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因为天热,大家也都没什么胃口。所以就简单做点得了。
可是周向海来了。
在古代,女婿被叫做娇客,来到老丈人家,但是要被上待的。
现在虽说是新社会了,不搞以前那一套。
不过女婿上门还是要给优待的。
尤其是周向海还没有跟林茉正式结婚,那就更该算是客人了。
宋桂枝从兜里掏出5块钱,让林义去割点肉。
林义有点不愿意,毕竟他刚从县城回来,大热天走那么一遭,是个人都受不了。他现在只想躺在屋里,吹吹电扇,喝点绿豆汤,跟媳妇唠唠——这才是生活。
当然,如果搁以前呢,林义就直接拒绝了。
现在他不能这样。
这几天来的相处,林义冷眼旁观,无比确定周向海是个很靠谱的人,而且也有本事。撇开舍不得自己妹妹嫁人不谈,林义对周向海还是很认可的。
这样的人来到家里,林义也不想怠慢了。
于是应一声,正要从宋桂枝手里借钱,就听周向海说:“婶子,哥,不用去买肉。一会儿栓柱过来,他会带肉来。”
“啊,那敢情好,正好我不想去,天气太热了。”
林义又坐下来,打算继续摆烂。
风扇的风呼呼吹着,吹到脸上,燥热的心舒服许多。
林义不免赞叹,“向海,电扇买得真好!”
气得宋桂枝在自己儿子肩膀上狠狠拍了一下,不顾林义半真半假的龇牙咧嘴,她说:“电扇是人家向海买给茉茉的,你却搬了来,还好意思说呢!”
这句话正好被在外面洗菜的林茉听见了,她放下手里的活,掀开帘子走进来,笑着说:“娘,电扇白天不用也是浪费,还不如挪过来大家一起用。”
反正晚上,就会搬到她的屋里去,一点儿都不耽误睡觉。
林义得意了,“娘,你听听,小妹自己也同意了。”
宋桂枝呸一声,“小妹那是懒得跟你计较,你自己感觉不到吗?”
“感觉得到感觉得到,所以,哥承你的情,小妹,多谢了啊!”
林义居然站起身来,双手抱拳,学着古代人的样子,给林茉做了个揖。
逗得林茉噗嗤一笑,半蹲下身子,双手落在身体的右边,也学着古代人的样子还礼。
“不用客气,都是自家兄妹。”
这种行礼的方式,还是她从电视上学的,没想到现在用上了。
这一对活宝!
宋桂枝也笑起来,倒是收起了钱,说:“那行,既然一会儿栓柱带肉来,那你就别去了。”
“哎,谢谢老夫人。”
林义似乎还沉浸在角色扮演里无法自拔。
被宋桂枝又在后背上狠狠拍了一记,他这才恢复正常。
一家人闹了一会儿,老中医也回来了。
他后背上背着一个药筐,进门来就笑眯眯地喊,“我可找到好东西了,大家快过来看。”
所有人都争先恐后跑出门去,老中医放下药筐,扒拉开最上面覆盖着的野草,露出下面一个东西来。
“看看,这是什么?”
老中医的声音里都是得意。
大家定睛一看,嗬!
“这是——人参?”
林义迟疑着,还是说出口了。
“人参?真的是人参?”
这是李红梅的声音。
她这辈子还没见过人参呢,忙蹲下去看。
宋桂枝也蹲下去,婆媳两个开始一面翻来覆去地看,一面赞叹。
林茉也朝那东西看去。
她是见过人参的。
几十年后,人参已经实现的人工养殖,价格普通人可以接受,当然药效是比不上夜生的。
但形状是差不多的。
而这一棵人参,一看野生的。因为这颗人参和林茉以前在药店里看到的不太一样,这一棵人生长得很是放荡不羁,有一种野蛮生长的意思。
人参的主杆大概有她小指那么粗。
“老人家,这棵人参大概有多少年?”
老中医:“差不多五六十年吧。”
林茉咋舌:这很不容易找到了。
别以为这个人参年份短,其实已经很难得了。
那种动不动就找到百年老参的情节,也就只有小说里有了。
额,好像这里就是小说世界。
林茉自己把自己打败了,显然一个逻辑怪圈里出不来。
老中医开始絮絮叨叨地炫耀自己找到人参的过程。
“没想到,这山上还是有点好东西的。算起来也是我运气好。我看到那块地儿,就觉得不太对劲,肯定有什么好东西,一挖,果然如此,这就得到这个喽!”
指着筐里的人参,老中医的尾巴都要翘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