子唰唰跟闪电似的,瞬间去了一大半炒鸡蛋。
田堂静都顾不上挑了,孩子饿两顿吃白饭都香。
女主十分羞愧,她离家出走这么多天,哪怕吸风饮露,忍饥挨饿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跟个叫花子似的大快朵颐。
尤其是旁边的小白脸,好像饿了一天确实气血有点不好。
果然是需要精养的人。
这张脸确实秀色可餐,看的人赏心悦目。难怪他夫人舍不得委屈他半分。
田堂静发现女主边吃饭边看她的脸,就好像在拿她下饭一样。
她边吃饭边用袖子遮脸,不给女主看,一顿饭吃下来,成了最忙的那个。
直到女主吃完二碗饭放下筷子,冷哼一声:“我饱了,多谢掌柜的掌厨。”
“小姐吃的好便行,能伺候小姐这般乐于助人的人物是在下的荣幸。”掌柜的站起来抱拳道。
女主十分纳闷:“那不过是他随口一说,掌柜的也信?”
“小姐,平头百姓也许不识几个字,可看人,我们的眼睛总是明亮的。”掌柜道:“您是从外地过来的,肯定知道哪个地方流民多,哪个地方少?”
“这点是不会骗人的。”
“真是单纯,本小姐若只是从流民多的地方路过,那也算行侠仗义?”女主嘴硬道。
“可是能够为流民动恻隐之心的人本就少,哪怕小姐什么都不做,也已经比很多当官的有良心。”
此番话让女主隐约有些动容,是被底层人物朴素的是非观所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