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一模子倒出来的兄弟,居然不是三胞胎,的确很让人好奇。
别管如何,这三个都是好研究的,一窝进实验室便天塌不理,所以自然不知,为找王霄,他老娘夏敏芝,都要把王、沈两家拆零碎了。
王翼曾经是善良的,可自从前尘之事,他早把那良善之心拌饭喂了街边的流浪狗,所以,黑心乌肝的他,并不以为夏敏芝有错。
相反,他还插了一爪子,让达尔文的延缓衰老口服液含毒的事,提前暴露出来。
虽然不是达尔文的授意,但,代工厂为节约成本,偷换原料,以至产品含毒,也是达尔文管理不善。
毕竟,那毒素虽轻微,对普通人也许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于敏感人群却是致命的。
这么虽然是坑了达尔文一把,却至少挽救了无辜者,免其失却性命伤损亲人。
王翼为自己点赞,自己真的是个大好人,绝对的!
当霄宝宝兄弟终于完成了一项实验,记起好象,霄宝宝没打招呼就失踪好久时,外面,已又是一番天地。
不得不说,由天使堕入地狱的恶魔,更能知道如何耍弄人心。
王翼狠起来,比恶魔更邪恶。
达尔文集团,是沪上已然传了几代的老牌集团,它的根基之深,并不是一、二负面丑闻可颠覆。
王翼恨沈芸对王霄的利用,明明不爱,却要利用,而被利用的,是他王翼捧手心上的弟弟,那纯良无害小兔子似的孩子。
利用与王霄结婚,逼他回国,然后,再以爱他为借口,从与王霄的婚礼现场逃婚。
她把王霄当什么了?
也许那些肥皂剧里,女主为爱自婚礼现场逃婚是浪漫,但,现实之中,这样的逃婚是羞辱,是不负责任,是让人厌恶的。
不想嫁,你可以拒绝结婚,可以明白告之,以王霄的骄傲,如果真是拒绝得明明白白,说得清清楚楚,纵是再心痛,也终会放手。
可沈芸,偏偏一开始对婚礼表示出十二万分的重视,事事亲力亲为不假人手,更一再坚定王霄“幸福”的信心,却在王霄以为自己最幸福的时刻,将他自天堂打落地狱。
若是始终如此就罢了,等痛到极致时,王霄自然会放下。
然,这位沈大小姐,却又会时不时给王霄上上药,止止疼,说些暧昧不明的关心话语,象在驴头前吊根胡萝卜似的,吊着王霄。
——让这只笨驴子永远吃不到胡萝卜,却又总感觉它在前方,只能拼命追逐。
若仅是此种也就罢了,脚踏两船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希罕物,最多算王霄识人不清而已。
可是,宋前进又算怎么回事?王霄再差,也轮不上一个手高眼低连自己本职也做不好的人来羞辱。
朋友?男女之间是有真诚的友谊存在,可是一个心有绮念的男人,会把所倾慕的女人,仅仅当做朋友?
真是友谊,不会插手朋友夫妻间的私事,不会引诱“朋友”对自己丈夫不满,纵是言谈举止,也该有所避忌。
可沈芸和宋前进,完全没有!
这样的“朋友”,真的内心霁月风光?
一个嫁了人,却永远一脸气息恹恹,对什么都没兴趣,冷落丈夫,不履行夫妻义务,惦记他人的妻子。
一个口口声声“祝福”,却明里暗里关注已婚女友,时时插手他人家务的“前男友”。
这样俩人,要王翼相信内中真如他俩所说那么干净,那还,真的是件难事。
不过,沈芸不是厌了“王子配公主”的戏码,喜欢“公主配穷小子”。
那么,王翼觉得,应该成全!
于是,沈芸又一次如轮回般遇见宋前进,然后……,没了然后。
宋前进请沈芸喝酒,醉成泥的二人滚到一处,被好事者意外拍到,并上传网络,一时喧嚣尘上的,尽是达尔文继承人的绯闻。
尽管很出人意外,王翼却觉,效果不错。
第三十二章
因此,当霄宝宝与陵端、齐桓晕头胀脑终于从实验室里出来时,听到沈芸嫁了宋前进,三人用了很久,才记起,这俩货是谁。
做实验做到忘了“仇人”是谁,也算得奇事一件。
不过,霄宝宝自从那天发狠吃了玫瑰花,反而觉得放下了什么,除了感觉以前的自己太蠢,有些丢脸外,真没觉得其它。
不过,私心觉得,这俩用这种丢大人的方式凑一块儿,怎么看,也不象前尘那般和谐,只是,这又予他何干?
霄宝宝两只杏核眼轻眨,愉快的把沈芸与同她有关的一切,全丢在脑后忘个干净,开开心心同陵端与齐桓一起,陪肖老(就是把他们捡回来的物理学泰斗)前往德国,交流讲学。
不过这次,终于记得给母亲和哥哥打电话,报备一下行踪,然后,又象挣脱牵绊的风筝一样,飞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