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一世,就已经够了!我有齐哥陪,别人?用不着!反正不是我的,就是剜心以求,也不过是水月镜花一场笑谈。”
王霄伸手握往容齐细瘦的手腕,那处纵化为灵也无法抹去的伤痕,在王霄目光中渐渐愈合淡去,把那双手轻握,王霄笑了,笑中尽是释然。
王翼是真的疯了,他以同陈真结婚为名,在郊外找了个偏僻的小教堂,以不愿张扬为名,拒绝了王浩威的大办,而只请了沈芸全家和宋前进以及沙恬等几家人。
没人注意到,到场的,包括其父王浩威,都或多或少是给过王霄压力,或伤害过王霄的,只有人注意到王翼穿了身婚礼少用的黑色西装,连衣上别的花都是少见的真正纯黑色的玫瑰,而不是红到极致的乌色红玫瑰。
可在热烈的《婚礼进行曲》下,又都下意识的疏忽了,直到陈真走到王翼身边时,忽然发现王翼脖子上的项链坠是一小节白骨,心里忽地一惊。
——那是王霄的一节指骨,是王翼悄悄在王霄墓里特意取的。
一种强大的恐惧让陈真下意识回头,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教堂大门已悄然关闭,而浓烟与炽浪扑面而来。
王翼迎着众人的惊恐,抬手似拥抱什么,神色冷然而讥诮:
“欢迎,来到地狱。这是单程票,无法取消,我的弟弟已经前往天堂,我们这些罪人,也只好占据地狱了。”
当大火吞噬了所有人那刻,做为最后“登车”的那人,王翼依旧一脸讽嘲,只是不知他所讽者仅是自己,还是所有人。
在王翼亲口承认王霄已死那刻,王霄身上的因果尽斩,因为知道所有人都会再次入局,只是少了一个自己而已,所以王霄并不感伤,只有释然。
陵端喜欢龙,所以,他便为容齐与王霄造化为龙,龙喜逍遥,自在遨于天地,这才是陵端真正喜欢的。
不过,在这之前,总是要一了前缘。
故,天墉城,吾将归矣!
第四十六章
时光荏苒,旧事难忘,心若无暇,又何谈逍遥。
陵端心高性傲,行事刁毒,却自认从不曾相薄于同门。百里屠苏?他也算?
反正随人怎么说,陵端就是看不上百里屠苏。
既是了断前尘,那陵端自然不会仗着法力与旧忆欺人,交代润玉相助封印一切记忆后,便重投人世,重新开始。
曾经的陵端,是因受天灾六亲尽绝,被人弃之昆仑山脚,自家一步一步爬天梯成为天墉城外门弟子后,再一步步成为掌教涵素真人的入室弟子的。
而今的陵端,是被只小虎崽似的金毛肥猫拽着后脖领,大呼小叫惊了一山飞鸟走兽上的天墉城。
前尘他拜师涵素,是因紫胤真人以“资质不佳”为由不肯收他为徒,而陵端又确实资质不差,涵素真人才为缓颊而收徒。
今朝,方入山门就被下山归来的戒律长老涵究真人撞上,一见生缘,立之收为亲传弟子,吓懵一众真人。
更吓人的是,涵究真人居然把自家小弟子当儿子在养,说是宠儿子一点儿也不过份。
涵究真人对陵端的教导,居然是:
‘天墉城你可以横着走,一切杂务可以交代师弟师侄们,如果有人欺负你,尽可欺负回去,欺负不了,还有师尊帮你。’
你这是教徒弟?是在宠祖宗吧!
于是,天墉城二师兄陵端,正式成了天墉城一霸,他的日常就是,遛他那只胖肥猫玩。
这一度让比陵端大不上几岁的陵越很是不服,甚至想动手教训陵端一顿,结果,小胖娃的边儿还没挨上,就让那只叫“猫猫”的肥猫给揍了顿结实。
师尊紫胤真人听闻后,沉吟半晌,方才告诉他道:
“陵越,目之所见并非全是其,耳之所闻未必全是假,你以心品人,才能辨清红尘虚妄。或许,你认为荒唐之事,其实,它并不荒唐。
就象你败给了一只猫,看似荒唐,实则不然,那猫已然修得仙道,你不过是方入我门下的弟子,如何能胜得?
何况,你看陵端似终日游戏,却不知,他的每一步行走,每一次呼吸都上合天地道韵,他与你不同,他不是剑修,却走的是比剑修更刚猛之途,他修的是天道。”
陵越算是明白了,如果自家算是考武举的举子,陵端便已是文试的考官,根本就没得比。
没得比,还比什么?如此一来,这天墉城的两大弟子之争,到也歇了。
不过,许是天命如此,纵是陵端有心与执剑一脉相交,也因那平空出现在天墉城的百里屠苏而收回心思。
果然,执剑一脉,就是不得吾心啊!
有些人,天生就能吸引别的目光,就象陵端。百里屠苏自上天墉城后,除了亲近师尊紫胤真人,便是师兄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