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给了晓秋来————
于是,世界安静了,一个星期之后,二人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这段短暂的婚姻,让林文的身心饱受创伤,对此,还没等林三想出办法怎么安慰他的时候,哥哥姐姐们便主动出手了。
第一个月:郭星辰带着他去了夏威夷,
第二个月:林可音带着他去了迪拜。
第三个月:晓秋来带着他去了拉斯维加斯。
而等到林三再次见到自己记忆里文静内秀的儿子时,惊的差点没把一双眼睛给脱窗了。
草鞋,墨镜,金链子,还有红红的大花衬衫……
“文儿啊,你这是怎么了!!!!”
林文洒脱一笑:“爸爸,我悟了。人生嘛,匆匆三万多个日夜,与其憋屈的活,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活!”
林三默默的看了他一眼,过后转过头,就给那三个败家孩子打去电话,挨着个的狠狠大骂了一顿。
所幸,林文的这种状态,并没有持续很久,慢慢地也开始恢复了正常,不过经过了这一遭后,他的心灵也的确是有所“升华”、他辞去了老师的工作,一个人,跑去某个小岛上,一边教岛上的孩子知识,一边开始埋头写书。
林文从小就阅书无数,尤其喜欢历史。
于是就动笔写了一本关于某个朝代的戏说话本,结果传到网上后,一炮而红。
最后更是被出版社正式签约,光是稿费,就挣了两百万。
我儿子居然成作家老师了!
林三后知后觉的意识了这件事情。
于是他主动给林文了个电话:“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有出本书的想法。”
林文听了这话,菊花顿时一紧,心想:来了——《风雨当爹路。》
这种一听就很扯淡的书,他才不要去写啊!!!
“书的名字就叫《情定一生,感天动地,我和听澜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
林文:哈?
“总之,你找个时间飞回来了一趟,咱们当面好好沟通沟通,争取在一年之内完结,因为明年就是我们结婚二十周年纪念日……我打算把它当成伴手礼,送给同事,朋友和家人们……嗯,第一批,就先争取印个五十万本……”
第一百零二章 【完结】
他的嘴角是翘着的, 脸上是笑着的,但那一双幽深的眸子中,充斥着的却是阴郁和疯狂。
看着镜子中, 那张似熟悉又似陌生的面孔, JOKER的心情忽然变得无比美妙,有趣,真是太有趣了。他已经很多年没有遇到这么有趣的事情了。
梦境?
穿越时空?
平行世界?
鸦青色的羽睫微微垂下,JOKER捂着肚子, 整个人简直是乐不可支。
不过他的快乐很快就被一阵大力的敲门声打断了。
“开门啊, 秋秋哥快点开门呐, 壮壮要憋不住啦!!!”
那是属于孩童的声音。
JOKER神情微敛, 沉思少许后, 便一脸若无其事的走过去开门, 果然下一秒, 一个穿着粉红色小西服的胖墩, 就夹着双腿,炮弹一样的冲进来——直奔马桶而去。
JOKER冷静的看着他掏出自己的小鸟, 迫不及待的嘘嘘起来。
嘘完了, 小胖墩一脸舒爽地提起裤子,还不忘干净地洗洗手。
“秋秋哥, 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 咱们还是快点下去吧。万一错过典礼,爸爸一定会杀了我们的。”
JOKER挑眉:“秋秋哥?”
恍惚间,他一下子就反应过来, 这个小胖子为什么叫自己秋秋哥了。
晓秋来。
这是一个连他自己都遗忘了很多年的名字!
能够看得出来, 眼前的这个孩子与自己关系极睦,他甚至毫不犹豫地伸出一只小胖手, 拉住了他衣角的下摆并大力拽着向外走去,JOKER饶有兴致,他没有甩开而是选择了顺从。
很明显,这是一个婚礼现场。
鲜花,草地,温泉,白鸽,至于婚礼的主角————
迎宾拱门边上高达十米的巨形照片,显眼的几乎能够晃瞎所有人的眼球。
那是两个男人。
一个看起来清冷,矜贵,聪明而另一个看起来,明显就是脑子不太好使的样子。
JOKER越过拱门的瞬间,随手抽回了本精美的小册子。
它们被集体放置在架在上,看起来像是婚礼流程的手册,不过很显然,他猜错了。
这其实是一本书?
《情定一生,感天动地,我和听澜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
这是什么令人羞耻的鬼名字。
JOKER阴郁的眼眸中闪过一抹嫌弃之色,不过手上却自然而然地翻看起来
“在这车遥马急的世间,原来我等的一直都是你……我和听澜的初遇是在海城,仿若命运的恩赐,我们一见钟情!”《情定一生,感天动地,我和听澜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这玩意书如其名,讲的还真是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从他们的初遇,到如何相爱,再结合的故事,写的是娓娓道来。文笔不错,故事的内容却十分老套,充满了了白雪公主和白马王子的狗血之感。