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赖谁呀!谁让他们偏心来着。”
有人说了一句公道话。
其他人纷纷附和。
“也是,周向海从落生以后,周母就没怎么带过,直接把孩子推给婆婆公公。”
“可不是哦,周向海这孩子也是可怜,从小就跟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的。说是有爹娘,其实也跟没爹娘一样的!”
“还不如没爹娘呢。至少还不用养爹娘的老。”
“这话很对!周向海小时候没感受到爹娘的好,长大了之后还得赡养,真是亏了!”
大家的议论声自然被林茉和周奶奶听在耳朵里,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非常茉契并没有接话。
公道自在人心。
都是一个村的,谁不知道谁呀!
周母想过来打秋风,或者想依照当娘的身份,过来找周向海的麻烦,大家也不会听之任之了。
笑闹了一会儿,看看时间差不多。
大家就张罗着去县城国营饭店。
新郎新娘自然是要坐吉普车去的,周奶奶也是。
其他的人就各自想办法。
有人骑自行车,有人赶牛车,村里还有拖拉机,有人找大队书记借了,说要送大家县城国营饭店坐席。
大队书记当然是同意的,因为他也在要被邀请的行列中。
眨眼之间,村子里的人走了一半,都是同一个方向。
周母和儿媳妇从地里回来,打算做饭,就瞧见一个奇怪的队伍。
先是自行车呼啸而过,横梁上,后车架上都坐着人。
大部分是年轻小伙子。
脸上带着笑容,努力往前骑。
然后是一辆牛车,上面坐满了人,都是同村的。
“娘,他们这都是干嘛去了?”
刘翠奇怪地问道。
周母摇摇头,“不知道啊。”
看他们去的方向,像是县城。难道今天赶集?
算算日子也不是呀。
周母正疑惑呢,就听见汽车的声音。
回头一看,只见一辆吉普车呼啸而来。
“村子里怎还有吉普车?”
刘翠更好奇了,周母也很好奇。
但是,当两个人看到后车座上坐着的人,都齐齐变了脸色。
“娘,那个,那个不是,二弟?”
周母也看到了。
她不光看到了周向海,还看到了林茉。
林茉穿着红衣服,脸上抹了粉。
这是一秒钟的时间,周母就看到了林茉头上带着红色纱花。
“娘,他们不会是要结婚吧?”
周母没有说话,脸黑得跟锅底一样的。
这还用问么?
只看这架势,再看看林茉的穿戴,就知道肯定是要结婚的。
儿子结婚,却没有告诉她这个当娘的!
翻了天了!
咬着牙,她看着早已绝尘而去的吉普车的方向,半晌憋出一句话来:“回家骑车去,咱们去县城。”
第211章
不得不说, 到底在饭店里办酒席就是气派。
因周向海定的桌数多,有三十桌,所以今天中午, 国营饭店直接不接待散客了。
大门口的红毯一直往里延伸, 林茉被周向海牵着手走下吉普车, 顺着红毯往里走。
关于饭店的服务员们都站在红毯的两旁,和其他宾客一起, 笑着闹着拍着手。
每个人都这样称赞:新娘子真美, 新郎也足够俊朗。
两个人真是郎才女貌,再般配也没有了。
林茉和周上海走过红毯,走到临时搭建的台子上。
结婚典礼正式开始。
路巧晴临时充做司仪。
这让林茉很有安全感。
在现实世界中, 林茉也参加过婚礼。
有些司仪的行为实在是让人一言难尽。
比如说一些很煽情的话, 非得看到新娘新娘热泪盈眶才有成就感;再比如特意安排一些擦边的活动, 引来大家的哄堂大笑和不怀好意的打量, 仿佛那样才够热闹。
但路巧晴陷显然不是。
她是林茉的好朋友,所有的安排和说话, 都以林茉舒服为前提。
所以整个气氛非常轻松愉快。
而当路厂长作为证婚人出现在台上的时候, 底下的人还是小小地轰动了一下子。
县城挺小的, 说起来七拐八绕,谁跟谁都认识。
尤其像路厂长这种名人。
机械厂是县城里唯一的大厂, 以前当副厂长的时候,路厂长就是名人。
现在他升职转正, 更是多少人想巴结却巴结不上的对象。
没想到今天却来给这对新人当证婚人。
证婚人这个位置很重要, 必须得是和男女双方关系比较亲近的长辈, 而且还得是德高望重的一种。
国营饭店的经理自然是认识路厂长的, 见后者在台上讲话,也是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