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茉心里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了。
宋桂枝很欣慰地摸摸林茉的脑袋,“你好好吃饭,今天啥都别干,就歇着。娘早点回来做饭。”
林茉:“娘,我做饭就行,您想早回来就早回来,反正不能动手做饭。”
宋桂枝心里舍不得小闺女在灶间忙碌,但转念又一想:林茉有个忙乎的,也挺好。
至少不会想东想西的。
于是,宋桂枝也就点了头。
林茉目送着宋桂枝出门,目光无意间落在后者的肩膀上。
宋桂枝的肩膀上,一根军绿色的带子赫然挎着。带子下端是一个水壶,几乎是崭新的。
是周向海买的。
他不止买了水壶。
整个院子剩下林茉一个人,她发了半天的呆,想东想西的。
最后想,要不要把周向海给买的东西还回去,毕竟那些东西合起来不少钱呢。
临走的时候,周向海说过,让她自由选择。
林茉想,现在就当是选择过了吧。
直接还东西,省略中间的过程。
林茉不能否认自己对周向海的好感,也知道后者将来会很有成就。她如果嫁他,不出三年,就会很光鲜亮丽。
一般的人,肯定就毫不犹豫地嫁了。
毕竟,周向海对自己的感情,林茉能够切实感受到的。
只是,林茉接受不了他娘。
如果婚后需要面对那样的婆婆,林茉觉得,婚姻的幸福会大打折扣。
也许,对坚硬如石头的人来,这不算什么,或者至少不算大事。可林茉很了解自己,她做不来的。
那就算了。
现在分开也好,至少,她的心还属于自己。
或者说——大部分属于自己。
一顿饭吃得味同嚼蜡,仿佛是饱了,但似乎某个地方又很空。
林茉洗好碗筷,把东西整理了一下,放在一个布包袱里,出了门。
自行车被林业旺骑走了,林茉只好选择步行。
其实她本来可以明天再去。
今天晚上,跟爹说一声,爹明天步行去地里,她骑车去隔壁村子。
可林茉不想等了。
不是不能等待时间的流逝,而是别的原因。
这个原因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后被她刻意抛弃。
林茉走在街上,步履匆匆。
她虽然抬着头,但心思显然已经飘到了别处,所以,连迎面走来的人也没注意。
直到那个人喊了她的名字。
林茉下意识地看向说话的人,花了一会儿几秒钟,才让自己的心思渐渐回笼。
她皱起眉头,沉默地盯着面前的人。
林茉的表情太过严肃,陈军忍不住扶了扶自己的眼镜,轻咳一声,问:“听说,你的亲事没成?”
林茉:“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陈军一听,就知道自己得来的消息是真的。
他难掩喜色,“茉茉,你看看,你合该是我对象,跟别人不可能成的!茉茉,这样,明天,你明天就跟我走,咱们回城,住我家里。你以后就是城里人了,日子肯定比现在好。”
说完了,陈军目光灼灼地看着林茉。
那神情,就好像林茉下一秒就会答应他。
林茉看了他一会儿,突然叹了一口气。
陈军:“茉茉,你放心,你有啥要求我都满足,只要你跟我走。”
林茉又叹一口气,问:“陈军,你知道啥叫普信男不?”
普信男?
陈军没听过这个词,甚至不知道是哪三个字。
但他不好意思问,那样显得自己特没见识。
林茉:“不懂?我告诉你。”
“普信男,是指明明普普通通,却对自己特有自信的男人。”
林茉说完,看都不再看陈军一眼,从他身侧绕过,大踏步地往前走了。
陈军……
啥意思?
茉茉是说他普通吗?
他不普通啊,他有文化,城里人,现在自己在城里又有了工作。这能叫普通?
他有自信的资本的。
陈军重新给自己建立了自信,再回神,林茉已经走远了。
林茉走出老远,才觉得反胃的感觉好了一点。
左右一看,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村口,再往前走,就是周家所在的下水村了。
林茉停顿了几秒钟,继续前行。
她没有来过周家,只好边走边打听。
分别问了两个人,终于来到了周家所在的巷子。
周母今天没下地。
实际上,自从那天她从林家回来以后,她就再没下过地,家务也是能懒就懒。
周父劝过几回,周母只是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