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山有些懵,他明明记得,这迷宫是不该在此处的,到底为什么会……?
桃红轻落,池水清浅,水中锦鲤游来游去,不时将落花当做鱼食吞吃争抢,憨头傻脑挤在一处极是好看。
兔宝宝趴在软垫上,小爪子试探着去摸鱼背,那些锦鲤也不怕他,就任那小毛爪子在背鳍上划来摸去,时不时还抬头吐个泡泡给他,活似群老人家在哄孩子似的。
被哄的兔宝宝小毛脸儿嘟嘟的可爱,歪歪小脑袋,正努力想着,有什么办法坑张启山一脸。
却不知晓,都不用他想法子,老天就糊了张家人一脸。
张家也有精奇门之数的,可他们不是八爷,这运气么,也委实差了些,明明算得都对,却还是走进一个死巷里,更过份的是,这里有食人之虫,曰,虿。
相传武王伐纣,其中所列之罪,便有这以“制虿刑,驱万虫食忠者血肉”这条。
这虿,便是食人尸虫的代称,其形似甲虫,有翅而不飞,却行速极快,遇上它,比沙漠里遇到行军蚁还危险。
寻常的虿不过甲虫大小,这尸虫却足足有鸭蛋大小,其行甚敏,似乌泱泱的潮水似涌过来,纵是张家人,也惊得眼珠子几乎砸地上。
而后么,自然是狗撵兔子似的撒丫子就逃,只恨肋下无双翼,不惧再多两双足!
张家人不惧生死是一回事,被虫子活吃变虫子屎又是一回事,能活就没人想死,所以跑起路来,就是老人,也不弱小伙儿。
张启山边跑边拖着自家老子,他是张栖凤近四十才有的独子,自然张栖凤护得紧,他也最是亲近自家老爷子。
故,纵是事情过危,也断不会舍下老爷子一人逃命。
张栖凤也是个老而精的,纵军旅多年,身上的功夫也没放下过,好歹也没拖后腿,还有空吼自家孩子:
“臭小子,到底是你记错道儿,还是你运道太差?怎么听你说,齐八爷和云山那小子,就没那么多事儿呀!”
“谁知道!八爷那运道,就是进了粽子窝也就是迷路逛一会儿,可别人碰上,那是非死即伤,要命的活儿。”
张启山反手一刀削死一只领头扑上来的尸虫,被绿油油的虫子血臭得直犯恶心,低咒:
“早知道,豁出去把脸放兜里,也该把八爷拖来……”
“早知道?晚啦……”
张栖凤被儿子气乐了,这傻小子,想什么美事儿呢!
不过事实证明,有时候,美事儿也是可以想想的。
其实这事儿,张家人该谢谢闲得发霉,一时兴起,寻了八爷,找了二爷,约上谢九爷,还拐来狗五爷的霍三娘。
霍三娘虽对矿山大墓没了兴致,可架不住女人爱美,听得那附近有座奇墓名唤“美人桥”,墓中无主,单有一桥凌空飞渡,渡之则颜妍,便动了心思。
旁的墓只恐防得不密,守得不严,生恐有盗者至。而美人桥却声名广传,更题字立传,似恐无人顾。
只是进者多无下落,又无财可得,纵心有所异,却也惜性命,非妄者,少有人至。
闲极无聊的霍三娘,把九门交好的约个遍,就图个乐,来探这美人桥,也算得是极有脸面了。
八爷还是左青蛇,右小兔,身后肥兔顶竹篮的悠闲,他本不喜地下事,可又想让陵端散散心,便也来了。
这美人桥离矿山大墓相距不过三里山路,墓址选于山道之畔,以青石垒铸,碑石有文,记此墓乃藏仙人美眷飞渡之青石桥,有缘有意,可入墓一游。
之所以无主称墓,乃因建者亦言,入者无出,便以此为归,故而称墓。
美人桥的青石封门一推就开,狗五爷先探头望了一下黑漆漆举手不见五指的甬道,摸了把三寸钉的厚毛,才向八爷一挑眉:
“我说八爷,你想看我摔滚地葫芦,也别连累我家三寸钉呀!别那么小气,来个火呗。”
谢九爷眼镜片上划过一道光亮,唇勾浅笑,抬手轻推眼镜后,不动声色欺近五爷,从他手上轻松的便把三寸钉抱过手,闪在一旁。
“哎,你……”
吴狗爷被人把狗儿子给夺出手,一见是九爷,咂摸嘴没了话说,只腆脸望着八爷一笑,坚决不承认对上九爷,他怂了。
原因?吴狗爷未发迹潦倒之时,曾受九爷恩义,结果这货一时识人不清,咬过九爷一口。
自此后,但凡九爷有事,吴狗爷都会帮手,就是三寸钉,九爷喜欢逗,也不过口中顽笑几句后,便送人手上。
霍三娘掩唇一笑,与二爷相视摇头,这九爷和五爷天生有缘,连两家后人也是相处极佳,真可算得最佳损友了。
齐桓向天无奈摇头,对这二位不予相评,抬手轻弹,两团似莲金火浮于两侧,举步先行,还不忘给那俩丢下“幼稚”的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