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茉说行。
又一道菜上来,这回是热菜,是林茉爱吃的红烧肉。
这个菜,路巧晴也觉得一般。
以前还挺好吃的,可如今她吃惯了林茉做的卤菜,觉得别的菜好像都欠了点什么。
第二次被夸赞,林茉就还挺有成就感的。
而且,说实话,林茉也觉得这凉菜和热菜做得不如自己。
路巧晴又吃了一口,还是觉得不够好吃,不免长叹一声,说:“茉茉,要是你能开个小吃铺就好了。我肯定天天去吃。”
开小吃铺啊?
林茉还没想过。
不过,似乎也算是一条路子。
只是现在有些现实的困难放在面前,一时无法解决。
一个是资金。
刚从机械厂结完的账,再加上以前在黑市赚的钱,跟隔三差五去黑市卖山楂粉儿的钱,一共才一百出头。
昨天晚上林茉刚数过。
一百块钱,在这个年代不算少了,可也不算多。开个小吃铺,房租就得占大头,得有桌椅板凳吧,得有锅碗瓢盆吧?这些都要钱的。
二来,现在是七十年代末,个体经济虽然在抬头,但还没有到正大光明出现在街市上的时间。
到底名不正言不顺。
林茉虽然有些意动,到底觉得现在还不是合适的时机。
不过,路巧晴的话还是在林茉的心里播撒下一粒种子,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在慢慢生根发芽。
现在,林茉对路巧晴眨眨眼睛,说了个活口。
“也许某一天,你可以如愿以偿。”
路巧晴眼睛一亮,“真的?”
林茉微微点头,“不过,这个不是一天两天能达成的。你得有点耐心。”
说完,她冲路巧晴俏皮地眨眨眼睛。
路巧晴笑起来,“我有耐心,必须有耐心。为了你的手艺,我也得有耐心呀!”
这一顿饭,吃得可以说是宾主尽欢。
结账的时候林茉也没跟路巧晴抢。
路巧晴很开心,她很喜欢林茉这种一点儿都不扭捏的性格。
当下,便说哪天请林茉去家里做客。
林茉:“行,等有机会的。”
话虽这样说,但林茉觉得,一时半会,自己可能不会有去路巧晴家做客的机会的。毕竟双方的阶层差距摆在这里。
她和路巧晴投缘,但对方的爸爸是厂长。
在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之前,林茉觉得,路厂长应该不会同意女儿邀请一个农村的朋友去家里的。
林茉并不自卑,而是,这是事实,也是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固有观念。
这么什么可纠结的。
她跟路巧晴的友谊还在,就挺好的了。
路巧晴还有事,所以就跟林茉在国营饭店门口分开了。
林茉骑上自行车,吃力地把着车把,往县城外骑去。
中途经过菜市场,人还是挺多的。
大家似乎也不遵守什么交通规则,时不时有人横穿马路,有的手里拿着空网兜——这是去对面的菜市场买菜的。
有的人,从菜市场出来,手里拎着满满的网兜子,或者是自制的粗布袋子,也是满满当当的。这些是买好了菜,过马路回家的。
虽然目的不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不看来往车辆,至少是不看自行车的。
公交车和偶然出现的小轿车,他们会注意,也会躲避。
说白了,还是觉得被自行车撞一下不会受多严重的伤,说不定还能得点赔偿。这才不甚在意。
横穿马路的人不在乎,林茉却在乎。
好好儿的,她可不想给自己找事儿。
她只好从自行车上下来,在最热闹繁华也是行人最不守规矩的这段路上,推着自行车往前去。
骑上自行车好像还好,可这么推着走的时候,林茉可切切实实地感觉到,后车架上菜的重量了。
之前买十多斤就挺重的了,何况,今天刘师傅说明天要多送,所以林茉今天买了十七菜。
再加上左右车把分别挂着的五花肉和猪排骨,林茉觉得,整个人的力气都分送在双臂和双.腿上了。
然而,还是挺吃力的。
车把总是晃悠,自行车好像灌了铅似的,推动起来特别累。
不过片刻,林茉脸上就布满了汗水——累的。
快了快了,再坚持五十米,过了这段就好了。
只要走过菜市场门口,人就没有这么多了。
可越是这样想,林茉越是觉得吃力似的。
突然,她的脚扭了一下,哎呀一声,整个人往旁边倒去,自行车当然也跟着倒。
眼看着就要摔到地上,旁边伸过一条胳膊,稳稳地环抱住了林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