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不墨:家破人亡后成了女尚书(596)

作者:一只五丁包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崔衍叹了口气,其实以崔衍自身的才学而言,只要不是比试力气身手这些,考什么对他来说都差别不大,身为老师他本来也不应该劝自己的学生逃避考试,但是对于云非墨崔衍却不能不特殊对待。

除了李禅的嘱托之外,崔衍也是真心的喜爱这个用心向学的年轻人。而且崔衍的身份也使得他能知道一些一般人不会知道的事情。

比如说这次恩科举子进入国子学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皇帝要看云非墨是否有真才实学。如果因为这次律学考闹出一个特别不理想的成绩,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更何况崔衍比别人都清楚,王介亲自出的考题是多么的刁钻困难。

云黛听崔衍这般说心中一阵感动,但是云黛却不是那种会因为别人的劝说就轻易改变自己决定的人。

况且云黛对于自己的律学还是挺有信心的。早在卢龙的时候,自己就经常帮着父亲复核藩镇内的各类案件,也免不了会跟大大小小的官吏进行讨论,这种直接在实践中学习出来的方式使得云黛对于律令刑名有着全然不同于常人的理解。

相比较那些连对应的律条在哪里都未必找得到的举子监生,云黛对于这场考试可以说是志在必得的。

见云黛坚持,崔衍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考试如期开始。

每个人都领到了一张写着题目的笺纸,还有一张一尺宽,三尺六寸五分长的考卷。另外就是每个人的案头各发了一本夏律的目录。

律令和疏议数量太大,不可能每个人都发一份,所以只能是每五人共用一套,选定所要查阅的卷册之后再拿来抄录。

云黛扫了一眼题目,前面的两种题目并不为难,对于不熟悉律令的人来说可能有些生僻,但是对于云黛来说她甚至不用去翻查目录,直接就能提笔写。

倒是那些判例详述的题目让云黛愣了神,云黛当然看得出这些题目都是选自实际的案子,只是抹去了诸如地域、年份、涉案人的姓名等等信息。如果单纯是这样倒也没什么,毕竟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并不影响判案,可是云黛只看了几道就发现这些题目没那么简单。

第494章 云非墨的真实身份(一)

云黛仔细看着考卷,判例第二:某年某地,有男子某诉其妻与邻家子通奸,并求判出妻。查知此夫妇先贱后贵,且女家已无父母兄弟。上堂之后,其妻于和奸事供认不讳,然邻人矢口否认,言非和奸,实用强也。当判如何?

如果单纯按照题目来看,这个案子考点无非两处,一是奸情,另一桩是出妻。虽然关于奸情女子与邻人口供不一,但是奸情属实。所以不管奸情最后结果如何,出妻是没有问题的,即便女子有三不去在身也是一样。

这个案子的原案云黛其实是有印象的,因为这个案子其实就发生在永昌十一年左右的蓟州,当时自己还参与过这个案子的讨论。那个男子乃是蓟州当地的一个商贾,因为看上了同城另外一个商贾之女,欲求为妻。但是家中有结发之妻,乃是跟着他贫贱起家的,加上他妻子家里没有了父母兄弟,三不去的条款里面占了两条,别说他妻子跟他相敬如宾了,就算是犯了七出也是不能休妻的。

后来这个商人就想了个法子,花钱买通了邻人在自己出外办货的时间里经常上门买东西串门,伺机勾引商人的妻子。一来二去商人的妻子确实对这个邻人有了好感,却并没有逾越之举。直到一次酒后,邻人趁机奸污了那商人之妻。

那妻子眼看清白不在,况且眼前的邻人自己又确实有些好感,后来也就从了。接下来就是商人回来之后抓奸,告上公堂。商人之妻因为奸情属实本来就心中有愧,自然是供认不讳。

本来一切到这里为止都按照商人的计划顺利进行。按夏律,有夫之妇与人和奸,男女各徒两年,商人也就能得偿所愿的休妻和离,再娶新妇。没想到那个邻人与商人之妻相处日久,起了同情之心,所以在堂上反口,说是自己强奸了商人之妻,两人并非和奸。

如此一来本来简单的案情就因为口供不一变得棘手起来,当时蓟州的地方官一看难以决断,就把案子上交到了卢龙大都督府。

本来一开始这么个案子云麟也没有太过在意,结果照例审理之后,终于发现了商人有造意调唆之事,如此一来这个案子的性质就全然不同了,多方讨论之后最终是判商人犯律在先,妻不犯七出且带有三不去仍欲出之,令杖一百;唆使人奸己妻,与实际犯案的邻人一同徒两年;商人妻本无过,虽有奸情其情可悯,徒两年改为赎铜,并判与其夫分财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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