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他所知,江朝宗的老家可不在北京,就算赵芸现在跟他合作,经常来北京,但一次只住那么一两天,实在犯不着在北京买房。
更何况,现在是他们人手少,这才让赵芸管理进货送货的事情,等他们后面公司慢慢做大了,肯定就不用赵芸这么来回奔波了。
不来北京,那就代表不会来北京住,房子买了不住,那在郑成斌看来,根本就不用买。
有买房子的钱,把它存进银行里,纯吃利息不好吗?
他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问了。
赵芸:“……”
她该怎么给他解释,现在把钱存银行,纯粹就是等着它贬值呢!
而且现在的北京房价是什么价格?等个一二十年后,那房子又是什么价格?直接抄上天了好吗!
所以现在在北京买房,简直就是最划算的投资。
可这些,那都是得过个十几二十几年之后,才知道的,现在……这让她怎么说?
难道说,我做梦梦见以后北京的房子贵到离谱,现在买房比存银行划算?
人家信你才怪!没准儿还要回上一句“你可真会做梦!”
好在,赵芸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沈绾笛站了出来:
“他俩现在不在北京住,不代表以后不来北京住啊,江哥的本事,大哥你也是知道的,没准儿过个几年,他就被调到北京来了呢,是吧?”
“那房子不就派上用场了?而且这点儿钱,银行利息才多少啊,房子买了就是自己得了,就算不住,租出去也是一大笔钱啊,是不是?”
“而且,房子买了就是自己的了,房子也有了,钱也没比存银行少多少,你这么一对比,是不是比存银行划算?”
郑成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虽然他还想问——就算江朝宗调到北京来了,那不是还有军区大院给分的房子吗?
只不过郑成言伸手扒拉了他一下,所以郑成斌也就没有问出来。
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大多数人的想法都跟郑成斌想的一样,他们虽然敢辞职下海,但是赚了钱,却往往都是存进银行吃利息。
根本就没有要买房的观念,一是因为现在的政策确实是,你工作干好了,单位就给你分房,大家并没有要买房的概念。
二就是因为,中国的老传统——人们喜欢存钱,不管是老的还是少的,大家都喜欢存钱。
所以人们只想着等赚了钱以后,就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根本就不会想,我把我赚的所有钱都拿出来,去买一个可能根本就用不到的房子。
也并没有要把房子租出去,然后赚租金的想法。
而这,也正是沈绾笛给他们解释的十分清楚的原因。
因为不管是从书里,还是现在发展来看,买房都比把钱存银行划算。
她可不想看着郑成斌和郑成言两人辛辛苦苦赚的钱,最后都存进银行里,干巴巴的等着它贬值。
郑成言虽然不解赵芸为什么要在北京买房,但是他对买房这件事儿还是支持的,毕竟他经历过,没有房子的无奈。
只是……
“你要买房,你找我干嘛呀?喏……”郑成言用下巴点了点沈绾笛,“这不是有个现成的买房子专家吗?你怎么不找她啊?”
赵芸:“……”
不是,沈绾笛说的是真的啊!?
于是她缓缓的转过头,看向了沈绾笛,虽然刚刚沈绾笛说的那些话,句句都在她的心坎上。
只不过她想着沈绾笛毕竟是大学老师,讲的还是思想道德与法治,对国家政策了解的比较透彻,这很正常,只是她没想到……
沈绾笛竟然已经开始买房了吗!?
再一想想,沈绾笛从始至今展现出来的财力、能力、物力等等等。
这是富婆啊这是!!!
赵芸立马星星眼看向沈绾笛,沈绾笛则傲娇的双手抱胸“哼”了一声。
不过说归说,闹归闹,该办的事情还是要办的。
没有了马艳然的捣乱,几人很快便商定下来了开服装店的事情。
于是,郑成斌和郑成言两个人今天谁都没有出摊,跟着沈绾笛一起去找了卖房的中间人周宝发。
不管是买房也好,还是租店铺也罢,总归是找中间人带着他们去看一看的。
当然,郑成言跟着一起去,也并不全是为了店铺来的,还有最主要的一层原因,那就是——买他和白珍华的婚房。
是的,自从马艳然的事情解决之后,白珍华便做好了决定,嫁给郑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