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把铁圈套到椰子树上之后,再把绳子系在腰上,双手抓着弧形的两侧,往高处一放,借住铁圈跟树干之间的摩擦力,双脚往上一蹬,就这么爬了上去。
身手敏捷得很,像只猴子似的,一会儿蹿上一大截,没两下就到顶了。
林辰歆目瞪口呆,问罗水妹:“你也是这样爬的吗?”
罗水妹点头:“是啊,我们这儿的人都是这样的。”
沈焰拔出后腰上的柴刀,砍下来一只椰子就往地上扔,一连砍了三四个。
林辰歆有点看不过去了:“好了,你别给人家都摘完了。”
“没事。”罗水妹说,“多着呢,咱们岛上,最不缺的就是椰子。”
沈焰这才停了手,“哧溜哧溜”地往下滑,三秒落地:“那这些喝完了我再去给你摘。”
林辰歆觉得,自己在这岛上的这几天,应该是不缺椰子水喝了。
这时,罗水妹倒进锅里的椰子水也已经烧开了,空气中飘荡的都是浓浓的椰子香气。放入几片姜,几颗去了核的红枣,鸡肉倒进锅里,盖上盖子,煮个七八分钟,就可以把火撤掉了。
剩下的余温刚刚好能把鸡肉浸熟,最后加点盐,撒上几颗枸杞,便可以连锅一起端起来上桌了。
蘸料是把一小块沙姜、一小块黄姜,一小把葱白,全都剁碎之后,加点盐搅拌均匀,烧了热油浇上去,激发出葱姜的香味。
罗水妹拿来几个大海碗,一字排开,先盛了鸡汤请他们喝。
“那个,不要等罗医生回来一起吃吗?”林辰歆有些不好意思地问。
“不用,我爸说让你们先吃,我给他留了。”她用另外一口小砂锅留了一锅,打算待会送过去卫生站。
“那我们就不客气啦!”
这应该是林辰歆吃过的最奢侈的一锅椰子鸡汤了,一整锅汤里没有加一滴水,只有椰子水,老椰子水味道香浓,而椰青则更清一些,再加上鸡肉的清甜,实在是太好喝了。
接下来便可以开始吃鸡肉了。
农家养的走地鸡肉质紧实,嫩滑之中又不失嚼劲,熟得刚刚好的鸡肉极为鲜嫩,姜葱蘸料跟鸡肉是绝配,能激发出鸡肉中最鲜美的味道。
用广东人的话来说,那就是“鸡有鸡味”,这就是对一只鸡的味道最大的赞赏了,好吃得林辰歆想哭,如此纯正自然的美味,也只有在这七十年代没有经历过任何污染的海岛小村庄的农家里,才能吃得到了。
林辰歆正低头认真地吃着,忽然眼前多了一个鸡翅,诧异地转头,就见沈焰用不在意的口气说了一句:“我不爱吃这个,你帮我吃了吧!”
林辰歆笑得甜甜的:“那谢谢了啊!”她最爱吃鸡翅了。
真没想到原来穿越还有这福利啊!
吃饱喝足之后,林辰歆有些担心,悄悄地问沈焰:“咱们这样吃人家的东西真的好吗?这鸡该不会是他们家留着过年的吧?”
小说里不都是说七十年代人们过的日子很苦吗?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一年到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肉,平时连点油腥子都见不着。
沈焰笑:“放心,罗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岛民们穷是真的穷,兜里掏不出几张毛票子,供销点的东西,一般人基本上都买不起,能用上肥皂的都算是大户人家了。
但穷归穷,肚子是饿不着的。
靠海吃海,光是海里的出产,就足够他们饿不着肚子了,再加上海岛上的气候常年潮湿温暖,水稻都能一年两熟,各种蔬菜水果的品种也十分丰富,只要勤快一点,吃喝是不用发愁的。
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交通不便,岛民们没法把这些丰富的物产拿到外面去卖钱,没有赚钱的法子,所以穷。
而罗家不一样,他们家有祖传的制药膏的手艺,海岛气候潮湿,绝大多数人年纪大了之后,都会有风湿骨痛的毛病,而罗家的膏药,在治疗这方面有独特的疗效,一直以来都深受岛民们的欢迎。
甚至还有外面其他岛上的人,专门坐船过来这边买罗家的膏药。
罗家人厚道,膏药卖得便宜,实在没有钱的,还可以用东西来换,打的鱼、家里种的蔬果,或者是自家织的土布,都可以,因此,罗家人世世代代虽然算不上富裕,但日子一直以来都是过得很好的。
除了卖膏药之外,因为也懂得一点医理,所以也顺便给岛民们看点头疼脑热之类的小毛病。
也正是因为如此,罗医生才成了这凤尾岛上第一代的赤脚医生。
只是他们罗家的膏药里面有一味药,只有在深山老林的悬崖上才有生长,采摘十分艰难,而且无法移植,带到外面根本种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