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嘛!
于是,一个钟头以后,刘师傅灰头土脸地出现在了林家门口。
第171章
已经是傍晚了。
天边彩霞满天, 今天天气也还不错,上午下午一阵雨,现在温度很合适。
没有前几天那么热。
林茉坐在院子里, 享受着偶尔吹起来的凉风, 特别舒服。
舒服的她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来这里之前, 林茉一直以为自己是喜欢生活在大城市的。毕竟生活玩乐什么的都很方便。
可是最近她发现,小山村也有小山村的好处。
宁静安详。
尤其, 身边有爱你的人, 每顿饭吃的都很顺口,晚上有自己的屋子,屋里还有电扇。
小日子不要太美。
今天上午, 林茉又去了黑市卖冷锅串串。
带去的签子是上次带去的一倍半, 依然很快就卖光了。
卖串串的人动不动就买上10来串20来串, 消费能力都给林茉震惊了。
不是说这个年代人们没什么钱吗?
不是这个年代的人非必要不花钱吗?
怎么买起她的冷锅串串儿, 都是这么乌泱乌泱的。
大家手里拿着串串一边吃还一边问她,明天会不会去。
林茉自然是答应大家了。
趁着这个热乎劲儿, 她要把冷锅串串的名气打出去。
从县城菜市场买了一堆的做串串的菜, 刚刚都已经洗好焯好了, 打算控好水之后就放在提前熬好的调料里腌制。
明天照常去黑市卖串串。
林茉想着,按照这个做生意的速度, 她的小吃摊很可能很快就可以开起来。
这几天她开始踅摸地方,也找到了三处待选的地方。
还没有下最后的决定。
“小妹, 刚煮好的玉米快尝尝。”
林茉转身, 看到是李红梅, 就笑起来, “嫂子,现在这玉米能吃吗?”
她隐约记得, 玉米得9月份才成熟。
现在才刚8月中旬。
“当然能吃了。”
李红梅提小姑子剥掉玉米的外皮,递过去。
“你尝尝,特别甜。”
林茉接过,果然玉米粒已经很饱满了。
而且看起来很嫩。
这样的玉米口感是最好的。
有的人爱吃老玉米,但林茉不喜欢。
她还是更喜欢吃嫩.嫩的玉米,咬一口,满嘴都是甜甜的汁水。
她接过来,咬一口,顿时笑弯了眼睛。
“真的特别好吃!”
李红梅也笑,“你看,我没骗你吧!”
从嫂子的嘴里,林茉才知道。
本地的玉米分两种,一种叫小日期玉米,另一种叫大日期玉米。
顾名思义,小日期玉米,就是从种下到成熟需要的日期比较短。就是她跟嫂子吃的这一种。
正好是这几天成熟。
另外一种大日期玉米,成熟的日子就和她记忆吻合——要九月中旬。
不得不说,自己种的,刚刚从地里摘下来的玉米,和几十年后在超市或是在菜市场买到的口感完全不一样。
手里这一种,更加鲜活。
林茉吃了一根儿,还想再吃。
李红梅去灶间又给她拿了一根。
林茉接过来,掰成了两半。
一半递给李红梅,“嫂子你帮我分担一下,我一个人吃不了。”
李红梅自然是乐意的。
玉米这么好吃,她也喜欢吃。
姑嫂两个继续吃玉米,李红梅提起了卤菜生意。
她很担心。
也有些可惜。
“小妹,以后咱们是不是就不能给机械厂食堂送卤菜了?”
这个生意旱涝保收,李红梅以前觉得,可以一直做下去。每个月有不少的进项。
第1个月,跟丈夫商量以后,李红梅直接把2/3的收入给了林茉。
李红梅觉得这样分特别合理。
首先,卤菜生意之所以能做成,是因为林茉认识副厂长千金。
其次,怎么做卤菜,和卤汁的配方,都是属于林茉的。
林茉当然没要。
虽然上一次,她跟李红梅娘家因为卤菜配方闹过矛盾,好像显得她挺在意这个配方的。
其实那是对外人。
嫂子和大哥是自己人。
林茉没有什么舍不得的。
当初教李红梅做卤菜的时候,林茉已经打算好把这个生意完全交给哥嫂的。
既然如此,人家两口子的收入她当然不能要了。
姑嫂两个当时退让了半天,林茉假装生气,李红梅才作罢。
可是没想到,刚做了一个多月,都不到一个半月,这生意就没有了。
那天,林义回来,跟李红梅说明了情况。
李红梅气的不行,跟丈夫和小姑子的想法一样,她也觉得那个食堂的刘师傅就是针对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