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要厨师吗?酒吧不是就喝酒的么?”我挺奇怪的,酒吧要厨师吗?
“他那酒吧就是要,他那酒吧里提供夜宵,赚点外快么,毕竟是学生党一个,能赚多少钱是多少。”
我看到齐耀又将一杯水全都灌进了肚子里,感觉自己的胃也凉的厉害,不由得抖了抖肩膀,“什么时间?”
“晚上八点到十二点,四个小时。怎么样,这么一算,还是挺划算的吧,一个月二千五。”
我想了想,时间点并不冲突,酒店的配菜工作,下午六点就结束了,接下酒吧的工作,并不吃力。
齐耀笑眯眯地凑过来,“怎么样?”
“成!”我一拍定案,犹犹豫豫反而什么都做不成事,所以一竿子打死最好了。
第二天,齐耀便带我去了那家酒吧,果真在学校的旁边,在二楼,地理位置还算不错,我去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学生在喝酒,见到他们这些尖子生,我总是很紧张,不敢多看他们一眼。
齐耀喊了一声,“央乐!”
吧台后面的那扇小门开了,冒出一个红头,脸很白,眼眶很深,是个好看的人,面相看上去有点儿面熟。
“费央乐!”齐耀朝他招了招手。
那人高兴地冲了过来,一双大眼睛滴溜溜地在我脸上打转,“嗨~你还认得我吗?”
“我们见过?”我疑惑地指了指自己。
“果然忘了,就是酒吧那次,你和阿耀干架的那次,还是我抱着你,才没把阿耀给揍成猪头呢!”费央乐一脸兴奋,两片薄嘴唇一张一合,说的好不乐乎。
“噢~”我算是想起来了,怪不得这头红毛怎么看怎么眼熟,“你就是唱歌的那个?”
“我是弹吉他的那个。”费央乐很活泼,一聊起天来,手舞足蹈,跟他相处,我也变得欢快起来。
与费央乐的相识相当的愉快,他一点儿也不像老板,没老板架子,跟谁都是笑眯眯的,而且温柔,我大概是中了一种叫温柔的毒,只要是遇见温柔的人,我都会心软得不成样子。
骨子里,我还是更偏爱温柔的人,而费央乐就是个温柔如水的人。
他喜欢站在厨房门口,眼带笑意地望着我,“我要吃蓝莓味的蛋挞。”
“好,待会儿给你做。”我盛了一碗红烧肉递给他,“喏,十五桌要的红烧肉。”
“好嘞!”费央乐在原地转了一个圈,我就瞧见那颗红色的脑袋在我眼前晃荡了一圈。
十二点一到,费央乐准时下班,他咬着一颗蓝莓味的蛋挞靠在我的身上,“你家里好热的,要不要就留在这儿呗,我晚上都开空调的。”
费央乐住在店里,他们学校宿舍有门禁,十二点早就关门了,所以他一直住在店里,一到十二点,他就挪了挪桌子,铺了一张凉席,他一屁股坐在凉席上,“就睡这儿吧,听齐耀说过你家很热的,所以就睡在这里呗,而且离你工作的那个酒店也很近。”
我挺犹豫的,拽着书包,想了想说:“你还有其他的凉席吗?”
他对我露出疑惑的表情,我挠了挠后脑勺,挺不好意思的,“你应该知道我...我喜欢...喜欢男的吧?”
费央乐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不觉得恶心,和不习惯吗?”
“没有啊。”费央乐手里还有半个蛋挞,拍拍屁股下的凉席,“喜欢男人而已,又不是大事,再说了,同性恋又不是是个同性就喜欢上了,就想操了,哪有什么不习惯和恶心的。”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他说的太有理了,我看到他朝我招了招手,“睡吧,挺晚了,去洗个澡吧,你也挺累了吧,都工作一天了。”
我点了点头,对费央乐的好感又上升了一个层次,等我洗好澡回来,费央乐已经躺在凉席上闭上了眼睛,看来是睡着了。我躺在他的身边,撑起脑袋观察他的脸,费央乐的睫毛很长,嘴唇是很健康的红色,看上去就像是两片果冻,皮肤一直都很好,从来没见他冒过痘痘,是个帅气的小伙子。
但是费央乐和齐耀是一挂的,一个笔直的直男,我向来很有原则,不招惹直男,但汪洋是个例外,因为我也不太清楚那坏家伙是直的还是弯的。
一想到汪洋,我对费央乐的脸也就不怎么感兴趣了,快有大半年没见他,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他大概是要疯掉了,因为我彻底从他的眼皮底子下溜走了,什么都没留下。
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这辈子都不要再遇见汪洋,哪怕现在我想他想的快要疯掉了,看来,汪洋对我来说还是十分重要的,每当我累得眼冒金星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还是他,哪怕他是个闷骚坏胚子,但只要他在我身边,依旧充满了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